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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前必做时政题库、公共基础知识题库 | | 教材用书PDF电子版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快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山西省委省政府关于独立学院转设的决策部署,太原科技大学华科学院拟转设为省属公办理工类普通本科高校并迁址山西省晋城市,暂定名山西科技学院(以下简称“新学院”)。为做好转设申报和新学院师资储备,省委编委批准设立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太原科技大学华科学院转设筹备处,负责组建专任教师队伍,待转设筹备工作完成后,编制和人员全部划转转设后的新学院。
新学院坐落于山西省晋城市丹河湿地公园西侧教育园区内,紧邻高铁晋城东站,属丹河新城规划核心起步区,占地面积1200余亩,建成投入使用校舍面积23万平方米,在建项目建筑面积约36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300余万元,建成校内实验实训场所140余个,现有专兼职教师361人。
新学院将坚持以工为主、多科协同、集群发展,聚焦山西省及晋城市产业转型格局,紧密围绕煤层气、先进制造业、现代煤化工、冶铸业、全域旅游等重点产业转型需求,拟设置光机电工程、能源工程、智能制造、材料工程、化学工程、大数据工程、环境工程、经法、艺术、文旅与康养等10个二级学院,拟设本科专业47个,涵盖工学、法学、文学、医学、经济学、管理学、艺术学、教育学8个学科门类。目前,新学院正在与相关院士团队洽商共建院士工作站和新材料研究院、新能源研究院等科技服务机构,将为引进高层次人才搭建更好的干事创业舞台。 根据工作需要,山西科技学院(筹)面向社会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具体详见链接: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快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山西省委省政府关于独立学院转设的决策部署,太原科技大学华科学院拟转设为省属公办理工类普通本科高校并迁址山西省晋城市,暂定名山西科技学院(以下简称“新学院”)。为做好转设申报和新学院师资储备,省委编委批准设立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太原科技大学华科学院转设筹备处,负责组建专任教师队伍,待转设筹备工作完成后,编制和人员全部划转转设后的新学院。
新学院坐落于山西省晋城市丹河湿地公园西侧教育园区内,紧邻高铁晋城东站,属丹河新城规划核心起步区,占地面积1200余亩,建成投入使用校舍面积23万平方米,在建项目建筑面积约36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300余万元,建成校内实验实训场所140余个,现有专兼职教师361人。
新学院将坚持以工为主、多科协同、集群发展,聚焦山西省及晋城市产业转型格局,紧密围绕煤层气、先进制造业、现代煤化工、冶铸业、全域旅游等重点产业转型需求,拟设置光机电工程、能源工程、智能制造、材料工程、化学工程、大数据工程、环境工程、经法、艺术、文旅与康养等10个二级学院,拟设本科专业47个,涵盖工学、法学、文学、医学、经济学、管理学、艺术学、教育学8个学科门类。目前,新学院正在与相关院士团队洽商共建院士工作站和新材料研究院、新能源研究院等科技服务机构,将为引进高层次人才搭建更好的干事创业舞台。
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2021年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100名,其中博士研究生38名,硕士研究生62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21年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具体要求的硕士、博士研究生。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要求(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六)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5年4月23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0年4月23日以后出生)。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人员可前往现场报名,也可网上报名。
1.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25日——4月27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太原理工大学(虎峪校区)训练馆、西安交通大学(兴庆校区)、长安大学南校区北院
(3)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根据国家和报名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要求,应聘人员须配合做好报名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2.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4月25日——4月29日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请将报名材料扫描后发送至报名专用邮箱:sxust_rczp@163.com。应聘者邮件标题格式统一要求为:岗位+姓名+性别+学科(专业)+毕业院校名称。
3.报名提交材料:
(1)《山西科技学院(筹)2021年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纸质版(本人手写签名)。报名表中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专业,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并提供毕业学校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所学具体专业的证明和学习成绩单。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各学历阶段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1年毕业生须提供在读证明(包含入学时间、毕业时间、所学专业等)、个人自荐材料、主要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
(4)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硕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5)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材料。专业方向有要求的,须提供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加盖学校相关管理部门公章)。
