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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前必做时政题库、公共基础知识题库 | | 教材用书PDF电子版 |大冶市2022年度高中教师湖北师范大学校园招聘公告
为优化我市高中阶段学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结构,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2022年我市面向湖北师范大学2022届师范毕业生公开招聘高中教师,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此次面向湖北师范大学2022届师范类毕业生公开招聘高中教师56名,详见附件1《大冶市2022年度高中教师湖北师范大学校园招聘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遵守学校纪律。
4.身心健康,能胜任所报考岗位工作。
5.具有高中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但具有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相应等级证书也可以报名应聘,但应在签订聘用合同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6.学历学位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2022届师范类专业本科学历、取得相应学位。应聘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
(2) 2022届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应聘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
7.本科学历年龄在25周岁以下(即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非2022届毕业生。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笔试、面试和现场签约的方式进行。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
时间:3月16日
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三楼(湖北师范大学校内)
3月16日上午9:00先期举行专场招聘推介会,然后组织报名。报名与资格审查需提交的资料:
审查资料清单如下: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登记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相应等级证书)、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资格证书和相关资料。进行现场审核,审核后在登记表上签署是否合格意见。
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未按时提供相关材料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考。
(二)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由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直接进入面试。
1.笔试
每个岗位的招聘计划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达到1:3,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保留。
(1)笔试形式及内容
本次笔试按中小学教师类(D类)设考,每个岗位笔试科目分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生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考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及地点
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特别提醒:考生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
2.面试
面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针对不同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无生讲课、现场表演、才艺展示等形式进行。
(1)面试入围比例
笔试人数超过1:3比例的,则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笔试人数不足1:3比例,根据实际情况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可不核减岗位,通过划定面试成绩合格线,经考核后决定是否录用。(笔试总成绩为零分者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公告
面试前在大冶市政府网发布面试公告,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3)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只作为进入面试资格条件,不记入总成绩,面试成绩直接记为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各为150分,时间分别为90、120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笔试和面试成绩在大冶市政府网上公布。
(三)体检和考核
面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研究生学历优先。同是研究生学历的,通过加试来确定;同是本科学历的,以笔试成绩为准,笔试成绩相同的,以综合应用能力测试分数为准。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2.考核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主要考核拟聘用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核具体时间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知。
3.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该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无递补人员的,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四)选岗签约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岗,岗位确定后与市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书》,不得再参与其他岗位应聘。未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聘人员取消资格。选岗结果在大冶市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资格复审
1.已签订《就业协议书》人员应于2022年8月1日前将本人毕业档案寄到大冶市教育局人事管理股审查。逾期不寄达的,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档案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 已签订《就业协议书》人员应于2022年8月1日前取得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证明,并将证书、证明于8月1日前送达大冶市教育局人事管理股审查,逾期不送达的,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
3.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不得擅自放弃岗位,否则将相关情况通报毕业院校及有关单位,并在规定时期内不受理大冶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申请。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资格复审合格的,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相关规定办理人事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为一个聘期三年;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单位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公办教师各项待遇。
四、其他事项
1.因防疫工作要求,本次招聘要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面试、体检等招聘活动时,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病情和相关接触史的,依法追究责任。
2.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本次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工作的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未能按要求出具相关资料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
3.对本次招聘过程中任一环节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进行相应处理。
4.因各种原因导致“校园招聘”岗位计划空缺的,空缺计划将调剂到我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的计划中,具体办法另行公告。
5.本公告适用于本次校园招聘,由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大冶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14-8729796
大冶市教育局 0714-8897536
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冶市教育局
2022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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