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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前必做时政题库、公共基础知识题库 | | 教材用书PDF电子版 |2022年新疆政法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法》等有关规定,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新疆政法学院是2021年1月经教育部批准的公办普通本科高等院校,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按正厅级管理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在新疆图木舒克市办学。学校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与人才立校战略,致力于建设“高起点、高水平、有特色”的政法院校,为实现依法治国、依法治疆,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作出重大贡献。
二、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
详细岗位信息见《2022年新疆政法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符合招聘条件的应届、往届毕业生(应届博士研究生毕业生毕业时间截止为2022年12月31日)。
2.具有高级职称者,学校采取“一人一议”的方式考核聘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教育事业,符合高校工作者行为规范,有强烈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良好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与高级职称年龄要求在45周岁及以下,即1975年12月24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12月24日后出生;本科生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90年12月24日后出生。紧缺专业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6.应聘者应具备招聘岗位所公布的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事业单位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4.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册,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人员。
5.本年度已考取国家统招博士及疆内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6.除2022年应届毕业生外,高校在读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
7.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人才待遇
详细情况见《2022年新疆政法学院人才引进基本条件及待遇表》。
五、招聘工作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分两批进行,第一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2月20日;第二批截至到2022年5月31日;博士不受报名时间限制。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
3.报名材料:
(1)填写《新疆政法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个人简历、身份证(或护照);
(2)如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需征得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同意报考证明;
(3)学历和学位证书(如属国内取得的,需同时提供学历认证报告和学位认证报告;如属国外取得的,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可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4)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聘书)、获奖成果证书、任职文件(或聘书)等相关材料。
以上报名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至各学院(部)指定的招聘邮箱(邮件主题命名:姓名+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学科),并电话联系相关学院(部)。
(二)资格审查
报名教师和教辅岗位,学校对照岗位条件和《报名表》,按照要求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等信息进行核验,并及时将审查结果反馈给应聘人员,初审通过人员将在审查期内收到面试通知。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报名辅导员岗位,学校组织资格初审,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根据报考条件确定符合笔试条件人员名单。初审通过人员将在审查期内收到笔试通知。
(三)笔试和面试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笔试和面试环节,本次笔试采取线上笔试的形式进行,面试形式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另行通知。
1.教师和教辅岗位。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报考条件,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学校按照相关要求组织面试。面试采取面谈和试讲结合的方式,面谈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专业背景,试讲主要考核应聘人员专业知识、教学素质和学术能力。
2.辅导员岗位
辅导员岗位须参加笔试、面试。学校根据报考条件,确定入围笔试人员名单。笔试范围包括辅导员职业理论、行政职业能力、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政治时事等内容。
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参加笔试报考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如有数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3.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4.考试总成绩的确定。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免笔试人员面试成绩为总成绩。
(四)心理测试
通过面试(笔试)人员需要参加学校组织的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结论为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心理测试结论为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具体组织方式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学校根据总成绩结果,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
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不合格需要进行复查的,经学校批准后,可复查一次,以复查结论为准。
