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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前必做时政题库、公共基础知识题库 | | 教材用书PDF电子版 |因工作需要,根据《桐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桐乡市人民政府令第64号)、《关于公开招聘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实施办法》(桐教〔2020〕262号),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桐乡市卫生学校数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数学教师1名,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2021年桐乡市卫生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资格要求。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报考,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留学人员于2021年5月2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的人员,于2021年5月2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可以报考。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以发文时间或发证时间为准)。
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
3.年龄为18至35周岁(1985年5月21日至2003年5月21日期间出生)。
4.户籍不限。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报考。
(3)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浙人社发〔2014〕15号),在近2年内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由桐乡市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核、考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资格初审的办法。
报名邮箱:见附件1《计划表》。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截止时间2021年5月31日16:30,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者须将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的有关证件(证明)、报名表(粘贴近期1寸免冠照片)的PDF件发至报名邮箱;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者须将报名表(贴一寸免冠近照)、身份证、就业推荐表、个人简历、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资料原件的PDF扫描件发至报名邮箱;文件名为“应聘单位+岗位+姓名”,经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并电子邮箱回复确认。
留学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在编事业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本次招聘计划。
(二)笔试
本次招聘的考试形式为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能力知识测试》,测试包含数学专业知识、教育基础知识等内容。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定于2021年6月13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三)资格复审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形式为微型课+答辩,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核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前,市卫生健康局将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入围面试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就业推荐表、个人简历、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资料原件;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在编事业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资格复审开始24小时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将在该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四)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合成计算总成绩。
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根据各职位招聘计划,按照总成绩确定体检、考察名单。
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五)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按人社部、原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和面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六)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桐乡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决定不予聘用的,不再递补。
(七)聘用
确定聘用人选后,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规定执行。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待遇和各种规定保险。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其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参加考试、体检时需要出具的有效身份证件均指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护照(通行证)、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的户籍证明。
2.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3.根据省人力社保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人事录用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
4.本次公开招聘对单位信息、报考岗位、学历学位、所需专业要求以及其他要求等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已在《计划表》上列出。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卫生健康局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招聘公告、考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体检、考察、公示等事宜将在桐乡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布,届时考生可在网上查询。
6.在招聘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7.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桐乡市卫生健康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咨询电话:0573-88621040、89396680
监督电话:0573-89396623、88110805
查询网站:桐乡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tx.gov.cn/)
桐乡市卫生健康局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
附件1:1.2021年桐乡市卫生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2021年桐乡市卫生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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