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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前必做时政题库、公共基础知识题库 | | 教材用书PDF电子版 |酉阳自治县2021年城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公开选聘教师简章
为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优化师资结构,根据《酉阳自治县教育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和城区学校师资需求,特面向教育系统在编在岗人员公开选聘教师。
一、选聘原则
(一)坚持编制管理及学科配套相结合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考试考核与审查相结合的原则。
二、选聘范围、名额及岗位
(一)选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公开选聘中小学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化学、物理、生物等文化学科教师121名,中小学音乐、美术、体育、心理健康、幼儿园等非文化学科教师26名。具体选聘岗位及名额等详见《酉阳自治县2021年城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公开选聘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二)选聘范围及对象
县内乡镇学校在编在岗3年及以上教师(小学全科教师、学前及幼儿公费师范生工作满6年)。
乡镇学校是指除“酉阳一中、酉阳二中、职教中心、酉州中学、实验中学、桃花源中学、实验小学、民族小学、桃花源小学、酉州小学、钟多小学、桃花源街道中心小学校、钟多街道中心小学校、机关幼儿园、钟多幼儿园、桃花源街道中心幼儿园、钟多街道中心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以外的各级各类公办学校。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近3年曾被有关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或受行政刑事处罚的人员。
3.小学全科教师、学前及幼儿公费师范生工作未满6年和“特岗计划”教师在乡镇(街道)学校正式入编后工作未满3年的人员。
三、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模范遵守师德规范,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
(二)年龄规定
男教师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女教师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
(三)年度考核规定
报考人员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2017-2018学年,2018-2019学年,2019-2020学年)均为合格及以上档次(2018年参加工作的报考人员只考核了2018-2019学年和2019-2020学年,须为合格及以上档次)。年度考核结果以县人力社保局备案的为准。
(四)学历、执业(职业)资格及专业审核有关规定
1.学历规定
报考小学和幼儿园岗位的教师应具有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中学、职教岗位的教师应具有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学段报考教师应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2.执业(职业)资格规定
报考幼儿园岗位的教师应具有幼儿园及以上层级教师资格;报考小学岗位的教师应具有小学及以上层级教师资格;报考中学岗位的教师应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层级教师资格;报考职教岗位的教师应具有高级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及以上层级教师资格。
3.专业规定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3)进行。
专业资格审查以学历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均不含前学历的专业),专业相符学历不合格的不能报考,学历合格专业不相符但满足下列条件者可以报考:
(1)学前、小学学段任教的报考人员专科毕业后从事现报考岗位任教年限累计达到5学年的视为专业相符;
(2)学前、小学学段任教的报考人员本科毕业后连续从事现报考岗位任教年限满3学年的视为专业相符(报考中学岗位的除外);
(3)中学学段任教的报考人员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后连续从事现报考岗位任教年限满3学年的视为专业相符。
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能证明所学课程内容与岗位专业要求一致性较强,经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现场审核认可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在《专业参考目录》中能查询但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不一致的,不符合专业要求。
(五)报考学段规定
幼儿园教师只能报考学前阶段岗位;中学教师只能报考中学、职教岗位;小学教师可以报考中学、职教岗位;小学、中学教师不能报考学前阶段岗位。
(六)文化学科成绩规定
所有学段文化学科教师教学成绩只选近三学年(即2018年秋期至2021年春期的6个学期),一个学年任选一个学期,一个学期只选一个学科,任教多个班级任选一个班。报考岗位须与提供成绩的任教学科一致(小学阶段教师教学成绩合格报考中学、职教岗位的,报考岗位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载明的专业所能报考的中学、职教岗位)。
1.报考小学文化学科教师岗位成绩规定
报考人员近三学年所任教学科的及格率、优生率至少有两学年达全县乡镇小学平均水平及以上(一学年语文成绩合格,另一学年数学成绩合格,可自行选择小学语文或小学数学岗位报考);
2.报考中学文化学科教师岗位成绩规定
高完中学校高中教师近三学年所任教学科的及格率、优生率至少有两学年达酉三中、酉四中两校高中平均水平及以上;
单设中学(含酉三中、酉四中初中)教师近三学年所任教学科的及格率、优生率至少有两学年达全县单设中学(含酉三中、酉四中初中)平均水平及以上;
乡戴中学校教师近三学年所任教学科的及格率、优生率至少有两学年达全县乡戴中平均水平及以上;
小学教师报考中学学段岗位的,近三学年所任教学科的及格率、优生率任一学年达全县乡镇小学平均水平及以上,报考岗位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载明专业所能报考的中学学科教师岗位(全日制本科专业不符任教3年及以上者不能报考)。
3.交流人员(以县教委行文备案的为准)成绩规定
组织安排到城区学校交流学习的人员,交流学习期间的“及格率”和“优生率”须达接受学校同年级同学科平均水平及以上;组织安排到乡镇学校交流学习的人员,交流学习期间的“及格率”和“优生率”须满足受援乡镇同类型学校的成绩规定。
4.驻村扶贫人员成绩规定
参加驻村扶贫工作满一年及以上的可以参加本次选聘,驻村期间,一年内任选一个学期视为教学成绩合格,一个年度内不能两个学期都算合格。
