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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前必做时政题库、公共基础知识题库 | | 教材用书PDF电子版 |河北三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河北三河经济开发区人才队伍建设,更好地选拔适岗人才,满足招商引资、资产管理、项目管理等方面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与职位相匹配的任职经历和专业素养;
6.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29日后出生);
7.应聘所有岗位人员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8.大学期间担任过学生会干部、获得过省级以上荣誉或有开发区工作经历的优先;
9.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招聘的部分岗位主要面向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2019年、2020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具体详见《河北三河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岗位与资格要求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名工作人员,其中管理岗位1名,专技岗位10名。具体岗位资格要求详见《河北三河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因个人原因导致企业或机构经营管理不善,发生安全、质量等重大责任事故,或者出现严重亏损、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人员;
5.个人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记录的人员;
6.现役军人、约定服务期未满或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人员;
7.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另有规定不能担任相应职务的人员;
8.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具体回避原则参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1年3月29日至2021年4月5日,通过三河市人民政府官网、中智评鉴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3月29日至2021年4月5日17:30。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
3.提交材料
(1)《河北三河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事业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word格式,需插入近期彩色证件照)(附件2);
(2)《河北三河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事业工作人员报名汇总表》(excel格式)(附件3);
(3)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电子版(2021届毕业生可以凭借学校开具的毕业证明或《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先行报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后及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如聘用后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取消聘用资格);
(4)学信网学历证明或者教育部国外学历认证(有效期内)电子版;
(5)外语等级证书电子版(提供与报名表填报等级一致的外语等级证书);
(6)诚信承诺书(手写签字电子版)(附件4)。
以上所有电子版材料一同打包发送至邮箱ciichr2021@126.com,压缩包命名格式为“姓名+报考岗位+手机号”,此次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材料,不按规定投递邮件或提交信息不全者,报名无效。
报名咨询电话:0316-3458188(限早9:00至晚17:00拨打)
(三)资格初审
由第三方考试服务机构工作小组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将作为资格审核的主要依据。若发现提供虚假信息及材料,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如已聘用后发现提供了虚假信息和材料,立即解除聘用合同并追索已发工资、奖金等。
本次公开招聘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比例不能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四)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笔试
1.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暂定2021年4月11日(周日),具体以准考证上
的时间、地点为准。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的考试方式进行,一张试卷,公共基础知识占
40%,职业能力测试占60%。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考生可在三河市人民政府官网、中智评鉴微信公众号查询笔试成绩,公布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六)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选数1:2比例确定。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将在三河市人民政府官网、中智评鉴微信公众号公布。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报名时所提交资料的原件、复印件以及近期正面1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等,详细资料以具体通知为准。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面试人选,未通过资格复审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复审资料的取消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面试候选人面试前需完成心理测评测试,以具体接收的通知为准,未完成心理测评者,不得进入面试。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七)面试
1.领取面试通知单
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时间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参加面试的考生请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发热考生及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3.面试方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岗位匹配性、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及综合素质,满分100分,面试时间每人不超过10分钟。
(八)计算总成绩及确定考察对象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面试结束后,以招聘岗位与考生1:1的比例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名单。对报考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相同,有开发区工作经历的优先聘用;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或同时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考察对象。进入考察人员名单在三河市人民政府官网、中智评鉴微信公众号公布。
考察根据岗位资格条件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
(九)体检
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根据要求到指定医院按规定项目进行入职体检,相关费用由应聘者承担。无故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并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十)公示与录用
结合笔面试成绩、考察结果、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情况在三河市人民政府官网、中智评鉴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由于各种原因,在考察、体检、公示过程中形成的缺额,分别可以在考察后、体检后、公示后分组别、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的不能递补。
(十一)待遇
此次聘用人员在河北三河经济开发区工作期间享受事业人员待遇,纳入控制数管理,薪酬待遇按照《河北三河经济开发区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四、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实施,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坚决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316-5997753(不接受报名咨询)
五、其他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务必经常登录三河市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san-he.gov.cn/)、中智评鉴微信公众号查看招考信息,招聘过程所涉及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招聘公告、招聘各环节的结果等)均通过三河市人民政府官网、中智评鉴公众号及时发布。因个人原因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报考人员务必保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自动放弃;被聘用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对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
2.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在疫情防控期间实行疫情防控健康码管理机制,所有报名审核通过的应聘者需要提前申领河北省健康码,在领取准考证、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等环节,均要提前出示河北省健康码绿码。
河北三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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