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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前必做时政题库、公共基础知识题库 | | 教材用书PDF电子版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规定,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32名。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公开招聘方案。
一、学校简介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是水利部与河南省共建、以河南省管理为主的高校,是河南省特色骨干大学建设高校,是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首批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首批具有海外留学生招生资格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是教育部确定的“金砖国家网络大学”中方高校牵头单位。学校设有水利学院、电力学院、水资源学院等24个教学单位,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研究院、水文化研究中心、岩土工程与水工结构研究院、中德资源环境与地质灾害研究中心等157个研究机构。学校先后入选首批国家水情教育基地、全国党建工作示范高校、水利部“强监管”人才培养基地和服务“一带一路”人才培养基地成员单位等。
二、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以学校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校领导为副组长,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人事处、党委学工部、党委研工部、马克思主义学院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详见附件《华北水利水电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养;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学历且硕士及以上学位;
6.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7.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8.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华北水利水电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国家和河南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经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同时发布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www.ha.hrss.gov.cn)、河南省教育厅(网址http://www.haedu.gov.cn)和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网站人才招聘专栏(网址http://www5.ncwu.edu.cn/renshi/channels/1117.html),发布时间为2021年8月30日至2021年9月7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登录http://zhaopin.haedu.gov.cn/default.aspx?sid=8,进入“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8日至2021年9月10日下午18时,每人限报我校1个岗位,请应聘者慎重选报。报名成功后务必牢记登陆密码,应聘者可凭此密码登陆招聘系统查询个人相关信息。
重要提示:招聘工作中具体安排,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我校网站人才招聘专栏(如因本人不及时查阅相关招聘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按学校要求参加招聘。
资格审查工作由我校统一组织实施。资格审查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即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若需要咨询,请直接与学校人事处联系(工作日接受咨询)。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指导下,由我校具体组织实施,所有应聘人员都需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我校将在学校网站人才招聘专栏公布考试的相关信息,笔试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包括应聘岗位所需的公共知识、专业基础知识、思想政治理论以及和校情校史等与学校内涵发展相关的知识。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采取闭卷形式进行,学校不指定复习教材。笔试地点及考场安排请及时关注我校网站人才招聘专栏。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我校网站人才招聘专栏上公布。
笔试时,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岗位人数,变动情况将及时在学校网站人才招聘专栏公布。笔试结束后,若某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不足3人,取消该岗位招聘。
2.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分数并列的共同进入面试。面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面试按照应聘岗位类别分类进行:辅导员岗位采取演讲和现场答辩等方式;教学科研岗采取试讲和现场答辩等方式。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于面试结束当天在学校网站人才招聘专栏公布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面试时,若招聘岗位因人员缺考形不成竞争,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若某岗位因人员缺考形成竞争,面试继续进行,成绩有效,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用自理。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人员名单和要求在我校网站人才招聘专栏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体检人员不再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察。具体考察方式及要求将在我校网站人才招聘专栏公布。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要在招聘结束后上报省教育厅,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员额制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负责对整个公开招聘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招聘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咨询电话:0371-69127269(学校人事处)
监督电话:0371-69691970(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1-69690394(省人社厅事业处)
0371-65790233(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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