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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前必做时政题库、公共基础知识题库 | | 教材用书PDF电子版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和《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208号)精神,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决定,为甘肃省职业能力建设指导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5名(详见《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列表》,以下简称《岗位列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书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一致。
(四)应聘人员的年龄:本科学历不超过32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5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必须取得相应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八)下列情形不得报考:
1. 涉嫌违纪违法正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 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工作程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备案及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可下载公告附件《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列表》进行查询。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公告内容及相关政策规定,详细了解有关信息,确定报考岗位。
(二)报名
1. 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在2021年3月29日(星期一)09:00至4月4日(星期日)18:00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站(http://ks.rst.gansu.gov.cn/),进入“网上报名”栏目,点击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行用户注册,准确填写本人基本信息,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及《职位列表》。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选报职位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网上报名期间,应聘人员对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需要咨询时,请拨打职位列表后的联系电话。
2. 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职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可于2021年3月29日(星期一)9:30至4月5日(星期一)12: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名期间,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报考人员在最后一天报名如审查不通过导致无法改报其他职位,责任自负。
3. 报名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即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入缴费页面,按规定缴纳报名费150元,缴费时间:2021年3月29日(星期一)9:30至4月5日(星期一)18:00。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4. 网上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的报名人员,可于2021年4月6日(星期二)9:00至4月9日(星期五)18:00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站(http://ks.rst.gansu.gov.cn/ncms/),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
三、笔试及面试
(一)笔试
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笔试。身份证遗失的应聘人员,应在公安机关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笔试时间和科目
4月10日(星期六)
09:30-11: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4:30-16:30 综合应用能力
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两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1年版)为准,具体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s://rsks.class.com.cn/)。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拟定于4月中旬公布,考生可通过报名网站进行查询。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在公布笔试成绩后一周内进行。资格复审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职位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公布。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
1. 个人身份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2. 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学历备案证明复印件1份。
3. 职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以及2张近期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须与网上报名照片一致)。
4. 未落实工作单位的考生需提供就业报到证。
5. 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并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一律取消应聘资格,不退还报名费。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进入后续程序。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由本人签字领取。
(三)面试
1. 面试时间及地点: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2. 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通过资格复审后,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因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形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3. 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实行百分制。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应变能力。个人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成绩核算及公布
(一)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50%。
应聘人员最终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二)成绩公布: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布。
五、确定拟聘人员
按照招聘计划以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拟聘人选,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将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若面试成绩仍并列时,按照面试所有评委打分的平均值由高到低确定。
六、体检及考察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体检复检由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在兰州市内三甲综合医院进行,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人员只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函调、调阅档案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学、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体检、考察过程中因有不合格、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调查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拟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公示及之后的环节出现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八、备案及聘用
对公示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经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会研究审批,完成备案后,由甘肃省职业能力建设指导中心办理聘用手续。
九、有关疫情防控要求
应聘人员及工作人员疫情防控严格按照省疫情防控工作最新文件要求执行。
(一)疫情期间,根据考点防控要求,为避免人群聚集,家长、陪同人员和校外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区。建议应聘人员提前规划停车、住宿和用餐等事宜。
(二)所有应聘人员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及健康码出入。体温正常且“健康码”显示为“绿码”的,可参加考试;体温正常且“健康码”显示为“黄码”的,持七天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健康码”显示为“红码”以及连续三次测温超过37.3℃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三)所有应聘人员进入学校时自备且全程佩戴口罩,相互之间保持安全距离(1米以上),并配合工作人员检查。
十、其他事项
(一)考试考务工作由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具体组织实施。不指定考试教材,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三)应聘者在招聘过程中对招聘工作若有异议,可拨打监督电话反映。
咨询电话:0931-8960226、0931-8492095
监督电话:0931-8960702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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