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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前必做时政题库、公共基础知识题库 | | 教材用书PDF电子版 |为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吸引聚集优秀人才,补充区属国有企业相关岗位人员,依据《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区属国有企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仑委办发〔2020〕42号),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属国有企业人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涉及的用人单位、具体岗位、招聘指标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区属国有企业集中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和招录岗位所需的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三)身体健康;
(四)年龄要求:根据相应岗位要求,年龄计算到2020年12月31日。30周岁及以下,即要求1990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即要求1985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即要求1980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即要求1975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形式。
报名时间:2021年1月22日9时—2021年1月28日16时。
报名网址: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
报考者登陆宁波人才网“事业招考”栏目考试报名入口,点击进入“2021年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区属国有企业人员集中招聘”,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单位所设条件仅可选择1个岗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1年1月29日9时—2021年2月1日16时。
招录单位对应聘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审核,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核。
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结果查询时间:2021年2月2日9时—2021年2月2日16时,查询时间仅一天,请注意切勿错过查询时间。
3、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1年2月5日9时—2021年2月6日9时30分。
已报名并初审通过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人才网“考试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未按规定时间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时间暂定于2021年2月6日,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考一门,满分100分。笔试科目为专业卷的,主要测试从事招聘岗位工作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综合基础知识;笔试科目为综合卷的,主要测试综合基础知识。本次笔试不提供相关参考用书。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的按实际人数。入围面试人员的名单,于笔试成绩公布当日在宁波人才网、北仑之窗(政务公开-人事信息-公务员(事业人员)考录)上公布。
2、防疫相关要求
(1)参加笔试的考生于1月31日前下载申领浙江“健康码”(可通过手机“支付宝”或“浙里办”申领)。
根据《宁波市冬春季室内外人群聚集性活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要求,近期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和境外旅居史的人员不得参加,“健康码”非绿码人员,出现相关症状且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病例者,隔离治疗中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处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观察和日常健康监测期的人员,不得参加。
(2)考试入口处设置有体温检测通道,入场人员需“亮码+测温+戴口罩”逐个进入。“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良好,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方可进入考场。等候期间,每位考生保持间隔为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考生入场前,应出示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和上交经本人签名的《考生健康申报表》,在核对身份证件时,考生应摘下口罩,并尽量缩短时间,以便工作人员确认身份。
(3)对体温测量超过 37.3℃以上或出现干咳、咽痛等症状由区防疫人员进行处理;对“健康码”为黄码和红码的人员直接劝离考场。
3、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所需携带的证件将与笔试成绩在宁波人才网、北仑之窗(政务公开-人事信息-公务员(事业人员)考录)予以公布。
资格复审时,招聘对象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为准)、职称证书等相关资格证书和有关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附社保证明)等材料。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如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等情况的,可酌情予以递补。
资格复审通过后,领取《面试通知》。
4、面试
面试采用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具体面试办法另行制定。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6的比例合成。若总成绩相等则以笔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增加客观题测试后得分高者排名在前。
(三)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指标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程序和标准执行,期间国家或省市出台新的体检政策,则参照新的体检政策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酌情予以递补。
(四)考察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指标1:1的比例确定入围考察对象。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执行。如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等情况的,可酌情予以递补。
(五)公示、录用
考察结束后,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录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在宁波人才网、北仑之窗(政务公开-人事信息-公务员(事业人员)考录)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反映问题经查影响录用的,不予录用;对所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报考人员接到录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经公示的拟录用人员无故放弃或逾期不报到被取消录用资格的,将录入考生诚信档案。
截止公示结束之日,以后因故造成招聘岗位计划空缺的不再递补。
四、注意事项及相关说明
(一)报考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招录单位进行资格初审时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为准。
(二)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报名序号是应聘人员报名确认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四)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五)招聘计划中所涉及的专业类别,参照教育部2020年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2014年全国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
(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时间计算到2020年12月31日。招聘岗位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用人单位从事该工作岗位的证明材料。
(七)笔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中组部、人社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发〔2016〕85号)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八)本次招聘有关信息将及时在宁波人才网、北仑之窗(政务公开-人事信息-公务员(事业人员)考录)上公布,请随时关注。
(九)本次招考不设置任何相关培训,也没有与任何培训机构合作,请考生不要相信宣传广告。
(十)本招聘公告由宁波市北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波市北仑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负责解释。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来电咨询。咨询电话:0574-86795660、89384218、89384415;监督电话:0574-89384215。
宁波市北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波市北仑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2021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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