(6)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三)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对应聘者的招聘条件逐项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要责任到人,严格执行二次审查办法和审查签字记录制度,确保资格审查客观、严谨、公正。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条件,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相应专家组(3-5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专家)对其专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进行认定。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将通过学院网站(https://kdhk.tyust.edu.cn/,下同)公布报名资格审查结果,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应聘岗位和应聘岗位专业要求等。
(四)招聘方式
成立考核专家组实施招聘,人数一般为5-9人,本校的专家人数只限1人,组长由外聘专家担任。同一招聘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达5:1,直接进行考核,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考核实行百分制,成绩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考核内容主要以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和业务潜能为主。
同一招聘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5:1及以上,采取笔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40%。总成绩=笔试成绩×60%+考核成绩×40%。笔试内容为本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根据岗位拟招聘人数,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3: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不达3:1比例的按实际人员确定考核人选。
笔试成绩、考核成绩、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面试考核,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五)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学院组织实施。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学院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可在体检结果告知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到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学院、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强化考察环节,严格把关,考察应深入细致,对被考察对象全面了解,防止考察失察、失真。成立考察小组,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国内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其他人员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根据报考比例和实际情况按考试总成绩顺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经学院领导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后,在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成绩、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薪酬待遇
新学院与晋城市政府的人才引进政策实行全面叠加,相关待遇如下:
2年免考核,免考核期内工资加绩效:博士研究生不低于20万元,硕士研究生不低于15万元,第3年按照校内绩效标准执行。博士研究生科研启动费:理工科提供30-50万科研启动费,文科提供15-20万科研启动费。另外,根据实际还有住房、安家费、生活补贴等相应待遇。
(一)博士研究生
1.人才公寓或安家补贴:提供50-80平人才公寓(或周转房)或30-50万安家补贴;
2.生活补贴:全日制博士3000元/月,补贴3年。
3.学费补贴:按照学费的70%一次性发放补贴。
4.租房补贴(不能与购房补贴同时享受):在晋城市租房居住的,按3000元/月发放租房,补贴3年(享受人才公寓入住的,不再享受租房补贴)。
5.户籍政策:人事关系在晋城市并与新学院签订三年以上合同的,可不做落户要求。
6.子女上学:对引进的全日制博士到晋城市落户的,随迁学龄子女就读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的,可在全市范围内一次性选择任一学校就读。随迁学龄子女就读初中阶段学校时,优质高中分配指标不受户籍和学籍年限限制。
7.配偶就业:按晋城市现行政策,配偶属行政或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统筹安排到相关行政或事业单位;在其他单位工作的,安排到企业。
8.省定政策叠加。根据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奖励博士毕业生及博士后研究人员来晋工作实施办法》(晋财教〔2020〕96号),在晋城市引进待遇政策的基础上,省财政厅奖励博士毕业生每人一次性生活补助10万元、科研经费5万元;奖励博士后研究人员每人一次性生活补助20万元、科研经费10万元。
(二)硕士研究生
1.周转房或安家补贴:提供校内周转房或10万安家补贴。
2.生活补贴:1000元/月,补贴3年。
3.学费补贴:按照学费的50%一次性发放补贴。
4.租房补贴(不能与购房补贴同时享受):在晋城市租房居住的,按2000元/月发放,补贴3年(享受人才公寓入住的,不再享受租房补贴)。
5.户籍政策:对引进的全日制硕士,人事关系在晋城市的并与新学院签订三年以上合同的,可不做落户要求。
六、严肃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落实回避制度;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公开招聘工作由转设筹备处纪检监察部门、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监督。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七、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山西科技学院(筹)。
联系人:王老师
咨询电话:0356-3985336
监督(举报)电话:0351-6990309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2021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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