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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前必做时政题库、公共基础知识题库 | | 教材用书PDF电子版 |根据工作需要,现将巴彦淖尔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属企业纪检监察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范围
具备巴彦淖尔户籍(含巴彦淖尔生源,即在巴彦淖尔参加高考且高考前为巴彦淖尔户籍的人员)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
二.公开招聘的岗位和人数
巴彦淖尔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属企业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4名,公开招聘人员按企业人员管理,执行企业薪酬待遇。
三、公开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本科要求为法学类、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专业,研究生为法学、会计、审计专业;高校应届毕业生要求于2021年7月底之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往届毕业生要求已经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计算时间截止2021年4月1日);
4.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团队意识和吃苦耐劳精神,对工作有高度的责任心;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在读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1年7月底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招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
请有应聘意愿且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自行下载并认真填写《巴彦淖尔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属企业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填写完成后将此表和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户口簿(户籍证明)扫描件一并发送至巴彦淖尔市纪委监委组织部邮箱,邮箱地址:jwzzb5406@126.com。报名时间:2021年4月1日—4月16日。
2021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将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扫描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发送至巴彦淖尔市纪委监委组织部邮箱。
(二)面试
巴彦淖尔市纪委监委将根据报名情况进行筛选并组织统一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通过电话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1.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
2.体检由市纪委监委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体检时间及地点面试后另行通知。
3.体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的,取消招聘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4.考察由市纪委监委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被考察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报考资格条件的真实性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被考察人员需按照考察单位的要求积极配合考察工作。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
5.体检和考察环节出现缺额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试用期
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按企业试用期人员有关规定进行管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试用期内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不能胜任职位工作等情形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1.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内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严重影响聘用的情形,并查有实据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并记录在案。
2.公开招聘工作中如有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及时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巴彦淖尔纪检监察网和巴彦淖尔人才网等相关网站上发布,并提醒应聘者关注。
3.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报名网站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并做好个人防护,减少非必要流动。
4.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事宜由巴彦淖尔市纪委监委负责解释。
中共巴彦淖尔市纪委
巴彦淖尔市监委
2021年4月1日
市纪委监委咨询电话:0478-8655414
咨询时间:4月1日至4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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