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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前必做时政题库、公共基础知识题库 | | 教材用书PDF电子版 |广西2022年定向华东师范大学招录选调生公告
为加强广西高素质干部队伍建设,大力发现和储备年轻干部,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18〕17号)要求,广西决定面向华东师范大学选调2022年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地理学、生态学、历史学、经济、贸易、金融、会计、管理、统计、环境科学(工程)、软件(电子信息、通信、光电信息、微电子)工程、化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化学、材料、法学专业2022年应届毕业生(毕业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不含专升本、定向生(可到广西工作的除外)、委培生以及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公务员录用规定》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对党忠诚,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爱党爱国,服从大局,服从组织安排,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
(二)学习成绩优良,取得对应学历学位的2022年大学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其中,本科生须为全日制学历学位,硕士、博士研究生须取得“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
(三)年满18周岁以上,大学本科毕业生26周岁以下(199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9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2周岁以下(1989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人员相应放宽两岁。
(四)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应届毕业生;
3.优秀共青团员,须担任过院系以上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主席、副主席、各部部长、副部长或团委副书记、各部部长、副部长,班级班长、团支书,校级社团主要负责人,且连续任职时间满1学年以上(任职时间截止到2022年6月底),或者获得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等综合荣誉。
(五)法学专业的须获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问题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5.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可通过登录八桂先锋网(www.bgxf.gov.cn)的广西选调生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如实填写《广西2022年定向华东师范大学选调应届毕业生报名表》。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0日。
报名资格审查由广西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负责。10月26日后,报考人员可通过广西选调生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10月29日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可在广西选调生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经所在院系党委、学校就业指导部门盖章后,由学校就业指导部门统一将《报名表》提供我部。11月6日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可在广西选调生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为《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每科分值100分。笔试时间为2021年11月13日。笔试、面试地点设在上海市,具体事项详见准考证。(若受疫情影响,届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笔试、面试合格分数线由广西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统一划定。考生可于2021年12月上旬登录八桂先锋网的广西选调生报名系统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三)签约。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可与广西签订三方就业协议。签约由广西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和事项另行通知。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签约的,视为放弃选调资格。
(四)体检和考察。与广西签订三方就业协议的考生列为体检和考察对象,特殊情况暂时无法签订三方就业协议的,经广西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同意可列为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要求进行。考生初次体检的基本费用由广西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承担,复检的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
考察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进一步复核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条件,全面了解其政治立场、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表现等方面情况。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与广西签订的三方就业协议自动解除。
(五)岗位分配。广西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根据签约且体检考察合格考生的综合素质、学历层次、专业背景、笔试面试成绩、考察情况、个人意愿以及用人单位需求等多方面因素,综合研究确定考生具体选调岗位,并通过八桂先锋网(广西选调生报名系统)向考生本人反馈。
(六)公示、确定人选、报到和录用。广西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后,将拟选调人选在学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选调人员。
选调人员应按照通知要求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和其他规定材料于2022年7月10日前到工作单位报到,特殊情况的,报到时间可延迟至2022年12月31日。超过规定时间且无正当理由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或不报到的,取消录用。
报到后,用人单位按照管理权限办理录用手续。对安排在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监狱、戒毒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选调生,由用人单位组织进行体能测评和重新体检(仅涉及特殊体检标准的项目)。体能测评不合格的,调整到其他非人民警察职位。
四、相关政策
(一)选调生由广西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根据培养要求、用人单位需求并结合个人意愿统筹安排到各级党政机关工作。符合急需紧缺专业要求的毕业生可优先安排在市级以上党政机关。选调生到岗后按有关规定安排到基层培养锻炼。
(二)新录用选调生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任职定级;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三)考生不需要缴纳报名考试费。
咨询电话:广西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部规划办
0771–5898594、5898730(传真)
电子邮箱:gxgbghb@bgxf.gov.cn
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202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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