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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前必做时政题库、公共基础知识题库 | | 教材用书PDF电子版 |中共南充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公告
一、遴选职位及名额
综合管理职位1名。拟任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
二、遴选范围及对象
面向九县(市、区)机关已进行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公务员或参公人员。
三、遴选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身份。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0年11月16日以后出生)。
5.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6.具有3周年及以上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工作经历(不含试用期)且近两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7.有较强的写作能力,能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年龄、工作经历时间等的计算均截至报名开始的第一日(2021年11月17日)。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任职试用期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和领取准考证
报名人员登录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详细了解遴选公告及有关附件公布的遴选资格条件,于2021年11月17日—2021年11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由本人携带相关资料在中共南充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综合科(地址:南充市顺庆区玉带中路111号市人社局大楼211室)现场进行报名,不可他人替代,逾期不再补报。资格审核通过后由中共南充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以电话(短信)方式通知本人领取《笔试准考证》。
现场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
1.《中共南充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份,需所在单位和有干部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签署“同意报考”并加盖公章,双面打印,贴上照片;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公章;
5.本人近期彩色免冠1寸证件照2张;
6.由报名人员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两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考试总成绩一律按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
1.笔试(满分100分)
(1)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3:1。报名工作结束后,资格审核合格人数与遴选计划之比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则取消该职位遴选名额。
(2)笔试方式及范围。采取闭卷考试,不指定复习内容。考生持《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时间及地点。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4)笔试成绩查询。笔试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布。笔试全程接受市纪委监委监督,不受理查分申请。
(5)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遴选职位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与最后1名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满分100分)
(1)面试范围。实行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综合素质尤其是综合分析能力、信息获取能力、计划组织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不指定具体复习内容。
(2)面试时间及地点。以电话和短信通知为准。
(3)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按照电话或短信通知的时间、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签到候考。迟到30分钟以上者,不得进入考场。签到时上述证件不齐备或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由此出现的面试参考名额缺额不再递补。
面试时,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面试正常进行。
(4)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进入下一遴选环节。
(三)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折合总成绩情况,按照实际遴选名额等额确定考察对象。与最后一名考察对象折合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考察对象。由中共南充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电话通知入围考察人员并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遴选缺额,不再递补。
(四)体检
1. 体检人员确定。由中共南充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根据考察情况,按遴选名额等额研究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 体检项目和标准。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等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3. 体检时间和地点。体检在选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由中共南充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电话和短信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不再进入下一遴选环节。
4. 复检。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逾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对体检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公示
根据体检结果提出拟调人员名单,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后,对无影响调动相关反映的,按程序调入。
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遴选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调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报请相关部门进行审核确认,在任一时间和环节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遴选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办理调动手续
由中共南充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研究决定拟调人员,并报请相关部门办理调动手续(办理调动手续前需由原干部人事主管部门对其人事档案进行审核认定)。
五、相关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有弄虚作假、不符合遴选条件、违反回避制度等情形的,取消遴选资格。
(二)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电话留错或通讯不畅,导致未接到电话和短信通知,未能进入下一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未入围下一遴选环节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本次遴选人员调动后,一律以中共南充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重新确定的职务或职级为准,并按此享受工资待遇。
(四)在遴选全过程,考生须自觉按规定配合做好遴选工作组织部门进行的疫情防控措施。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按照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在考试(笔试、面试)当天提供2天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证明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考试资格。
(五)咨询电话:0817-2805609。
六、纪律与监督
(一)报考者应保证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严明遴选纪律,报名者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三)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负责遴选工作纪律全程监督,保证遴选工作顺利、有序开展。监督电话:0817-270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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