(六)考察
学校成立考察工作小组,负责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
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要求、或在规定时间未能提交岗位所需证明材料、或所提交的证明材料与报名表不符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工作结束后,学校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心理测试等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公示七天。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报学校审定并办理相关手续。
新聘用人员在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为6年。对拟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自觉接受报考人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新疆政法学院纪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参加招聘工作的组织管理人员或工作人员需遵守保密规定,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利害关系的,实行回避。对违反规定的组织管理人员、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查处。报考人员违反考试相关规定的,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参照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其它事项
1.公开招聘政策咨询:郭鹏飞、丁蓉,0998-6952100
2.监督联系电话:0998-6952040
学校网址:http://www.xjzfu.edu.cn/
通信地址:新疆图木舒克市前海东街52号
未尽事宜,以新疆政法学院官网公告为准,本公告由新疆政法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2022年新疆政法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序号 | 单位 | 岗位 | 学历 | 专业 | 考试形式 | 计划人数 | 联系方式 | |
1 | 法学院 | 教师岗 | 博士研究生 | 法律史 | 面试 | 1 | 联系人:李雷 联系电话:15135932405 电子邮箱: fxy@xjzfu.edu.cn | |
2 | 教师岗 | 博士研究生 | 法理学 | 面试 | 1 | |||
3 | 教师岗 | 博士研究生 | 民法 | 面试 | 1 | |||
4 | 教师岗 | 博士研究生 | 宪法与行政法 | 面试 | 1 | |||
5 | 教师岗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宪法与行政法 | 面试 | 2 | |||
6 | 教师岗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民商法(知识产权法) | 面试 | 4 | |||
7 | 教师岗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诉讼法 | 面试 | 3 | |||
8 | 教师岗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经济法 | 面试 | 2 | |||
9 | 教师岗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国际法 | 面试 | 2 | |||
10 | 教师岗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法学理论 | 面试 | 2 | |||
11 | 教师岗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法律史 | 面试 | 3 | |||
12 | 教师岗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 面试 | 1 | |||
13 | 教师岗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刑法学 | 面试 | 2 | |||
14 | 教师岗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社会学或社会工作 | 面试 | 3 | |||
15 | 经济管理学院 | 教师岗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工商管理、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等相关管理类专业 | 面试 | 4 | 联 系 人:张鹏 联系方式:13166937262 电子邮箱:jgxy@xjzfu.edu.cn | |
16 | 教师岗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区域经济学等相关经济类专业 | 面试 | 6 | |||
17 | 司法警官学院 | 教师岗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犯罪心理学 | 面试 | 2 | 联系人:郭帅 联系电话:15728979136 电子邮箱:sfjgxy@xjzfu.edu.cn | |
18 | 教师岗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法学 | 面试 | 6 | |||
19 | 教师岗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公安学 | 面试 | 2 | |||
20 | 教师岗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公安技术 | 面试 | 2 | |||
21 | 教师岗 | 博士研究生 | 公安学类 | 面试 | 2 | |||
22 | 信息网络安全学院 | 教师岗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面试 | 5 | 联 系 人:张东坡 联系方式:13513893397 电子邮箱: itc@xjzfu.edu.cn | |
23 | 教师岗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软件工程 | 面试 | 5 | |||
24 | 教师岗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网络空间安全 | 面试 | 4 | |||
25 | 教师岗 | 博士研究生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面试 | 1 | |||
26 | 教师岗 | 博士研究生 | 网络空间安全 | 面试 | 1 | |||
27 | 教辅岗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自动化 | 面试 | 3 | |||
28 | 人文艺术学院 | 教师岗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教育学(教育学原理/课程与教学论教育技术学/ 教育史) | 面试 | 3 | 联系人:李胜胜 联系电话:17726708880 电子邮箱:rwysxy@xjzfu.edu.cn | |
29 | 教师岗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艺术学(舞蹈学) | 面试 | 2 | |||
30 | 教师岗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中国语言文学类(文艺学) | 面试 | 1 | |||
31 | 教师岗 | 博士研究生 | 中国语言文学类(文艺学) | 面试 | 1 | |||
