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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前必做时政题库、公共基础知识题库 | | 教材用书PDF电子版 |2021年度内江市公开选调公务员(参公人员)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调任规定》《四川省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和《内江市公务员调任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市委组织部决定统筹开展2021年度公开选调公务员(参公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
公开选调的职位为市直机关和县(市、区)乡科级领导职位(详见附件1)。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省内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二)报名条件
报名人员除应当具备公务员法、《公务员调任规定》《四川省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和《内江市公务员调任管理办法》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现任我省各市(州)属企业中层以上领导职务及相当职务层次人员,或县(市、区)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当职务层次人员,且任职2年以上;在中央驻川企业、省属企业工作的,比照上述企业现任相当职务层次人员执行。
现任在川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其他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八级职员以上领导职务人员或相当岗位等级领导职务人员,且任职2年以上;以及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人员,或者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由公开选调单位提出各职位具体的文化程度要求)。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由公开选调单位提出各职位具体的年龄要求)。
4.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
5.具有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公开选调职务职级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6.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年龄计算时间截至报名开始的第一日(2021年9月1日)。工作经历、任职经历的年限等计算时间均截至2021年9月。现任职务以报考前的任职为准。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证书应于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7.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8.试用期(含任职试用期)未满的。
9.到定向单位工作服务年限未满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可能形成《公务员回避规定》中任职回避情形的职位。
三、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内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njpta.org.cn/。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1日—9月7日(截止时间为9月7日中午12:00)。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职位。公开选调职位、职位简介、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2021年度内江市公开选调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符合条件的每人限报1个职位。报名人员如需咨询《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公布的电话直接与相关单位联系。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填写《2021年度内江市公开选调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登记表》,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登记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近期免冠证件照片。
3.资格初审。由市直机关选调单位和县(市、区)委组织部根据报考者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8日中午12:00。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的1天后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2021年度内江市公开选调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选调资格。
4.确认缴费。初审合格及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在2021年9月9日中午12:00前登录网站的相关页面,缴纳笔试考务费(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印发的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为每人50元)。网络报名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5.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考生,在2021年9月20日-9月24日登录内江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二)职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5: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开考比例可放宽至3:1。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缩减或取消该职位计划(被取消计划的职位,由市人事考试中心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或由市直机关选调单位和县(市、区)委组织部征得报考人员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
(三)笔试
笔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时间为2021年9月25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暂定于2021年10月中下旬由市直机关选调单位和县(市、区)委组织部公布,考生也可通过内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njpta.org.cn/进行查询。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如因疫情防控等原因,需调整笔试时间、地点等事项的,将在内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njpta.org.cn/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四)资格复审和面试
笔试结束后,由市直机关选调单位和县(市、区)委组织部按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由市直机关选调单位和县(市、区)委组织部通知考生持报名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由市直机关选调单位和县(市、区)委组织部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五)考察
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5:5的比例计算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成绩为100分。市直机关选调单位和县(市、区)委组织部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差额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人数与选调计划人数比例一般为2:1。考察工作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市级单位党组(党委)负责。
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采取发布考察预告、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和人事档案、实地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听取所在单位有关领导、干部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强化专业素养考察,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机关。考察组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全面核实有关情况(如三龄两历一身份、违纪违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根据需要可以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如需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按照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审计,如实写出考察报告。
市直机关选调单位和县(市、区)委组织部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择优确定拟体检人员,不唯分取人。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察结果,择优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根据干部管理权限,体检由市直机关选调单位和县(市、区)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在我市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选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各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体检不合格或考试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可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顶岗试用
由市直机关选调单位和县(市、区)委组织部在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试用人员,进入各单位顶岗试用3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因试用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由市直机关选调单位和县(市、区)委组织部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决定是否递补。
(八)公示和调任
市直机关选调单位和县(市、区)委组织部在调出、调入机关分别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后,办理调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公示期间或公示后,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任职培训
市直机关选调单位和县(市、区)委组织部对新选调公务员进行任职培训,主要内容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特别是新修订的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省情市情、公务员职业道德、行为规范、优良传统、机关工作相关要求等,帮助选调公务员进一步提高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强化工作作风,尽快适应机关工作。
四、其它事项
本次公开选调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各选调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检举,也可直接向市委组织部举报。
五、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各职位的具体条件,由选调单位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一科0832-2228922
内江市大数据中心 0832-2023254
内江市市中区委组织部 0832-2110305
内江市东兴区委组织部 0832-2085816
隆昌市委组织部 0832-3922185
资中县委组织部 0832-5615167
威远县委组织部 0832-8229583
监督电话: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0832-12380
附件2.2021年度内江市公开选调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
2021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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