本次选聘教学成绩由乡镇(街道)学校提供,以县教委基础教育科(县教科所)分类复核、审查认定为准。
(七)非文化学科教师任课情况规定
报考非文化学科教师岗位的不作教学成绩要求,但编制关系、工作岗位、专业和执业(职业)资格等需满足下列要求:
1.报考幼儿园岗位的人员,近三学年编制关系、工作岗位必须为学前阶段,且至少从事一门学科的教学工作。
2.报考中学心理健康教师岗位的人员,近三学年周课时数需达校平均水平及以上,专业或执业(职业)资格须符合《岗位一览表》要求。
3.报考音体美学科教师岗位的,近三学年周课时数需达校平均水平及以上,至少两学年主要任教学科必须与本次选聘岗位一致(主要任教学科以报考人员任教学科课时数多少确定,报考学科周课时数须达报考人员总任教学科周课时数一半及以上);
小学音体美学科教师报考中学、中职学段岗位的,近三学年周课时数需达校平均水平及以上,至少两学年主要任教学科必须与本次选聘岗位一致(主要任教学科以报考人员任教学科课时数多少确定,报考学科周课时数须达报考人员总任教学科周课时数一半及以上),全日制本科专业必须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全日制本科专业不符合报考条件,任教3年及以上的人员也不能报考)。
4.报考人员工作岗位、任教学科及课时数以学校核实认定为准;编制关系及在编情况证明由乡镇(街道)学校提供,由县教委人事科进行复核,以全县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认定为准。
四、选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报考人员登录酉阳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县教委网页(网址为http://youyang.gov.cn/bmjz_sites/bm/jw/,下同),下载打印《报名表》(附件2),如实填报相关信息,经学校审核、县教委基础教育科(县教科所)成绩审定后于7月14-15日9:00-17:30到县教委11楼会议室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7月15日17:30。
1.报名所需材料
报考人员须提供《报名表》1份,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一寸免冠登记照片3张,同时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缴纳报名费100.00元。
2.成绩审查要求
报考文化学科教师岗位的,中考科目成绩审核由基础教育科负责(7楼706室),其余成绩审核均由县教科所负责(小学学段和七、八年级成绩审核到7楼709室,高中学段成绩审核到7楼710室)。
3.开考比例规定
报考文化学科教师岗位的笔试不设开考比例,报考非文化学科教师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与拟选聘岗位人数比例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至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报考人员在报名前须仔细阅读《简章》及《岗位一览表》的相关要求和规定,选择完全符合自身条件的一个选聘岗位报名,不得重复报考。
(二)资格初审及发放准考证
7月16日8:30-14:00,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7月16日14:30前在县教委办公楼底楼公布初审合格人员名单;7月16日17:30起在县教委11楼会议室领取准考证。
因选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选聘考试的报名者,由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向该岗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还其报名费。
(三)考试考核
文化学科教师岗位采用笔试的方式进行,非文化学科教师岗位除笔试外还需加试面试。
1.笔试
笔试分专业科目笔试和公共科目笔试,分值均为100分,采取闭卷、合堂考试的方式进行。
(1)专业科目笔试内容为报考学科岗位的专业知识。
(2)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教育理论(含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等)和酉阳教育人事改革系列文件,教育理论分值占80%,人事改革系列文件分值占20%;
人事改革系列文件为:酉阳教工委〔2019〕5号,酉阳教委发〔2019〕7号,酉阳教委发〔2019〕8号,酉阳教委发〔2019〕36号,酉阳教委发〔2020〕24号,酉阳教委发〔2020〕25号。
(3)笔试时间:7月17日9:00-11:30。
(4)笔试地点:具体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5)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60%+公共科目笔试成绩×40%(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折算按照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2.面试
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幼儿教师和中学心理健康教师岗位的人员,按照与选聘岗位名额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下一环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面试主要考核应试人员的专业素养、技能、思想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思维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分值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应试人员签字确认。
进入面试环节人员于7月17日17:30前到县教委6楼618室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以及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7月18日上午9:00起至考试结束。
面试地点:具体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3.成绩公布及提交材料
7月17日15:00左右,所有岗位笔试成绩以及报考非文化学科教师岗位进入面试环节考生名单在县教委办公楼底楼张榜公布;7月18日17:00左右,报考非文化减少岗位人员的笔试、面试成绩在县教委办公楼底楼张榜公布;7月19日9:00-17:30,参考人员将本人2017-2019年县级及以上符合加分条件的获奖原件或获奖文件(加盖单位鲜章)交到县教委6楼618室,逾期不予受理。
4.加分
7月20日,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参考人员提供的材料,按下列规定进行审核加分:
(1)项目规定:“五一”劳动奖章,劳动模范,功勋教师,十大教书育人楷模,十大师德标兵,十大优秀班主任,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德育工作者;近3年年度考核,其考核结果为“优秀”的。
(2)分值规定
表彰分值规定:市委、市政府、教育部表彰的加5分,县委、县政府、市教委表彰的加2分,县委教育工委、县教委表彰的加1分。此项加分不累计加分,只计最高加分。
年度考核优秀分值规定:每个“优秀”加2分。此项加分可以累计加分。
(3)其他规定:加分分值不折算,直接计入参考人员总成绩。
