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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前必做时政题库、公共基础知识题库 | | 教材用书PDF电子版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通知》(湘组发﹝2015﹞26号)、《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郴组〔2015〕42号)、《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郴组〔2016〕11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文件精神,经区委、区政府同意,2021年苏仙区廉政教育事务中心面向郴州市公开选聘工作人员3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计划选聘事业单位管理类岗位工作人员3名。具体招考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相关事宜可通过郴州市苏仙区门户网站(http://www.hnsx.gov.cn/)查阅。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具有2年以上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且具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身份或使用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3.历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或合格及以上;
4.符合选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等条件,详见《2021年郴州市苏仙区廉政教育事务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
(1)报考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即在1985年5月13日后出生;报考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即在1980年5月13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选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
5. 岗位要求从事工作经历、任职等计算时间,均截止至2021年5月13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在公务员单位或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选聘程序和办法
选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考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收取考试费用,报考人员需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现场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报名时间。现场报名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至5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苏仙区行政中心大楼2110室。(地址:郴州市苏仙区观山洞街道郴县路177号。市内乘22路、105路到苏仙区行政中心站下车即到;市内乘59路、108路公交车到苏仙区检察院下,沿桂园路走100米左右可达;市内乘13路、21路、27路、36路公交车到高斯贝尔下,沿桂园路走500米左右可达。)
4.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2021年5月27日至5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领取准考证地点:凭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在苏仙区行政中心大楼1025室领取。
5.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报名表,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
(2)笔试最低开考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选聘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该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本次选聘考试全体有效参考人员的平均分才能入围面试。
(3)取消选聘计划数的岗位,将于5月24日在苏仙区门户网站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5月25日16:00前前往苏仙区行政大楼1025室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5月25日将公布核减招考计划数的岗位。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一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由选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须报考人员本人进行。
1.资格审查内容。报名时,(1)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并填写打印好《2021年郴州市苏仙区廉政教育事务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2)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证件(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3)报考人员须提供“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xlcx/)上查询打印的学历查询信息;(4)《2021年郴州市苏仙区廉政教育事务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上所在单位和所在主管部门栏内须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和加盖公章,无法提供的,一律取消选聘资格;(5)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彩色照片2张和与照片相同的电子照片;(6)报考执纪审查岗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在纪检、公安、审计或财政部门曾经或现在编在岗2年及以上相关证明;(7)报考文字综合岗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撰写的3篇文稿;报考执纪审查岗位的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①本人参与过的调查谈话、案件审理相关证明材料;②本人在全市财政或审计系统从事2年以上的财政或审计业务工作经验证明材料。
2.资格审查注意事项。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选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
(三)笔试
1.笔试内容。
(1)文字综合岗位:采用闭卷考试形式,考试内容为写作,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2)执纪审查岗位:采用闭卷考试形式,考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和写作,相关专业知识主要测试案件查办业务、政治理论水平、逻辑分析能力等方面知识。其中相关专业知识占60%,写作占40%,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2.笔试时间。2021年5月29 日(星期六)。
(1)文字综合岗位:上午9:00-12:00。
(2)执纪审查岗位:上午9:00-11:30。
3.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郴州市苏仙区门户网公布。
(四)面试
1.面试对象。按照选聘岗位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时间。面试时间、地点在郴州市苏仙区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3.面试形式。面试参照公务员面试办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
4. 面试内容。根据岗位要求确定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能力素质及与拟聘岗位的匹配度。
5.面试成绩。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6.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均在郴州市苏仙区门户网站公布。
(2)成绩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五)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考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苏仙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6:0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注意事项。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体检名单在郴州市苏仙区门户网站公布。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重点考察、考察其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考察工作由选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并形成考察报告。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论,经选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苏仙区人社局审核后,在苏仙区门户网站公布。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苏仙区人社局行文确认聘用人员名单或下达聘用通知,并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请在指定官方网站查看各招考环节相关信息。招考单位(主管部门)均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
2.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选聘公告和《2021年郴州市苏仙区廉政教育事务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
3.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进行处理。
4.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及笔试准考证,缺少有效身份证原件及笔试准考证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5.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应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选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对违纪违规行为,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面试后,因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选聘计划空缺,一律不进行递补。
7.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选聘服务咨询电话
1.苏仙区廉政教育事务中心:0735-2884248。
2.苏仙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35-2890097。
六、纪律与监督
选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派出监督员进行全程监督。举报电话:0735-2883587。
七、选聘公告中选聘程序的咨询由苏仙区人社局负责解释;选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咨询由选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郴州市苏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13日
附件1:2021年郴州市苏仙区廉政教育事务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2021年郴州市苏仙区廉政教育事务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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