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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前必做时政题库、公共基础知识题库 | | 教材用书PDF电子版 |2021年天津市蓟州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方案
依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文件规定,经区委、区政府批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蓟州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270人,纳入事业编制。现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指2021年毕业后未就业的人员(含2019、2020年毕业后未就业,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原学校或托管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的人员)。2019年、2020年、2021年毕业的能提供报到证或派遣证的非全日制毕业生可按照应届毕业生对待。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终身从教的志愿;
3.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90年8月9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8月9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五官端正,讲标准的普通话;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应学科、学段的教师资格证等);
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取得主修专业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辅修证书(证明)和学位证书;
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
7.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8.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被辞退未满5年或开除公职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处理的;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少年管教的;
4.现役军人和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6.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7.着短装身体裸露部位刺有“字、图案”影响仪容的(若录用后,一经发现取消录用资格);
8.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具体条件及名额
具体条件及名额见《2021年蓟州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蓟州区教育局组织实施,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布招聘信息、报名与缴费、笔试、面试等工作均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负责。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信息(2021年8月4日至8月12日)。
在中天人力资源网(www.cnthr.com)、蓟州区人民政府网(www.tjjz.gov.cn)上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资格审查与缴费。
本次招聘报名、缴费均在中天人力资源网(www.cnthr.com)上进行。
报考人员在正式报名前需将本人近期1寸半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背景色为蓝、白、红三种颜色之一),通过扫描仪、数码相机等设备制作成电子文件(.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小在200K,横3.5cm,竖5.3cm以内),务必按要求提前准备并在填写报名表时上传至相应位置。
报名时间:2021年8月9日10:00至8月13日17:00。
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8月9日10:00至8月14日10:00。
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须随时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缴费时间:2021年8月9日10:00至8月14日12:00。笔试考务费45元,逾期未缴费视为报名无效。缴费后不能退费,请慎重报名。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考,通过审查后不可改报其他职位。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不低于1:3,达不到此比例,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报考不能开考岗位并已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21年8月14日14:00至17:00。
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中的相关信息,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站发布的消息并保持报名表中填写的手机号码畅通,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或者现场资格审核所产生的问题,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负责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的技术支持及具体实施工作,保证网络的安全及正常运行。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低保证(复印件)和户口本,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请于2021年8月13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到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三楼308(地址:天津市河西区九龙路58号)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三)笔试
报名成功人员进入笔试。笔试内容为所报岗位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2021年8月15日14:00至8月17日9:00在中天人力资源网下载打印。
笔试时间:2021年8月17日上午9:00(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原件,缺少任一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发布时间:2021年8月24日14:00,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四)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招聘岗位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资格复审的实际人数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按照规定时间、地点携带相关材料参加资格审查,名单在中天人力资源网公布。
1.资格复审时间:2021年8月25日上午8:40至11:00 下午14:40至17:00。
2.资格复审地点:蓟州区教育综合服务中心(老电车大酒店对面)。
3.现场资格审核需提交以下材料:
(1)蓟州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需本人签字)。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
(3)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招聘岗位所需户籍材料需在现场资格复审之前取得)。
(4)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5)参加应届毕业生岗位招聘人员,需提交《应届毕业生承诺书》。
现场资格复审必须由本人亲自参加,不准代办。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本人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不能提供相关资料、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者,取消参加面试资格。所空缺的人员从报考本岗位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8月26日上午8:40至11:00。
(五)面试
现场资格复审合格者,按照规定的时间登录中天人力资源网(www.cnthr.com),缴纳面试考务费45元。缴费成功后,即可在该网址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面试缴费时间:2021年8月27日11:00至8月28日8:00。缴费后不能退费,请慎重缴费。
打印面试准考证时间:2021年8月27日11:00至8月29日8:00。
面试时间:2021年8月28日至8月29日。
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规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原件及防疫相关材料(请随时关注报名网站防疫要求,不再另行通知),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及岗位匹配情况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结束后当场确认成绩。
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按小数点保留位数的下一位进行四舍五入)。
总成绩发布时间:2021年8月31日14:00。考生可登录中天人力资源网,查看相关信息。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果考生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一并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由区教育局安排,具体时间、地点在蓟州区人民政府网公布。体检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考察阶段。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接到结果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复检费用均由考生自理。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主要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发函等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
(八)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区教育局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中天人力资源网(www.cnthr.com)、蓟州区人民政府网(www.tjjz.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等情况,导致岗位空缺的,从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若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进入递补,如仍出现并列情况,一并递补。
(十)聘用及备案。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区教育局依据招聘方案和各学段实际需求统一安排聘用岗位,依法依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册》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四、相关要求
(一)拟聘人员在公示期满后将人事关系、个人档案转至蓟州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如逾期责任自负。
(二)报考人员弄虚作假、违反报名及考试纪律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所招聘教师签订聘用合同要求:所招聘教师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原则上不少于6年。
五、本方案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22-23266305
政策咨询电话:022-29141099
监督举报电话:022-29142588,82822867
来电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六、特别提示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处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报考人员应当遵守招聘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考试机构和招聘单位的安排。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处理。
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天津市及考生现居住地相关防疫管理规定,遵守考点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鉴于当前疫情形势,招聘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或政策调整的因素影响,需要调整招聘工作的,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发布调整信息,请考生随时关注。凡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天津市蓟州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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