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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前必做时政题库、公共基础知识题库 | | 教材用书PDF电子版 |邢台市信都区2020年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了解决我区公安警力不足问题,满足我区警务系统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70名。为做好招聘实施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确保各环节客观公正。
二、招聘方式
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按照制定方案、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招聘考试(体能测试、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岗前培训、上岗试用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岗位和数量
此次公开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70名,其中,特(巡)警50名(退役军人岗位20名、警校毕业生岗位2名、计算机岗位10名、警犬训练岗位2名、汽车驾驶员岗位1名、高校毕业生岗位15名),看护人员20名。
四、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热爱公安事业,具备公安机关体能和心理素质条件,坚决服从组织安排,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自觉保守国家秘密,严格遵守保密纪律。
(二)具有邢台市辖区户籍。
(三)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体型匀称。无残疾、纹身、口吃、重听、色盲等问题。符合应急处突特勤身体条件(其他身体条件要求参照招录人民警察体检标准)。
同等条件下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和因公致残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优先聘用。
(四)年龄、学历等具体要求详见附件《邢台市信都区2020年公开招聘公安辅助人员岗位条件表》。
(五)不在招聘范围人员: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在读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毕业生;
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动处罚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党、团籍的;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经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1年1月7日。
五、工资待遇
工资执行邢台市最低工资标准140%薪金(含个人应缴纳的保险),按规定享受基本养老、医疗(含生育)、失业、工伤保险待遇,同时根据职业特点为每人缴纳意外伤害保险。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0年12月31日,邢台市信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信都人社”微信公众号(微信号:xtxdrs)报名系统(http://121.28.131.187:8052/)公布招聘的部门、单位、人数、条件以及报名考试的安排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登录报名系统(http://121.28.131.187:8052/)进行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1年1月7日(周四)9:00—1月13日(周三)17:00;网上缴费时间:1月7日(周四)9:00—1月14日(周四)17:00。
报名缴费通过支付宝支付,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
3.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详细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参照“考生操作指南”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按照《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考生近期免冠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40×320像素,100kb以下),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4)考生“提交审核”后,报考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邢台市信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网上报名人员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一般情况下,审核员48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不能再修改,将进入缴费程序。请考生尽量不要选择最后时刻报名,以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未过”而错失报考机会。
(5)准考证打印:考虑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因素,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详情请关注邢台市信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信都人社”(微信号:xtxdrs)及报名系统(http://121.28.131.187:8052/),缴费成功的考生登陆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体能测试通知单》。
4.体测比例:招聘计划数与进入体能测试环节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报考人数达不到体能测试环节比例的,经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5.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准考证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在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三)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地点及时间详见《体能测试通知单》。
打印体能测试通知单时,考生还需同时下载打印填写《个人健康承诺书》。体测时,考生须持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体能测试通知单》和规范填写的《个人健康承诺书》进入现场,凡不实承诺、隐瞒病史、旅行史、接触史、逃避防疫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2.体能测试内容:纵跳摸高、10m×4往返跑、1000m跑。体能测试合格标准参照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执行。
3.体能测试结果可通过报名系统(http://121.28.131.187:8052/)查询,进入笔试环节人员请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等。
3.公布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数和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本人是否进入下一环节等可登录报名系统(http://121.28.131.187:8052/)查询。
(五)资格复审
1.证件审核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等详见邢台市信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信都人社”(微信号:xtxdrs)及报名系统(http://121.28.131.187:8052/)。
2.需携带材料:
(1)笔试准考证;
(2)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学历认证报告(带有效期内二维码验证);
(4)退役军人须出具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5)其他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应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材料出现的比例内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环节。
(六)面试阶段
1.面试地点及时间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形式为答辩,共计6分钟,面试满分100分。
3.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七)总成绩合成
1.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成绩查询:通过报名系统(http://121.28.131.187:8052/)查询是否进入体检环节。
(八)体检、考察阶段
1.体检地点、时间及具体要求等关注邢台市信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信都人社”(微信号:xtxdrs)及报名系统(http://121.28.131.187:8052/)。
2.根据总成绩排名,按照招聘职位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同等条件下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和因公致残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笔试成绩较高者优先进入体检环节。
3.体检参照人民警察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
4.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5.因体检、考察、审档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人员造成的空缺,在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结束后不再进行递补。
(九)公示阶段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经研究同意后,在“信都人社”微信公众号(微信号:xtxdrs)及报名系统(http://121.28.131.187:8052/)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十)岗前培训及上岗试用
经公示合格人员,由区公安分局组织岗前封闭培训。新招录的警务辅助人员集训期1个月,集训期考核合格,签订劳动合同。
七、注意事项
1.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考生考试当天“河北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2.有发热症状以及参加应聘考试前14天内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严重地区驻留史的要如实报告,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安排笔试、面试等工作。
3.参加考试考生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不得聚众交谈,各考生要保持一定距离,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否则取消应聘考试资格。
特别提醒:考生要24小时保持所留电话畅通,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本公告由邢台市信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319-2160824
邢台市信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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