32 | 基础教学部 | 教师岗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应用数学、运筹学与控制论、金融数学、概率统计(本硕专业相近) | 面试 | 6 | 联 系 人:常宏 联系方式:18199252094 电子邮箱:jcjxb@xjzfu.edu.cn | |
33 | 教师岗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电子物理学、无线电物理、应用物理(本硕专业相近) | 面试 | 2 | |||
34 | 教师岗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体育学(篮球专业) | 面试 | 2 | |||
35 | 教师岗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体育学(足球专业) | 面试 | 2 | |||
36 | 教师岗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体育学(乒乓球专业) | 面试 | 2 | |||
37 | 教师岗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党员优先) | 历史学(中国古代史、中国近现代史专业) | 面试 | 4 | |||
38 | 教师岗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中共党员) | 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思想政治教育 | 面试 | 12 | |||
39 | 教师岗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教育心理学 | 面试 | 2 | |||
40 | 图书馆 | 教辅岗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图书馆学、情报学、档案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面试 | 3 | 联 系 人:张龙玉 联系方式:18997758092 电子邮箱: tsg@xjzfu.edu.cn | |
41 | 党委学生工作部 (学生处) | 辅导员岗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哲学、教育学、心理学、法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 公安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国语言文学、历史学 | 笔试、面试 | 8 | 联 系 人:刘宵 联系方式:16698901600 电子邮箱: xgb@xjzfu.edu.cn | |
42 | 网络信息中心 | 教辅岗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计算机信息技术、计算机网络、网络安全及相关相近专业 | 面试 | 1 | 联 系 人:赵起梅 联系方式:13239039168 电子邮箱:wxzx@xjzfu.edu.cn | |
43 | 教辅岗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计算机信息技术、计算机网络、网络安全及相关相近专业 | 面试 | 1 |
附件2:2022年新疆政法学院人才引进基本条件及待遇表
引进 对象 | 分类条件 | 住房待遇 (税前) | 科研启动经费(税前) | 特聘津贴 (税前) | 收入待遇 (税前) | 职称待遇 | 其他待遇 (税前) |
博士 | 博士 | 提供120平米住房一套,服务期满5年,产权归己(夫妻为双博士且都享受住房待遇的,另一方按住房成本价和合同期逐年发放现金) | 自然科学20万元,社会科学8万元(以项目申报立项形式给予资助) | / | 年度考核合格,完成工作任务,年均收入不低于25万元 | 一年期满,按引人条件进行考核,合格者有资格聘为副教授 | 安家费10万元。提供计算机等办公设备购置费补助1万元 |
硕士 | 硕士 | 提供90平方米左右住房一套,服务期满5年,产权归己(夫妻为双硕士且都享受住房待遇的,另一方按住房成本价和合同期逐年发放现金) | 自然科学3-5万元,社会科学1-2万元(以项目申报立项形式给予资助) | / | 年度考核合格,完成工作任务,年均收入不低于20万元 | 一年期满,按引人条件进行考核,合格者有资格聘为讲师 | 安家费6万元。提供计算机等办公设备购置费补助1万元 |
正高级职称人员 | 高校教师系列、研究系列、学校发展需要的职业技能系列,前一年度考核合格 | 提供150平方米左右住房一套,服务期满5年,产权归己(夫妻为高级职称且都享受住房待遇的,另一方按住房成本价和合同期逐年发放现金) | 自然科学40万元,社会科学20万元(以项目申报立项形式给予资助) | / | 年度考核合格,完成任务,年均收入不低于35万元 | 按照原职级待遇兑现 | 安家费20万元 |
副高级职称人员 | 高校教师系列、研究系列、学校发展需要的职业技能系列,前一年度考核合格 | 提供120平方米左右住房一套,服务期满5年,产权归己(夫妻为高级职称且都享受住房待遇的,另一方按住房成本价和合同期逐年发放现金) | 自然科学30万元,社会科学10万元(以项目申报立项形式给予资助) | / | 年度考核合格,完成任务,年均收入不低于25万元 | 按照原职级待遇兑现 | 安家费15万元 |
中级职称人员 | 高校教师系列、研究系列、学校发展需要的职业技能系列,前一年度考核合格 | 提供90平方米左右住房一套,服务满5年,住房归个人所有 | 自然科学3-5万元,社会科学1-2万元(以项目申报立项形式给予资助) | / | 年度考核合格,完成任务,年均收入不低于20万元 | 按照原职级待遇兑现 | 安家费6万元 |
1.所有引进人员应符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身心健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 2.年龄要求原则上人才引进博士与高级职称人员不超过45周岁,硕士不超过35周岁,紧缺专业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3.按岗位学历要求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原则上为学术型); 4.人才引进服务期最低年限6年; 5.经双方达成初步招聘意向,来校面试的硕士及以上应聘人员,学校报销来校面试的一次往返路费以及来校工作的合理单程路费(可乘坐飞机经济舱位,须提供登机牌、机票、银行卡号),来校工作者,报销来校体检费; 6.引进人才协调妥善解决配偶就业;子女就学,根据师市相关政策优先安排,在满足自治区高考政策前提下,高考可报“南疆单列计划”,享受南疆高考加分政策; 7.表中所示“收入待遇”,为税前收入,包含五险二金、师市引人补助、人才津贴等; 8.柔性引进人员,一事一议。 |
附件3:新疆政法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应聘单位 | 应聘专业 | ||||||||||||
姓 名 | 性 别 | 民 族 | 出生日期 | 照片 | |||||||||
政治面貌 | 毕业学校 | 学历/学位 | |||||||||||
婚姻状况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家庭住址 | 户籍地 | ||||||||||||
1、学习经历(从大学开始填写) | |||||||||||||
起止时间 | 毕业学校 | 所学专业 | 学历(学位) (研究生写明学术型或专业型) | ||||||||||
2、工作经历(包括实习经历) | |||||||||||||
起止时间 | 工作(实习)单位 | 工作岗位 | 专业技术职称(职务) | ||||||||||
3、发表论文情况(最多填写5项) | |||||||||||||
论文名称 | 发表刊物 | 位次、分区及 影响因子 | 发表时间 | ||||||||||
4、科研项目情况(最多选填3项) | |||||||||||||
项目来源 | 项目名称 | 位次 | 起止时间 | ||||||||||
5、获得荣誉 | |||||||||||||
备注:以上内容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信息一经核实不予聘用。所填写发表论文、科研项目、获奖情况及个人荣誉,需要同时提供相应的附件电子版材料,若以上信息不全,其他情况请在个人简历中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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