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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前必做时政题库、公共基础知识题库 | | 教材用书PDF电子版 |2021年济宁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现将2021年济宁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为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相当职级层次职位。分面向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面向符合条件的选调生两类。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1)我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担任乡科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和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
(2)我市县(市、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担任乡科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和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相当职级层次的工作人员。
中央、省设在我市的县(市、区)机关(单位)以及市直部门设在县(市、区)的直属机构和派出机构中,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也可报名。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
(4)一般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除报考专门面向选调生的职位外,报考其他职位应符合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最低年限要求(乡镇机关新录用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最低年限为5年;通过定向招录等方式,与招录机关约定服务年限的,应当严格履行约定)。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7)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1年11月30日,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时的任职为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参加公开遴选的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公务员所在部门(单位)。
三、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部门的公开遴选职位、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2021年济宁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职位表》可通过“灯塔-济宁党建”网站(http://jnswzzb.jiningdq.cn/)“遴选选调公务员专题”查询。报名人员如需咨询《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职位表》公布的电话与遴选机关联系。
(二)报名
采取报名人员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为:2021年11月15日9:00至11月17日16:00。报名步骤如下:
2. 报名人员填报完毕后,打印自动生成的《2021年济宁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和《2021年济宁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考诚信承诺书》(以下简称《报考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报名推荐表》的表项中未能涵盖报考职位相应要求和报名条件的,应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
3.《报名推荐表》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推荐审核单位要切实履行推荐把关责任,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同意报名。2021年11月17日16:00前,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推荐表》(JPG格式,大小200K以下)上传至报名系统,并点击“提交审核”。 未在报名时间内上传《报名推荐表》的,视为放弃报名。
(三)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遴选机关收到报名人员上传的《报名推荐表》后,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报名人员于2021年11月15日9:00至11月18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名人员未于2021年11月17日16:00前上传《报名推荐表》并提交审核的,遴选机关不予资格审查。一经遴选机关审查通过,报名人员不能更改报考职位。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遴选机关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遴选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的,报名后出现因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导致报名人员在本级机关工作不满2年、处于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等情形的,终止其遴选程序,不再作为遴选人选。
(四)网上交费
报名人员应交纳笔试考务费40元。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于2021年11月15日9:00至11月19日16:00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交费。逾期不办理网上交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并网上交费的报名人数与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按比例核减计划或取消该遴选职位。被取消遴选职位的报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五)打印笔试准考证和诚信承诺书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并交费成功的报名人员,于2021年12月2日9:00至12月4日9:3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和诚信承诺书(A4纸)。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 科目与内容。笔试科目为案例分析一科,主要测试政治素质、理论水平、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重点测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满分为100分。
2. 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1年12月4日(星期六)上午9:00 -12:00。报名人员须严格履行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加强自身健康管理,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等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 成绩查询。笔试阅卷完成后,由市委组织部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报名人员可于2021年12月中旬登录“灯塔-济宁党建”网站 (http://jnswzzb.jiningdq.cn/)“遴选选调公务员专题”,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二)面试
1. 面试公告。报名人员可登录“灯塔-济宁党建”网站 (http://jnswzzb.jiningdq.cn/)“遴选选调公务员专题”,查看面试公告和面试人选名单。面试人选在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笔试人员中,根据遴选职位计划,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与职位计划的比例一般为3:1(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并列人员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笔试人员均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职位,取消遴选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2. 资格复审。面试前,各遴选机关将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报名推荐表》原件、《报考诚信承诺书》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3. 面试组织。面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筹组织实施,主要测查应试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能力素质。满分为100分。
各遴选机关可根据需要增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设置情况详见《职位表》。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应在面试前组织完成。
五、考察和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按照小数点后两位数计算,尾数四舍五入。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的,方可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与计划遴选人数的比例一般不高于2︰1。
报名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面试人数形不成竞争的职位的考察人选,其综合成绩不得低于其他职位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的最低综合成绩。
考察工作由遴选机关负责。遴选机关派出2人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级机关。考察组严格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违纪违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据实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遴选机关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计划遴选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因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由遴选机关报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从考察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依次确定递补人选。考生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有关情况通报报考人员所在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并将有关材料存入个人干部人事档案。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具体组织工作由遴选机关负责。
六、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遴选机关根据报名人员综合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集体讨论确定拟任职人员,分别在“灯塔-济宁党建”网站和拟任职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任职人员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遴选机关报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机关组织(人事)部门。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拟任职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后,遴选机关对拟任职人员进行考核。适合岗位要求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任职手续;不适合岗位要求的,回原单位工作。
政策咨询电话:0537-2967956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37-2967983
附件2、2021年济宁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有关问题解答
中共济宁市委组织部
2021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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