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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前必做时政题库、公共基础知识题库 | | 教材用书PDF电子版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城市社区建设,打造一支职业化、专业化的社区工作者队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1.社区A岗:25名,限女性。其中东村街道所属社区8人、方圆街道所属社区7人、凤城街道所属社区4人、龙山街道所属社区1人、度假区所属社区3人、碧城区所属社区1人、辛安镇所属社区1人。
2.社区B岗:25名,限女性。其中东村街道所属社区9人、方圆街道所属社区8人、凤城街道所属社区3人、龙山街道所属社区1人、度假区所属社区2人、碧城区所属社区1人、辛安镇所属社区1人。
3.社区C岗:25名,限男性。其中东村街道所属社区9人、方圆街道所属社区8人、凤城街道所属社区3人、龙山街道所属社区1人、度假区所属社区2人、碧城区所属社区1人、辛安镇所属社区1人。
4.社区D岗:25名,限男性。其中东村街道所属社区9人、方圆街道所属社区8人、凤城街道所属社区3人、龙山街道所属社区1人、度假区所属社区2人、碧城区所属社区1人、辛安镇所属社区1人。
二、招聘条件
(一)社区A、B、C、D岗招聘条件如下: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始终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处事公道,服务意识强,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为群众服务的精神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3.掌握全科社工业务能力,主要包括:加强党的建设、收集社情民需、关爱帮扶特殊人群、宣传政策和法律法规、动员群众参与治理、代办民生服务等;
4.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5.年龄40周岁以下,即1981年3月28日(含)之后出生;
6.具有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
7.除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与国(境)内应届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的海归留学人员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可于2022年8月底前取得外,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等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2022年毕业海归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和2021年及2021年以前毕业海归留学人员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22年3月27日(含)之前取得。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近三年内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两年内受到两次以上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员;
4.因涉嫌违法违纪被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立案查处尚未结案的人员;
5.被机关、事业单位、社区工作岗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被开除党籍的人员;
8.现役军人;
9.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报考条件参加招考);
10.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区工作者、国有企业招考(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11.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规定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12.不符合法律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2年3月28日09:00-3月30日16:00;
查询时间:2022年3月28日12:00-3月31日11:00;
缴费时间:2022年3月28日12:00-4月1日16:00;
报名网站:海阳市政府网(http://www.haiyang.gov.cn)
(二)具体要求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首次登陆先注册(因个人原因造成注册信息泄露影响本人报名的,由本人循法律途径解决),然后输入身份证号、密码、验证码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根据“报考状态”的流程提示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个人报考信息,上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照片大小114*156像素、占用空间小于20K),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然后提交审核。网上报名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系统于2022年3月30日16:00自动禁止应聘人员提交(修改)报名信息。
2.网上初审:审核部门在指定报名期间安排专人负责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网上提交的信息资料,对3小时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反馈初审结果。基于应聘人员网上填报信息,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应聘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修改)报考信息3小时后至3月31日11:00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审核部门留存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审查时参考。应聘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持有异议,可在3月31日15:00前向指定报名期间监督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3.网上缴费: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务于2022年3月28日12:00—4月1日16: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资格。按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网上缴费成功后,应聘人员应于规定时间内登录海阳市政府网(http://www.haiyang.gov.cn)下载打印《海阳市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海阳市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无需盖章),具体时间在海阳市政府网(http://www.haiyang.gov.cn)另行通知。
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残疾人,通过网上初审后,须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并在2022年4月1日16:00前通过电子邮箱(hyrsjkaoshi@yt.shandong.cn)提交申办免费的有关证明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须发送“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须发送“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残疾人须发送“有效期内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社保卡搭载的残疾人证)”;本人身份证(正反两面)。邮件主题须为:笔试费用减免+考生姓名+身份证号,认定结果以电子邮件反馈,核准通过的经原缴费渠道退回本次考试考务费。
4.报名结束后,社区A岗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的计划调整到社区B岗;社区B岗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的计划调整到社区C岗;社区C岗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的计划调整到社区D岗;社区D岗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的计划调整到社区A岗。招聘计划取消的,原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改报只进行一次。岗位调整计划将在海阳市政府网(http://www.haiyang.gov.cn)公告。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笔试结束后,进入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须参加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笔试成绩合格线、进入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名单及资格审查时间、地点、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等具体要求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登录海阳市政府网(http://www.haiyang.gov.cn)查询。
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日次日17:00前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需按附件1式样提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笔试后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经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同意,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如发生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五、考试
招聘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1.笔试。笔试科目为一科,主要包括法律法规、时政方针、社区治理相关知识。笔试时间及地点在海阳市政府网(http://www.haiyang.gov.cn)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合格线。在合格线内,按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照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包含递补情况的面试人员名单在海阳市政府网(http://www.haiyang.gov.cn)公布。进入面试人员按规定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免缴面试考务费。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综合分析、语言表达,以及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公布。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及地点在海阳市政府网(http://www.haiyang.gov.cn)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核算考生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5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确定名单,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海阳市政府网(http://www.haiyang.gov.cn)公布。
六、体检
从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名单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计划数1:1的比例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除外),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主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由该部门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报考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构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考察
体检结束后,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八、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在海阳市政府网(http://www.haiyang.gov.cn)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招聘主管机关组织拟聘人员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采取高分先选的方式确定具体用人单位。拟聘用的社区工作者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择优确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的方式委派到各城市社区工作。由市民政局和各街区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使用、考核。聘用人员在海阳市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九、聘用后待遇
按照街道事业单位试用期满工作人员的0.8倍确定新录用社区工作者工资标准,并按规定缴纳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新录用社区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新录用社区工作人员平时工作表现和考核情况作为合同签订和续聘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疫情防控
(一)现场资格审查、考试或体检前28日以来应聘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人有国(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所在地区升级为中、高风险地区,或有发热、乏力、咳嗽、咽痛、打喷嚏、腹泻、呕吐、黄疸、皮疹、结膜充血等疑似症状,应聘人员须主动向招聘主管机关报告,并尽快自行就诊排查,招聘主管机关将根据防疫部门工作要求,综合研判并通知应聘人员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和现场资格审核的条件,如具备参加条件,应聘人员来海时须持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现场资格审查、考试或体检前14天起,应聘人员每日应自觉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及健康状况监测。
(二)所有应聘人员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考试和体检时应佩戴防护口罩,主动提交《应聘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附件2)、《应聘人员健康承诺书》(附件3)、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原则上不允许使用手机截屏或纸质打印健康通行码)和身份证,并按要求接受体温测量。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以及经现场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应聘人员要服从工作人员指挥管理,自觉保持安全距离。现场资格审查、考试和体检过程中,如出现疑似症状,应聘人员应主动报告。结束后,应主动离开,不得聚集。
(三)请广大应聘人员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应减少跨区域流动,尤其避免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活动。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疫情防控未尽事宜,按照当地有关规定执行。
具体注意事项按疫情防控最新要求执行,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十一、其他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及各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海阳市委组织部、海阳市民政局、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5—3222019
监督电话:0535—3220113
公告、公示网站:
海阳市政府网(http://www.haiyang.gov.cn)
附件1: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xls
附件3:应聘人员健康承诺书.docx
中共海阳市委组织部
海阳市民政局
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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