加分项目及分值认定一览表于7月20日17:30在县教委办公楼底楼张榜公布。
5.总成绩公布及资格复审人员确定
7月21日,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按各选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总成绩计算方式为:文化学科教师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分值;非文化学科教师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加分分值。成绩折算按照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若文化学科教师选聘岗位最后一名的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按笔试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加分分值、近3年年度考核优秀次数、教龄高(多)者优先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若非文化学科教师岗位最后一名的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按面试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近3年年度考核优秀次数、加分分值、工作年限、学历高(多)者优先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
总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7月21日17:30前在县教委办公楼底楼张榜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于7月22日17:30前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交县教委6楼618室,逾期未交者视为自主放弃选聘资格,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因应试人员自主放弃选聘资格而出现的缺额作一次性递补,递补人员须于7月23日17:30前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交县教委6楼607室,逾期未交者视为自主放弃选聘资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四)复审及拟调人员确定
7月26日,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报考条件对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征求县纪委监委驻县教委纪监组的意见,确定拟调人员名单。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拟调人员名单于7月27日17:30前在县教委办公楼底楼张榜公布。
(五)公示
7月28-30日,拟调人员名单在酉阳自治县教委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
(六)选择聘用单位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选聘的拟调人员,按报考同一岗位拟调人员总成绩高低为序“选岗”,依次选择聘用单位。若文化学科教师岗位总成绩相同时,则依次按笔试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加分分值、近3年年度考核优秀次数、教龄高(多)者优先选择聘用单位;若非文化学科教师岗位最后一名的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按面试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近3年年度考核优秀次数、加分分值、工作年限、学历高(多)者优先选择聘用单位。
选岗时间:暂定2021年7月31日。
选岗地点:县教委11楼会议室。
进入选岗环节的拟调人员不得放弃选聘资格,违者纳入不诚信人员名单,5年内禁止参加我县城区学校选聘考试。
(七)办理手续
县教委、县人力社保局、县委编办将选岗结果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并按程序办理人事关系。
本次选聘人员原学校所聘岗位均不再保留,根据《岗位一览表》提供的岗位等级在新单位重新确定,并按新聘用的岗位等级确定其工资待遇。
五、纪律要求
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遴选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选聘工作顺利进行。各有关单位及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规定,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考试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选聘;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一律不予聘用。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选聘简章要求的学历(学位)、执(职)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立即取消考试资格,5年内不得参加我县城区学校选聘,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其他事项
(一)本简章涉及计算年限的,截止时间均为2021年12月。
(二)本次考试相关成绩发布、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时间等考试信息,均按简章规定在县教委办公楼底楼张榜公布,不单独进行电话通知,应试人员需按时查看相关信息并按规定参加考试;因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选聘的,责任由应试人员自行承担。
(三)本次选聘考试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公开选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本简章由县教委负责解释。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酉阳自治县教委人事科联系电话:023-75557679;
酉阳自治县教委基础教育科联系电话:023-75558035;
酉阳自治县教育科学研究所联系电话:023-75582563。
附件:
1.酉阳自治县2021年城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公开选聘教师岗位一览表
2.酉阳自治县2021年城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公开选聘教师报名表
3.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
酉阳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酉阳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酉阳自治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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