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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前必做时政题库、公共基础知识题库 | | 教材用书PDF电子版 |张家界市中医医院2021年度编外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为加快我院发展步伐,提升我院整体医疗质量,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经临床科室申请,职能科室审核,院党委集体研究讨论通过,经区委区政府同意,报区卫健局批准,区人社局审核,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105名,现发布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招聘计划
2021年度张家界市中医医院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共计105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报考岗位要求等详见《2021年张家界市中医医院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计划与职位表》(附件1)。报考岗位要求中“以上”、“以下”均包括本层次要求。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
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的学历认证,必须在2021年7 月31日前取得。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可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则,不予聘用。
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我省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以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符合职位资格条件且不限专业的招录职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以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以市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技校学历,以市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5.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5年11月15日至2003年11 月15 日期间出生,其他年龄依此类推)。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该岗位报考职位要求的年龄为准。
6.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2021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为准;
报考人员的专业应当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专业审查参照《2021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执行。所学专业已列入《2021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但未列入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21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区卫健局会同张家界市中医医院审查认定。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1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1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7.录用、聘用后与服务单位约定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以上不得报考情形的截止时间均为2021年11月30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三)其他说明
报考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须具备与岗位所提出工作性质一致、符合级别及年限要求的工作经历(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时间),其认定以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示的工作证明为准。
四、实施步骤
(一)发布公告
由招聘工作办公室对外发布招聘信息,在永定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yd.zjj.gov.cn/)及本院(http://www.zjjzyyy.com)等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方式、时间及流程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复审的方式进行。
2.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11月15日至11月17 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2:00至5:00)。
3.报名及资格审核地点:张家界市中医医院全科医生培训大楼七楼会议室
4.办公电话:0744-8260459
5.报名流程:考生本人现场领取或自行下载《张家界市中医医院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3)→在报名表上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用黑色钢笔或圆珠笔手写)→粘贴个人照片(准备近期免冠一寸正面证件照3张,其中一张粘贴于报名表“相片”处,另两张在照片背面写上姓名,粘贴于报名表的右上角)→持填写个人信息并粘贴好照片的报名表及所报考岗位要求的证件、资料及考生防疫安全承诺书(附件5),到报名处进行资格初审→报考资格初审合格的,由负责资格初审的工作人员在报名表意见栏签字确认、收取报名表及需提交的其他报名材料复印件→报名成功。
(三)报名要求
报名时须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含学信网资料)及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下同)必须一致。凡重报、多报或报名与考试时使用身份证不一致者,均予取消考试资格。报名时报考人员应当认真阅读本次招聘公告及招聘岗位的报考要求,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岗位负责,不得随意弃考。若对招聘岗位的报考要求有疑问的,可直接咨询张家界市中医医院人事科。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各种证件、资料及填写的信息等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未按规定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报考。凡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四)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应当成立3人以上的审查小组。审查时,要认真履职,严格把关,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和招聘公告确定的招聘条件进行审查,准确把握审查标准,统一审查尺度,认真查验核实报考人员上传的有关证件、证明、材料等,确保真实、准确、有效,并出具明确的资格审查意见。未按照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或随意放宽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资格审查工作,招聘单位和相关工作人员应当重视和加强与报考人员的沟通,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及时化解争议。
(五)笔试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的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3∶1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该岗位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报考岗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眼科医师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不举行笔试,直接参加面试。
(六)领取准考证
资格复审成功的考生,须于2021年12月1日至3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到张家界市中医医院人事科凭个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和《考生防疫安全承诺书》(附件5),考生凭个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及《考生防疫安全承诺书》按时参加笔试。
(七)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本次编外人员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区卫健局指导、区纪委监委驻卫生系统纪检组全程监督参与,张家界市中医医院组织实施。
1、笔试
(1)笔试内容与分值:笔试测试专业知识(护理岗位含中医护理相关知识),分值100分。
(2)笔试时间:暂定2021年12月4日上午9∶00-11∶00(根据疫情需要随时调整)。
(3)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的考试地点为准。考生应当按照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
2、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根据笔试成绩,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参加考试人数与招聘计划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有多名相同成绩者,则一并进入面试。
招聘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达不到3∶1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研究生岗位不受限制)。经核减招聘计划后,仍形不成竞争的岗位,设立60分为笔试合格分数线,达不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程序。
(2)面试方式、内容与分值。面试分值为100分,由相应专业技能知识操作考核(占60%)和结构化面试考核(占40%)组成,结构化面试主要对语言表达与沟通能力、应变能力等进行测试,同时仪容仪表占一定分值。
(3)面试组织实施。由张家界市永定区卫健局、张家界市中医医院负责组织实施。
(4)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规定另行公告。
面试前,由张家界市中医医院组织报考资格复审。凡有关报考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要求的,经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明确放弃面试资格(以考生签字的放弃面试资格申请为准)或资格复审未通过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3、考试综合成绩合成和排名
(1)考试综合成绩合成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不参加笔试岗位的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专业技能知识操作考核*60%+结构化面试*40%)。
笔试、面试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2)考试综合成绩排名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仍相同的,按考生试卷客观题部分实际得分排名。
(八)体检和考察
1、体检
(1)体检人选。面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形不成竞争的,设立60分为面试合格分数线。达不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程序。
(2)体检组织实施。体检由纪检监查室监督,张家界市永定区卫健局和张家界市中医医院负责组织实施。
(3)体检标准。体检在县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及医疗行业管理等规定执行。医疗行业管理规定具体为:无精神病史,无色盲、色弱、双耳听力障碍,无影响履行医疗护理工作职责的疾病和体质、残疾或者功能障碍等。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单位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不予聘用。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不予聘用。
2、考察
(1)考察人选: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
(2)考察组织实施:由永定区卫健局和张家界市中医医院负责实施。
(3)考察方式及重点:考察应当成立2人以上的考察组,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调查、相关部门出具证明等方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在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填写《张家界市中医医院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考察表》(附件4)。
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对原已就业的应聘人员,在组织考察时本人应当提供原服务单位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关系的证明。否则,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不予聘用。
3、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递补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张家界市中医医院根据空缺名额,集体研究后报区卫健委同意,按照同一应聘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可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九)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等综合情况确定合格人员,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yd.zjj.gov.cn/)及本院网站(http://www.zjjzyyy.com)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永定区纪委监委驻区卫健局纪检监察组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永定区卫健局审定。
公示无异议的,或反映问题经调查核实确实不影响聘用的,永定区卫健局确定为聘用人员,由张家界市中医医院按照《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按照院内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十)岗前培训
经公示无异议后,张家界市中医医院人事科组织相关职能科室对新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
五、其他事项
(一)工资待遇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二)劳动合同签订后到永定区人社局备案。
(三)招聘工作纪律要求: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考题,不得与外界接触,通讯工具交监督人员保管;考试考核的现场安排工作人员把守;在招聘全过程中必须做到:公开透明,操作规范,严禁暗箱作业;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坚持公平竞争,择优录用,严禁任人唯亲;凡发现在招聘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律由纪律检查机关严肃查处。六、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相关证件(原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二)报考过程中有关本次公开招聘的调整、补充等事项,在永定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人员密切关注。
(三)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留下可靠的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四)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本次公开招聘相关政策由张家界市中医医院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744--8260459(张家界市中医医院院人事科)
监督举报电话:0744-8597121(区卫健局)
张家界市中医医院
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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