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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前必做时政题库、公共基础知识题库 | | 教材用书PDF电子版 |根据医院事业发展的需要,现开展2021年吉林大学事业编制岗位人员招聘工作。根据《吉林大学新聘人员聘用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关于下达2021年人员补充计划的通知》(校人字〔2020〕287号)、《吉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关于下达2021年白求恩医学部各附属医院人员补充计划的通知》(校医部字〔2021〕1号)、等文件精神,《吉林大学第一医院2021年教师及卫生技术各系列人员招聘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规定,具体工作事宜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范围
应聘吉林大学事业编制岗位的以科研为主型教师、专职医生和医疗技术、药学人员、护理人员(详见附件)。
二、条件及资格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的相关规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热爱祖国,忠诚党的教育,献身医药卫生事业,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恪守学术诚信,遵循学术准则,爱岗敬业,善于合作。
2.具有较为扎实的医学基础理论水平和系统的专业技术知识,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较熟练的计算机应用技能,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3.身心健康,口齿清晰,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4. 符合聘用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二)年龄
1.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应在50周岁及以下(1971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后出站的,年龄应在45周岁及以下(1976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研究生毕业的,年龄应在40周岁及以下(1981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研究生毕业的,年龄应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其中护理岗位硕士研究生毕业的,年龄应在29周岁以下(199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护理岗位本科毕业的,年龄应在25周岁以下(199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以上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均以事业单位聘任为准。
(三)学历
对于按年度用人计划补充的各系列新聘人员,应于每年9月30日之前完成报到入职手续。因未按期出站,或未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等个人原因达不到聘用条件及要求的,吉林大学不予聘用。
1.聘用教师。
(1)应为博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博士学位,初始学历应为本科毕业并获学士学位;本、硕、博、博士后研究阶段经历原则上应包含一段非本校经历。
(2)常规教师按照岗位进行招聘。选聘讲师岗位的,应聘人员应达到用人单位相应类型教师评聘副教授标准。直接选聘副教授、教授岗位的,可比照人才引进方式履行相关招聘程序,应聘人员须具有相应的副高级、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在常规教师选聘中,对于论文质量和数量达到用人单位相应类型教师评聘副教授标准,但作为负责人承担科研项目情况未达到相应标准的应聘人员,须通过通信评审方式进行同行评议,评议结果认为特别优秀、具有发展潜力的,可聘用为讲师。上述应聘人员首聘期内应达到用人单位相应类型教师评聘副教授标准方可确定为考核合格及以上档次,学校予以继续聘用。
(4)为落实教育部“破五唯”精神,对于在重要理论创新、重大技术突破、成果转化、技术推广等方面取得高水平代表性科研成果的应聘人员,经同行评议认为特别优秀、具有发展潜力,可突破常规教师选聘条件限制予以聘用。重点补充“双一流”建设学科和学校重点发展学科的教师。
2.聘用专职医生岗位人员。
应为博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博士学位,且初始学历为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应聘专职医生岗位人员,初始学历所学专业为临床医学类(中医等岗位除外)。
3.聘用护理岗位人员。
初始学历应为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应聘护理岗位人员初始学历所学专业为护理学相关专业。
优先考虑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聘人员:
(1)在校期间获得大学生国家奖学金;
(2)在校期间以负责人身份取得国家级大学生创新性试验计划项目且通过结题鉴定;
(3)在国家级技能大赛获奖。
4.聘用药学岗位人员。
应为博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博士学位,且初始学历为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5.应聘专职医生和药学、医疗技术岗位的特别优秀人员,可具备报名资格,具体条件如下:
应为硕士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初始学历为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以负责人身份获得国家重大科技项目;
