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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前必做时政题库、公共基础知识题库 | | 教材用书PDF电子版 |丰宁满族自治县2021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加强我县人才队伍建设,补充优秀人才,按照《承德市事业单位选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技术人才暂行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县直事业单位编制空缺情况和2021年选聘工作人员计划,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实行公开选聘,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聘方式
采取公开选聘方式。按照制定选聘方案、发布选聘公告、报名、资格复审、面试、政审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85年10月9日至2003年10月10日期间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年龄和技能条件,原则上应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应聘人员为高校毕业生的,应符合下列条件: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2019年、2020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8.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3.现役军人;
4.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承德市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试用期)和特岗教师;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1.选聘人数:共为县直事业单位选聘30名,详见《丰宁满族自治县2021年度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2.选聘条件:统招研究生学历,同时具备硕士及以上学位(取得国外研究生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认证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具体岗位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凡涉及年龄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1年10月9日通过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engning.gov.cn)、河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ebpta.com.cn/hebpta)、承德丰宁人社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开发布选聘信息。
(二)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对应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网上初审,报名与资格初审工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http://www.fnrszp.com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8日9:00至2021年10月22日17:00。
报名的基本程序:
①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的招聘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和《诚信承诺书》,然后按照规定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②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证件复审时,凡发现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面试资格。
③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预选报考岗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妥善保管。
④按照《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即完成报名。
⑤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
⑥考生务必牢记:报名截止时间、打印《面试通知单》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开考比例为1:1。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丰宁满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地点在丰宁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请关注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以网站公告发布的时间为准。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应按照选聘岗位条件由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报到证、各学历层次的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取得国外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认证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经审查网上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或与应聘条件不符的考生,取消其应试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四)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符合选聘条件并通过资格复核的报名人员,直接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进入面试的考生请关注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以网站发布的面试公告为准,在规定时间内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控制能力和仪表举止等。面试时间均为10分钟。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每位评委所打分数均保留一位小数,面试最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公布。
面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
(五)政审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各岗位分别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政审考察人选。政审考察人选末位出现名次并列情况时,依照下列次序优先录取:①烈士子女或配偶;②户籍、生源地、配偶或父母户籍为丰宁满族自治县的;③按“985”院校、“211”院校、本硕连读、本硕专业相同或相近顺序录取。以上条件都相同时,由丰宁满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
由丰宁满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对拟录取的考生进行政审考察。政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所取消的名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递补人员成绩并列的,参照前款规定中确定的优先次序递补。
(六)体检
政审考察合格人员,统一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自行支付。体检分为合格、不合格。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总成绩并列的,参照前款规定中确定的优先次序递补。
(七)公示
经资格审查、面试、政审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在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审批后统一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2.经审批后,拟聘用人员要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及时报到,用人单位必须同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为新聘人员办理就业、工资等相关手续。被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3.被聘用人员在丰宁满族自治县服务期限不得低于5年,在规定服务期内,不得申请向县外调动交流。
4.经审批后,聘用人员要按照程序和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
五、有关要求
(一)此次选聘考试违规违纪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核、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选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对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整个选聘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取消选聘及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请考生务必关注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此次选聘所有通知公告均通过该网站发布。如无特殊情况,不再电话通知。
(三)本实施方案由丰宁满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及遇特殊情况由丰宁满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情况复杂的报县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特别提醒: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考前培训班。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另请广大考生预留电话选聘期间保持时刻畅通,方便联系,否则责任自负。
六、考生疫情防控工作
本次公开选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进行,考生应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考生在参加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需提供《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要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服从管理,主动出示河北健康码,接受体温测量等。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按有关防疫要求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14-5979822
丰宁满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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