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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湖北省社会科学院招聘10人公告

来源: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06-10 20:3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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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社会科学院2021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鄂人〔2003〕16号)、《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10号)等文件精神,为满足用人需求,湖北省社会科学院现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湖北省社会科学院2021年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湖北省社会科学院2021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6月24日12时止(以邮件收到时间为准)。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湖北省社科院2021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将本人有效身份证、各学习阶段毕业证和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等原件扫描件,及发表论文清单、论文检索报告,以附件方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skyrsc001@163.com邮箱,邮件标题注明“姓名+学历+应聘岗位”。

(三)资格审查

1.报考相关截止时间: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即为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毕业证及学位证取得时间截止为2021年7月31日,在校应届毕业生暂不能提供最高学历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信网查询打印的学籍证明;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已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报考前应征得其所在单位同意,报名时应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2.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在招聘全过程各环节直至聘用后,若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四、考核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全部进入考核。考核采取先笔试后面试方式。

(一)笔试

按招聘岗位分别进行闭卷考试,报考管理岗位考生进行综合类笔试;报考专业技术岗位考生按所学专业分别进行综合类笔试(公共管理、马克思主义理论、政治学、哲学、法学专业)、经济类笔试(应用经济学、理论经济学、农林经济管理专业)。笔试实行百分制,考题为二选一作答,时间为2小时。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报考管理岗位考生进行综合类面试;报考专业技术岗位考生按所学专业分别进行综合类面试(公共管理、马克思主义理论、政治学、哲学、法学专业)、经济类面试(应用经济学、理论经济学、农林经济管理专业)。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

(三)总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设定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5分,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总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面试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在湖北省社会科学院网站(http://www.hbsky.cn/)予以公告。

五、体检、心理测试和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心理测试人选。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心理测试由湖北省社会科学院组织。体检、心理测试不合格的,取消考察人选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体检和心理测试均合格者,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湖北省社会科学院网站(http://www.hbsky.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按时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防疫须知

应聘人员要自觉服从招聘单位防疫工作安排,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不服从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病情和相关接触史的,依法追究责任。

九、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执行。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网站和湖北省社会科学院(http://www.hbsky.cn/)网站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笔试、面试时间、成绩、录取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27-86794712、86792206(省社科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27-86789440(省社科院机关纪委)

附件:湖北省社会科学院2021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湖北省社会科学院

2021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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