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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前必做时政题库、公共基础知识题库 | | 教材用书PDF电子版 |2021年阿勒泰地区阿勒泰市面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关于报送2021年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工作的通知》(阿地人社明电〔2021〕2号)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阿勒泰地区阿勒泰市面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定向招聘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报考条件、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5年8月21日至2003年8月21日期间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详见《2021年阿勒泰市面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公告表》(以下简称为岗位设置公告表附件1);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及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持有经国家、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毕业证书(含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取得的军队院校毕业证书);
8.具有符合报考岗位的其他全部条件;
9.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对象
1.在阿勒泰地区阿勒泰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基层项目人员。
上述人员涉及毕业证书取得时间、户籍、基层服务项目时间和期限、婚姻状况、各项资质(资格)条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等时限的,均截止至2021年8月21日(含当日,下同)。
2.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内:
⑴已在国家机关、全额、差额事业单位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
⑵参加“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天池计划”人员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⑶受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的;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⑷近三年来,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含各级各类学校)工作人员招考(聘)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⑸现役军人;
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人员;
⑺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上述情形时限均含试用期,并截止至2021年8月2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详见《岗位设置公告表》(附件1)(查阅及下载地址:阿勒泰市政府网站(http://www.alt.gov.cn/)。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有: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报名时间:2021年8月21日10:00—8月25日18:00(节假日不休息)。
报名地点:阿勒泰市人民政府222办公室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考人员须持《报名表》(附件2)、户口本、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上下载的学历、学籍证明一份以及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原件、复印件。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阿勒泰市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团委)出具的证明、协议书和志愿服务证书原件、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书原件、复印件,以及阿勒泰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证明。
3.考生只能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必须一致。
4.考生在报名前须认真阅读《简章》有关要求和招聘岗位的各项条件,严格按招聘岗位要求、条件填写报名信息。报名表后填报信息无法修改,请考生认真负责,如实填报。如考生个人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提供个人信息不实,面试入闱资格审查期间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报名表》一式二份,资格审查和面试时携带备用。
(二)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写作》。满分15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
2.笔试时间。2021年8月28日,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3.笔试试卷命制。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统一命制。
4.答题要求。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
5.笔试加分: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须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烈士证书和证明其关系的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可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加5分。
(2)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加5分。
符合上述情况者,只能加分一次,不能累计加分;因个人填报信息错误导致符合加分条件未加分的,不予加分;不符合加分条件,加分且入闱面试的,取消加分并重新排名。
6.笔试要求。考生须按准考证注明的时间、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准考证准时参加笔试。证件不全的,不得进入考场。
7.确定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笔试总成绩总体情况,由阿勒泰市面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统一确定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与笔试成绩一并公布。笔试总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
8.笔试成绩公布:8月30日在阿勒泰市政府网站(http://www.alt.gov.cn/)公布,考生届时可查询笔试成绩、面试入闱人员名单。
9.面试入闱人员的确定:在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名额,笔试总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达不到规定入闱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三)面试
1.面试组织
面试工作由阿勒泰市面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2.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21年9月4日(具体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具体地点以届时发布的面试公告及考生面试通知单为准。
3.面试要求
⑴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正式面试开考前6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期间,对面试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
⑵面试人员按照《面试通知单》要求携带相关证件,证件不全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⑶面试形式:面试采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⑷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最终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最终成绩相同的,采取面试加试,以加试成绩最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4.总成绩计算
报考2021年阿勒泰市面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最终成绩÷1.5×50%+面试成绩×50%。
面试成绩、总成绩、体检时间详见阿勒泰市政府网站(http://www.alt.gov.cn/)届时发布的公告。
(四)体检
1.体检组织和标准
按招聘职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体检工作由阿勒泰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等规定组织实施。
2.体检要求
参加体检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根据体检相关规定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提出复检要求,经阿勒泰市面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同意,可组织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体检及复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因体检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具体时间安排以阿勒泰市政府网站(http://www.alt.gov.cn/)发布的公告为准。
(五)考察
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规定进行考察。被考察人员填写《2021年阿勒泰市面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表》,并将个人档案一并报考察部门审核。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可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考察、公示。
考察坚持政治标准第一,严把政治素质关。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
(六)公示
对面试、体检、考察全部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通过阿勒泰市政府网站(http://www.alt.gov.cn/)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拟聘用人员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的,由阿勒泰市面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对出现的空缺岗位,可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考察、公示。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查实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在一定时间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阿勒泰市面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向阿勒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报基层定向招聘拟聘人员请示报告,阿勒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无异议后下发聘用文件,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应在1个月内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要求签订聘用合同。凡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与招聘单位签定聘用合同的视为自行放弃聘用资格。
事业单位面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定向招聘工作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调剂
调剂工作由阿勒泰市面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具体调剂事宜另行发布,详见阿勒泰市政府网站(http://www.alt.gov.cn/)。
(九)招聘人员管理
1.事业单位新招聘的工作人员,用人单位可在聘用合同中与其约定3-5年(含试用期)最低服务期限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2.在最低服务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
四、监督及其他要求
(一)监督
1.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由纪检监察人员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2.参与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以及有其他可能影响考试利害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3.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以及报考人员,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5.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6.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应试人员疫情防控提示
1.考生使用手机下载安装“中国新疆政务服务”手机APP,按要求填写提交健康状况信息,获取“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防疫健康码”状态,如身体出现异常状况,及时报告当地社区防疫部门。“防疫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正常的考生可正常参加考试;“防疫健康码”为非绿码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证明。
2.考生应避免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
3.考前如有被确定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的考生,请及时与阿勒泰市面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咨询电话或市疫情防控咨询电话联系,经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同意后,参加考试。
4.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其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请考生于考前2个小时到达考点。考生在赶赴考点途中,应自觉佩戴符合防疫要求的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和消杀。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及参加考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招聘考生咨询电话:0906-6280513
市疫情指挥部咨询电话:0906-2120572
五、其他事项
本《简章》由2021年阿勒泰市面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以阿勒泰市政府网站(http://www.alt.gov.cn/)发布的公告为准。
阿勒泰地区阿勒泰市面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定向
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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