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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前必做时政题库、公共基础知识题库 | | 教材用书PDF电子版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切实引进高层次人才到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属事业单位工作,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规定和我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引进2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专业技术人员,其中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总站(自治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技术服务中心)1名、自治区工程造价总站1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下属事业单位13家。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总站(自治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技术服务中心)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20名,承担全区建设工作质量的相关工作、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消防规范性文件和技术标准制定等相关技术服务工作,参与相关火灾事故技术调查分析等职责。自治区工程造价总站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26名,承担收集、监测、整理、发布建设工程造价市场信息和工程造价指数等工作、负责建设工程造价行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等职责。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思想上进、工作业绩突出,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2.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身体条件;
3.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4.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2.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3.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5.五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招聘岗位要求
招聘岗位条件及人数详见《2021年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
采取线上报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原件扫描并合成一个pdf文件,以“应聘岗位+本人姓名+联系方式”命名,发至指定邮箱。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8日—10月31日。
报名邮箱:zfcxjstrsc@163.com
报名材料:
1.《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1年人才引进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身份证、最高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查询报告、第一学历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职称批准文件;
3.公开发表的论文;
4.获奖材料;
5.能反映本人业绩的相关成果性文件;
6.承诺书(附件3);
7.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年龄、学历、职称、业绩等情况进行综合审定,根据应聘人员综合素质,择优确定入围考核人选。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必须保证其应聘材料的真实性,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或者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三)考核
对应聘人员学术水平和实践能力进行考核,考核成绩总分100分。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考核成绩,按照招聘岗位及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试行)》《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结论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考察
通过档案审核、实地考察、个别谈话方式对拟聘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经厅党组研究决定的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在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zjt.xinjiang.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以来电、来访、来信等形式向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机关纪委反映,反映的问题要实事求是,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信函应署真实姓名和单位名称。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的,由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机关纪委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咨询电话:0991-2837448 0991-2833032
五、组织实施
此次招聘由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事处组织实施。
六、招聘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领导和招聘工作人员,涉及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机关纪委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电话:0991-2821776
七、其他事项
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在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zjt.xinjiang.gov.cn)网站进行公告。应聘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及时关注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相关通知,以防错过相关考核、考察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凡因个人原因错过的,一切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事处负责解释。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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