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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前必做时政题库、公共基础知识题库 | | 教材用书PDF电子版 |为适应新时代城市基层治理需要,建设一支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的社区工作者队伍,根据县委《加强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工作方案》,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10名。
一、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录取。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好,综合能力强,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作风正派,群众基础好;
2.有较强社区服务意愿,事业心和责任感较强,身体健康,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3.具有民乐户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判处刑罚或有其他违法犯罪记录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的;
3.有失信行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尚未撤销的;
4.本人及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已经被公安、城市执法、民政等部门及事业单位聘用的协管和辅助等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招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招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步骤
(一)发布公告
由民乐县城市社区工作管理委员会通过民乐县人民政府网等媒体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招聘人员条件资格、招聘程序等。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8日-7月12日,早上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人员登录民乐县人民政府网,认真阅读《民乐县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告》,自行下载并按要求填写《民乐县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填写好的《民乐县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1份、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本人近期彩色蓝底免冠照片5张到县社管委综合服务大厅(锦绣家园东门向北100米)报名。
报考人员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追究责任。
3.初审反馈。初审时间为2021年7月8日9:00至7月13日17:00。社管委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结果通过现场反馈和电话反馈,原则上在收到报名人员材料后24小时内反馈审核结果。报名结束后,因提交的材料不符合报考条件未通过初审的,不予补报。
(三)考试
本次考试拟定于7月中旬,采取笔试、面试、体检、组织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裸考形式进行,满分100分,测试主要内容为社区管理服务必备的综合知识和能力。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笔试时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按取得最高级别给予加分,助理社会工作师笔试成绩加2分,社会工作师笔试成绩加3分。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报名时需提供经民政部门备案的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比例内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面试人员凭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面试结束后,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后,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考察人数1:2的比例确定招聘考察对象。
(四)组织考察
由社管委负责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和政审,并写出书面考察报告,报领导小组审定,综合分析考察人员情况后,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要求,按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
(五)体检
社管委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进行考察体检,递补工作只限1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公示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通过民乐县人民政府网等媒体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经公示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统一进行岗前培训,由县社管委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安排到社区工作,并报县人社局备案。合同期限为5年,合同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和工作需要,决定是否续签聘用合同。
四、用工性质及待遇
1.专职社区工作者基础工资每月2200元(含社会保险费个人部分),绩效工资每月600元,绩效工资每年年底经所在社区综合考核合格后兑现。
2.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
3.专职社区工作者聘期满一年且考核合格者,基础工资每年增加50元。
4.聘用人员一律按聘用合同制管理,不占用机关事业单位编制。
五、人员管理
1.专职社区工作者工作岗位为社区服务岗位。
2.专职社区工作者有违纪违规违法行为或不履行聘用合同的,予以解聘。
3.县社管委、社区每年对专职社区工作者的工作业绩、遵章守纪等情况进行考核,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六、组织实施
公开招聘工作在民乐县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社管委具体组织实施。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特别提示: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在考试前14天申领“健康码”。“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可参加笔试。“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但无发热(腋下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任一症状(以下称相关症状)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或既往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检测阳性)的证明材料方可参加笔试。
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报告。除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咨询电话:
0936-4421439(民乐县城市社区工作管理委员会)
民乐县城市社区工作管理委员会
2021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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