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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前必做时政题库、公共基础知识题库 | | 教材用书PDF电子版 |镇赉县公安局2021年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经镇赉县人民政府批准,镇赉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00名,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人数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100名,其中,男辅警90名,女辅警10名,其中勤务辅警75人,文职辅警25人,从事特警岗位和文字综合岗位工作。招聘计划及条件要求见《镇赉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镇赉县户籍。
2.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纪律观念强。
3.报考人员年龄在18周岁(含18周岁)以上30周岁(含30周岁)以下(计算年龄截止日期以发布公告时间为准);获得全日制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计算年龄截止日期以发布公告时间为准)。
4.退役士兵需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其他人员须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报考计算机和文字综合辅警岗位,需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5.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体型匀称,无残疾,无纹身,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色弱,口齿清楚,双眼裸视视力为4.8以上,无其它不适宜从事公安工作的疾病。
6. 具备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报考条件中涉及的年龄、资格、身份、户籍、经历、政治面貌等计算截止时间,除特殊说明外,均按报名时间计算。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1.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2.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
3.具有突击、侦查、救护、排爆等专长(以相关资格资历证书为准);
4.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5.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优先招聘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聘为辅警: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员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11.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由镇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镇赉县公安局联合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为2021年7月12日—2021年7月19日),符合条件人员自行到指定地点报名,报名结束后由镇赉县公安局进行资格审核。由镇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开展笔试,由镇赉县公安局组织开展体能测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招聘过程由县纪委驻政法纪检组工作人员全程监督,笔试、体能测试全程录音录像。
(一)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1年7月20日至2021年7月23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镇赉县公安局西厢房一楼
报名电话:0436-5072623,0436-5076008
3.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及相关退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正面彩色小二寸照片3张和填写完整的《镇赉县公安局2021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参加报名。
4.报名表从县政府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jlzhenlai.gov.cn/,报名表一式两份。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由镇赉县公安局按照报名条件对招聘人员同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使用高中学历报考的,需出具毕业院校学历证明原件1份,使用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的需提供学信网下载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退役士兵需同时提供退出现役证的原件、复印件和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应征公民政治审查表、退役士兵登记表的复印件,近期免冠正面彩色小二寸照片2张(背面贴好双面胶)。
(三)笔试
笔试时间、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发布公告通知。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准考证进行考试。考试内容主要是:时事政治、法律知识、岗位相关知识,满分100分。按照招聘岗位笔试成绩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选。笔试地点及考场安排详见准考证。
(四)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由镇赉县公安局组织进行,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测试项目有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男1000米跑,女800米跑。体能测试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由镇赉县公安局在相应岗位笔试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体检
体能测试合格人员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进入体检程序。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由镇赉县公安局按照相关程序组织到县级以上公立综合性医院进行,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由镇赉县公安局在相应岗位笔试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严格按照招聘程序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六)考察
考生体检合格后,由镇赉县公安局按录用人民警察政审和《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招聘岗位1:1比例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由镇赉县公安局在相应岗位笔试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严格按照招聘程序进行。
(七)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名单在镇赉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不合格人员,由镇赉县公安局告知本人不予聘用。公示合格人员,由镇赉县公安局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合格的,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不符合要求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首次聘期为2年。
四、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为每月2000元(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招聘人员工资及“五险一金”单位缴纳部分由县财政予以保障。
五、工作要求
(一)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招聘相关工作的视为弃权。
(三)报考人员存在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或者将试卷、答题纸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违反招聘纪律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本次招聘通过体能测试的人员,其笔试成绩可保留12个月,在保留期内,镇赉县公安局下次招聘时可作为拟招聘对象直接进行体检、政审程序进行招聘。
(五)疫情期间,考生全程应服从工作人员指挥安排,遵守疫情防控要求,除必要程序外应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并配合进行“吉祥码”二维码扫描、体温检测、行程码出示、信息登记等防疫工作,以上条件均合格后方可进行招聘程序。
(六)本次招聘信息发布指定网站为县政府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jlzhenlai.gov.cn/,所有招聘信息以此网站发布为准。
镇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镇赉县公安局
2021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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