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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前必做时政题库、公共基础知识题库 | | 教材用书PDF电子版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引进优秀人才到社区工作,着力打造一支政治素质高、履职能力强、治理效果好的专业化、职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根据《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 乐山市民政局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1年全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乐市组通〔2021〕17号)精神,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4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报考人员应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规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及相关证明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报考者资格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相关要求;
3.热爱社区工作,责任心强,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群众工作能力及相关专业知识,具备团队精神和奉献精神。
4.完全符合本公告和《乐山市市中区2021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和条件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所列招聘岗位的要求。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得招聘为社区专职工作者的情形。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
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详见《一览表》(附件1)。
四、报名方式、时间及要求
(一)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考者应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向招聘指定电子邮箱(1752975686@qq.com)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1年12月8日至12月14日上午12:00。
(三)报名要求
1.报考者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名,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
2.报考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将以下材料按格式要求打包发送到指定邮箱(邮件主题备注:招聘岗位+岗位编码+姓名):
(1)《乐山市市中区2021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登记表》(附件2)(原件扫描件+电子版);
(2)《乐山市市中区2021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个人基本情况表》(附件3)(电子版);
(3)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正反页、本人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学历证书(原件扫描件);
(4)放宽年龄条件的报考者需提供与报名资格条件相关的材料(原件扫描件);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3.报名时报考者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或同时报考两个及以上岗位的,将随时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仅对报考者提供的报名信息、资料是否完整进行核对,不对报名信息、资料真实性进行核实。资格初审的结果和报考者所填写《乐山市市中区2021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信息表》的内容仅作为报考者参加笔试的依据,报考者是否符合条件由资格复审最终确定。对未达到2:1开考比例的,将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及相关事项将在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sszq.gov.cn/)公布。
六、考核
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成绩均采取百分制形式,保留2位小数,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社区工作实务等相关知识。
2.笔试时间、地点和相关事项另行通知,在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sszq.gov.cn/)公布。
3.加分。符合以下加分条件规定的(均截止到2021年12月14日),合计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在笔试环节(折合前)予以加分。加分相关事项安排另行通知,在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sszq.gov.cn/)公布。
(1)现有社区工作人员加分。按在乐山市市中区城市社区工作年限加分,在社区工作不足1年的不加分,每满1周年加1分,最高不超过6分。
(2)社会工作者加分。持有助理社工师资格证书的加2分,持有中级社工师资格证书的加4分,持有高级社工师资格证书的加6分,以最高等级加分。
(3)表彰奖励加分。受到区委、区政府及其相当层次表彰奖励的加2分,受到市委、市政府及其相当层次表彰奖励的加4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及以上层次表彰奖励的加6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乐山市市中区城市社区工作年限加分提供工作地社区党委、街道党工委盖章证明,先后在市中区不同街道(镇)城市社区工作的分别出具证明原件。社会工作者加分和表彰奖励加分提供证书或文件原件。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于笔试后按公告要求提交以上资料以便审查。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资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予以加分,并在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反映,举报者须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证据线索。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入围人员、资格审查相关事项、面试相关事项、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以及后续事项将在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sszq.gov.cn/)公布。
1.确定面试资格复审入围人员。根据招聘名额、报考者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审查入围人员。最后一名面试资格审查入围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因笔试缺考、开考比例等各种原因产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入围人数达不到该岗位招聘名额3倍的,该岗位报考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2.面试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应携带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复审。其中,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认证书。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3.面试时间及地点。报考者按照公告规定的面试时间、地点准时到达面试考场。未按规定时间或未带齐相关证件到达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4.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总成绩及排名。考试总成绩及排名将在面试结束后在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
七、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招聘名额、报考者考试总成绩名次和考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和人员名单随考试总成绩排名公布。
(三)体检标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相关规定执行,对体检不合格的,可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不合格者不再进入下一考察程序。
(四)体检费用。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时交医院。
(五)体检递补。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视为自行放弃。因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参加该岗位考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不跨岗位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其中女性报考者因怀孕申请延迟体检的岗位不再递补。如参加该岗位考试的考生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八、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根据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并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为:报考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社区工作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情况;同时对个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领导小组同意后,可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
九、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相关情况在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专业、学历、考试总成绩等,并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书面形式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如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间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或自动放弃聘用后出现的空额不进行递补。
十、聘用
在公示无异议后按考试总成绩排名,结合报考者选岗意愿依次分配工作社区。分配人员时,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制度》(人社部规〔2019〕1号)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岗位确定后,由工作所在社区进行日常管理,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3年,其中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期间按照乐山市市中区社区专职工作者相关规定进行管理、考核,并执行相关待遇。
十一、纪律与监督
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招聘公告由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公开招聘工作有关回避要求,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执行。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的顺利进行,维护公开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区纪委监委驻区委办纪检监察组0833-2129025。
十二、重要注意事项
(一)此次考核招聘工作各环节公告、要求和注意事项只在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不再电话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并按要求携带规定证件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各环节的招聘工作,凡未按要求参加、因未及时查看指定网站相关信息或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导致的后果,视为自动放弃该环节和下一聘用环节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
(三)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公开招聘严格按照市中区疾控部门最新疫情防控规定执行,考核环节及之后的各相关疫情防控要求将在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凭疫情期间有效健康证明材料参加各环节考试。
(四)考生咨询电话:
乐山市市中区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会事务股:0833-2113912。
相关网址: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sszq.gov.cn/
点击下载>>>附件1-3
1.2021年乐山市市中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2.2021年乐山市市中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登记表
3.2021年乐山市市中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个人基本情况表
中共乐山市市中区委组织部 乐山市市中区民政局
乐山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26日
原标题:关于乐山市市中区2021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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