(2)以负责人身份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者面上项目;
(3)以负责人身份获得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4)以第一作者或通讯联系人发表SCI论文累计影响因子达到25分。
(5)在全国高等医学院校大学生临床技能竞赛获奖。
三、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
(1)卫生技术系列(专职医生、药剂、护理、医疗技术岗位):2021年3月29日—4月7日 8:00-16:00
(2)以科研为主型教师:
2021年3月29日—4月12日 8:00-16:00
2.现场确认、笔试时间、地点等详见后续通知
笔试内容为英语及专业知识,考题为客观化题型。以上考试均不提供参考资料。
3.面试时间、地点等详见后续通知
四、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报名方式为网络线上报名,不再接收现场报名。应聘者首先须访问报名网址(即http://125.32.13.20:10008/zp)。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IE10版本以上浏览器。
1.已经注册的考生可直接登录系统,再选择人员性质(在编)及申报岗位进行投递。
2.新注册的考生,注册成功后,先填写个人信息,经本人确认无误后提交上传,再选择人员性质(在编)及申报岗位进行投递。
具体报名操作流程详见附件3。
3.投递成功后,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本人可通过个人账户中查询资格审核结果。审核合格的应聘者,打印报名表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详见后续通知)。
五、其他说明
(一)吉林大学与聘用的教师签订聘用合同,一个聘期3年,首聘期考核不合格的,吉林大学予以解聘;两个聘期考核合格的,吉林大学与考核合格人员签订长期聘用合同。
(二)吉林大学对其他系列的新聘人员按人事代理方式聘用管理。人事代理人员首聘期为三年,首聘期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可按吉林大学规定由吉林大学直接聘用和管理;合格的,吉林大学继续以人事代理方式聘用和管理;不合格的,吉林大学不再聘用。对于首聘期考核合格继续聘用的,第二聘期结束,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人员,按吉林大学规定由吉林大学直接聘用和管理;不合格的,吉林大学不再聘用。具体待遇按照吉林大学有关规定执行。
(三)教师系列“海外博士”补充计划由吉林大学人才工作办公室另行下达。“海外博士”的聘用工作,按照《吉林大学人才引进办法》(校发〔2018〕3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以引进人才方式来校的新聘教师,其聘用程序按照《吉林大学人才引进办法》(校发〔2018〕3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应聘专职医生岗位人员,进入医疗岗位须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尚未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但已于2021年9月30日前通过结业考核。
应聘专职医生岗位人员,岗位执业方向原则上应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标注的方向一致。尚未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也应遵守此规定。
(六)聘用的专职医生,应自参加工作起两年内取得医师执业资格证书;聘用的药学人员应自参加工作起两年内取得药师执业资格证书;聘用的护理人员应自参加工作起两年内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否则,自动解除聘用合同。
(七)聘用的专职医生,如无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自动解除聘用合同。
(八)取得海外学历的应聘人员,由吉林大学研究确定是否符合应聘的基本资格。
(九)护理人员、药学人员招聘数量由白求恩医学部根据吉林大学下达的人员补充计划数确定。
(十)专职医生岗位人员晋升副主任医师后,达到临床教师副教授聘任条件的,可申报学校临床教师岗位聘任。
(十一)2021年度人员补充计划执行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30日。9月30日之后,未执行的人员补充计划不再执行。
(十二)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专科起点不得报考。
(十二)根据《吉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文件精神,未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须报名参加我院本年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十三)应聘专职医生岗位人员,初始学历所学专业为临床医学类(中医等岗位除外)。应聘护理岗位人员,初始学历所学专业为护理学类。
六、特别声明
我院招聘信息均在我院官网(www.jdyy.cn)发布,且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从未委托第三方代理。任何非我院官网发布的的招聘信息均属虚假信息。
我院在招聘过程中从不收取任何费用。望应聘者提高警惕,慎防受骗。
人事部报名业务咨询电话:0431-88782203
技术咨询电话:0431-81879100
请于工作日8:00——11:30或13:00——16:00进行咨询
附件4:吉林大学第一医院网络线上报名操作流程.rar(此附件为压缩包需在pc端下载查看)
附件5:关于下达2021年白求恩医学部各附属医院人员补充计划的通知.doc
附件8:吉林大学白求恩医学部教师申报副教授职务学术业绩条件.doc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人事部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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