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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前必做时政题库、公共基础知识题库 | | 教材用书PDF电子版 |镇雄县社会工作协会选聘百名大学生充实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公告
根据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关于印发〈镇雄县“抓党建促巩固助提升”工程百名大学生进乡村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镇组通〔2021〕50号)精神,镇雄县社会工作协会(以下简称“县社工协会”)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面向社会选聘100名大学生派驻30个乡镇(街道)开展社会工作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人数
选聘岗位分布在30个乡镇(街道),共选聘100名人员(岗位设置详见附件1)。人员选聘后由县社工协会派驻到乡镇(街道)社工站或村(社区)社工服务点工作,具体工作岗位由县社工协会和各乡镇(街道)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
二、岗位职责
按照县社工协会和乡镇(街道)要求完成民政社会救助、社区服务、社会事务等相关工作。
三、选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基层工作,熟练掌握电脑基本操作,身体健康。
2.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20日<含>以后出生)。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在职的村(社区)干部。
2.与其他单位签订有劳务合同,且未解除劳务关系的。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涉黑涉恶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含村、社区干部)的人员、吸毒人员、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被调查的人员及其他不宜选聘人员。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1年6月21日至2021年6月25日。
(二)报名地点:镇雄县社工协会办公室(地址:县民政局四楼会议室,下同)。
(三)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一经确定,不得更改。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镇雄县社工协会选聘社会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一式二份。
2.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校证明参加报名,2021年8月1日前不能提供毕业证件的,即取消资格);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水平资格证书应同步提交。以上材料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近期1寸红底免冠照片3张(照片背面写上名字并用照片袋装好)并提交电子照片。
4. 报名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3)。
(四)资格审查:2021年6月28日—29日,对应聘人员的身份信息、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进行审查,有弄虚作假或属于不得报考情形的,一律取消报名资格。笔试结束后,商请相关部门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五)相关事项:
1.委托他人报名的,须提交委托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4)。
2.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原件当场审验后退回本人,收取复印件一份。
五、笔试及面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面试原则上按1:2比例进入面试,不足1:2比例的岗位,按实际进入面试人数进行等额或差额面试。
(一)笔试
1.笔试满分100分,含主观题和客观题。内容包括: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社会事务、社区服务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占80分;中国共产党党史、新中国史、乡村振兴、时事政治等方面的内容,占20分。(备考参考资料详见附件5)。
2.考试时间2021年7月14日。报名人员于2021年7月12日-13日(上午8:30-11:50、下午14:30-17:50)到镇雄县社工协会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3.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按岗位排名在镇雄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二)面试
面试时间:2021年7月23日。若出现放弃面试的情形,则按该岗位分数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进入面试。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随机应变等能力,满分100分,最低控制线7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按综合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的公式计算。各类成绩折算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进入体检程序的人员自行前往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选聘。应聘人员应于2021年7月26日前将体检结果提交镇雄县社工协会办公室,未按时提交的视为放弃选聘资格。
七、确定拟聘人员
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缺额的,按该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同等条件下,按中国共产党党员、持有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学历高者、本乡镇(街道)户籍人口、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顺序依次优先。拟聘人员名单在镇雄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反映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县社工协会组织开展培训,依法与县社工协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九、工资待遇
正式聘用的人员,月工资待遇为3000元+“三险”(养老、失业、工伤)。工资分两部分发放,一部分为基础部分2800元,按月发放;另一部分为绩效部分200元,根据考核结果半年或年度计发。持有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的,月工资待遇增加200元,随基础工资发放。
十、选聘纪律
选聘工作邀请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监督。若在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其他违规违纪行为,属考生的立即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属国家工作人员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十一、其它事项
(一)报考及录用整个过程,考生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二)本公告如有变动,以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
联系人:杨贵,咨询电话:0870-3133161
纪律监督电话:0870-3131470
镇雄县社会工作协会
2021年6月18日
附件5-1: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低保规范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昭政办发〔2017〕127号 ).doc
附件5-2: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见(云政办发〔2019〕42号).pdf
附件5-3: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云民办发〔2020〕8号).pdf
附件5-4: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的通知(云卫医发〔2020〕15号 ).pdf
附件5-5: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施意见(云民发〔2020〕35号 ).pdf
附件5-7:昭通市民政局关于提高2021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昭民发〔2021〕19号 ).docx
附件5-8:民政部关于印发《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民发〔2021〕43号).docx
附件5-9: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特困人员认定实施细则的通知(云民社救〔2017〕18号).pdf
附件5-10: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提高孤儿等特困儿童基本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云民办发〔2020〕148号).pdf
附件5-11:云南省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通知云民发〔2021〕51号).pdf
附件5-12:昭通市人民政府残疾人两项补贴实施方案(昭政发〔2016〕21号).docx
附件5-13: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民政厅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调整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的通知(云财社〔2020〕47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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