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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前必做时政题库、公共基础知识题库 | | 教材用书PDF电子版 |衡阳市人民政府研究室信息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衡阳市人民政府研究室信息中心为衡阳市人民政府研究室所属的正科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因工作开展和干部队伍建设需要,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范围
全省具有全额拨款事业编制身份或具有公务员(参公)身份的在编在岗人员。
三、选调计划
详见《衡阳市人民政府研究室信息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与职位表》(附件1)。
四、选调条件
(一)必备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具有符合流动调配条件的身份;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新录用(聘用)尚在试用期的人员;在现单位工作未满1年,新提拔的副科实职以上领导干部在现职岗位未任满1年的处于试用期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近三年(工作时间未满三年按实际工作年限计算)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人员;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如有吸毒史等)。
五、选调程序及办法
严格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向社会公开发布信息,发布时间2021年6月11日至2021年6月22日。
(二)报名。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23日-6月29日(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休息日不接受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衡阳市华新开发区解放大道16号市政府研究室办公室(市政府机关大楼7楼718室,)联系电话:0734-8161152。
(3)报名所需资料:①《衡阳市人民政府研究室信息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两份(双面打印,附件2);②《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③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④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报名人员请登录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下载《衡阳市人民政府研究室信息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诚信考试承诺书》。
(4)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2.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的出生日期以本人有效身份证为准。涉及年龄的计算方式为:35岁及以下是指198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40岁及以下是指198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2)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信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公开选调计划数与有效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如低于1:3,经市政府研究室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报相关部门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取消、核减计划并予以公告。
(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包括报名时初审,面试前复审,考察时终审。任何环节发现选调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
(四)考试。考试环节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21年6月30日-7月2日(地点同报名地点)。笔试时间见准考证。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及文字综合能力,考试内容为公文写作,满分100分。笔试委托专门考试机构命题、制卷、阅卷、统分。笔试成绩将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
2.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入围末名成绩出现相同者,则一并纳入面试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时间10分钟,满分为100分。(2)如实际参加面试的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目)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方可作为体检对象。(3)考试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考试成绩将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
(五)体检。时间地点待定。
1.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果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员名单将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
2.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同时进行禁毒毛发检测。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3.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选调办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凡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为1次(未参加面试者不列为递补对象)。
(六)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即确定为考察对象,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市政府研究室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选调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和资格准入等。考察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考察的(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取消聘用资格。选调岗位计划出现空缺时,则从报考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为1次。
(七)公示。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空缺时不再递补。
(八)聘用。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经市政府研究室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聘用人员,并办理聘用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选调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市纪委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对本次选调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相关部门将按管理权限及时受理与此次招聘有关的各类举报。
(二)应聘人员违反考试纪律的,严格按人社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实行回避制度。聘用单位负责人和参与选调工作的人员在选调工作过程中涉及与参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它可能影响选调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四)监督电话。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0734-8861130 市纪委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0734-8867087
本公告由衡阳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电话:0734-8161152),未尽事宜由衡阳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衡阳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6月11日
附件1:衡阳市人民政府研究室信息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与职位表
附件2:衡阳市人民政府研究室信息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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