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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前必做时政题库、公共基础知识题库 | | 教材用书PDF电子版 |2021年柳河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加强公安机关警务工作,结合我局工作实际需要,科学配置辅警岗位,提供警力保障,经请示省公安厅批准,柳河县委、县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招聘方案及流程如下:
一、 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自愿申报、公开招聘、公平录用。
二、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28名(男性20名;女性8名)。由财政部门核拨经费,缴纳相关保险,县公安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招聘岗位:
1、交通管理职位:16名(男性)
2、警务辅助职位:12名(男性4名,女性8名)
三、岗位职责
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协助开展交通管理工作,协助开展监所视频监控管理有关工作,协助开展街面巡逻防控和看护管理有关工作。具体岗位由柳河县公安局统一分配。
四、招聘条件
除具备《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身体健康,无家族传染性疾病、其他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无视觉、听觉、味觉障碍,无纹身。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0%的不予聘用,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05;
2、具有柳河县户籍(须自行解决柳河镇内住宿);
3、高中(含中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18周岁-35周岁
(1985年5月26日--2003年5月26日)。
5、组织纪律性强,听从指挥,服从管理。
6、符合招考职位规定的具体条件。
7、报考条件中涉及的年龄、资格、身份、学历、户籍、经历等计算截止时间,除特殊说明外,均按2021年5月26日计算。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面试成绩折算前加分
1、退役士兵加5分;
2、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加2分。
3、以上加分只取最高值,不重复加分。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1、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2、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具有A1机动车驾驶证);
4、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5、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优先招聘情形。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柳河县公安局在职及辞职警务辅助人员不得报考;
2、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5、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6、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7、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8、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9、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10、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11、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2、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13、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
1、报名受理时间。2021年5月25日- 5月26日,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3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资格审查地点
柳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一楼大厅。(县公安局主楼东侧门进入)
3、报名程序
登陆柳河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jllh.gov.cn/)①下载和填写(机打)《柳河县公安局招聘辅警报名表》(详见附件1)并粘贴照片(本人6个月以内小2寸白底彩色免冠照片)一式一份。
②下载和填写(机打)《柳河县公安局招聘辅警政审表》并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政审(详见附件2)。
③下载并本人填写(手写)《2021年柳河县公安局招聘辅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及《2021年柳河县公安局招录辅警考试考生健康监测卡》(详见附件3)。
④持报名表、政审表、疫情防控告知书、考生健康监测卡及报名材料现场报名,全程佩戴口罩,出示吉祥码及通信行程卡(两码需均为绿色)并进行两次测温,现场测量身高体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4、报名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毕业证、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个人征信证明。
②退伍证和驾驶证(未取得则不需要)以及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优先招聘情形的相关文件证明及资料等。(有则提供没有无需提供)。
③以上全部材料须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6个月以内小2寸白底彩色免冠照片6张(每张照片背面写上名字)。
5、报名现场测量身高体重,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报名资格审查。
(二)招聘考试
本次招录采取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参加笔试人员保持电话畅通等候体能测试通知,体能测试结束后在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面试人员比例,按照实有人数参加面试。最终成绩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最后总成绩。
1、笔试。
①笔试时间地点根据疫情情况另行通知。
②全程佩戴口罩,出示吉祥码及通信行程卡(两码需均为绿色)并进行两次测温。笔试当天携带准考证(笔试现场发放)、有效身份证方可入场,所需文具自备。
③笔试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含时事政治、基本常识、公安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等),满分100分。不设及格线,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2、体能测试
①体能测试时间地点根据疫情情况另行通知。
②佩戴口罩,携带本人身份证,出示吉祥码及通信行程卡(两码需均为绿色)并进行两次测温。
③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项目为:男性,1000米,女性800米,10米x4折返跑、立定跳远,须三项测试均达最低标准为合格(详见附件4)。不适宜剧烈运动或有隐形疾病的不得参加体能测试,否则后果自负。
3、面试。
①面试时间、地点根据疫情情况另行通知。
②在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面试人员比例,按照实有人数参加面试。
③佩戴口罩,出示吉祥码及通信行程卡(两码需均为绿色)并进行两次测温,凭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入场。
④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察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及举止仪表,面试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60分,计算成绩时,退役士兵及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先加分再折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总成绩
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笔试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如总成绩相同,具有优先聘用情形及面试成绩高的人员参加体检和考察。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由县公安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公安局组织进行考察,主要考察个人品德、现实表现、履职能力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1、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柳河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对不符合聘用条件和有关规定的,不予聘用。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依法签订合同。
①交通管理职位与柳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签订。
②警务辅助岗位与柳河县公安局签订。
③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后合格的方可办理聘用手续,最低服务年限1年(含试用期)。
(五)管理及待遇
1、辅警基础工资待遇2114.46元/月(含五险个人缴纳部分),单位给予缴纳五险(包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县公安局及交通管理大队与辅警解除劳动关系后,工资待遇和各项保险同时终止。
2、辅警违反公安机关纪律要求的,参照《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或者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开除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考生考试总成绩保留1年(2021年5月30日至2022年5月30日),如在此期间出现人员减员,职位空缺,将按总成绩名次高者优先进行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递补。
六、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和政审在报名期间一并进行,并贯穿招聘全过程,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
2、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对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如因个人原因错报姓名、身份证号等,后果自负。
3、报考人员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因联系电话不畅造成后果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4、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此次考试等相关信息在柳河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jllh.gov.cn/)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考务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5、本实施方案由柳河县公安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咨询电话:0435-7227716
监督举报电话:0435-7252306
附件3:2021年柳河县公安局招聘辅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及考生健康监测卡
柳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柳河县公安局
2021年 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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