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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瑞安市面向研究生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素质结构,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中共瑞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大力实施“才聚智造·筑梦云江”行动 加快构建人才集聚发展新高地的20条意见》(瑞委人〔2022〕1号)等精神,经研究,决定2022年瑞安市面向研究生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选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条件;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户籍或籍贯为浙江省;
(五)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为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为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瑞安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和现役军人;
2.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定向生、委培生;
4.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5.被依法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选聘岗位;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二、选聘范围和对象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录取时为国家“985”、“211”高校(2017年9月20日前,下同)的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二)“双一流”高校(录取时已为2017年国家公布的“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中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相对应的一流建设学科,或毕业时已为2022年教育部公布的“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对应的一流建设学科及北大、清华等自主确定建设学科,下同)毕业的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三)浙江省12所重点建设院校或浙江省3所“省市共建”院校毕业(毕业时所在院校须已确定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院校或“省市共建”院校,下同)的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四)国内外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其全日制本科录取时为“双一流”高校或“985”、“211”高校或浙江省12所重点建设高校或浙江省3所“省市共建”高校。
(五)国(境)外位列ARWU、THE、QS、U.S.News世界大学排名最新榜单前200名高校毕业的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六)博士研究生。
三、选聘岗位及要求
(一)选聘岗位要求详见《2022年瑞安市面向研究生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选聘岗位有代码的专业资格审查参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11年)、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2022年硕士专业目录查询”。“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若与岗位要求相近似的,由报名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证明资料,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应本着“相近、相似”和“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进行专业条件审查,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从宽认定。
(三)博士研究生报考时不受专业条件限制(岗位代码:0801-0804的岗位除外)。
(四)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时间起止问题和证书证件(证明)取得时间的,除已注明的外,以证书证件(证明)中落款时间为准,计算时间均统一截到2022年5月6日。
四、选聘办法及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选聘报名和资格初审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网址:http://rsks.ra12333.com(瑞安市人事考试录用系统)。
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5月7日9时—5月9日17时。
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5月7日9时—5月10日17时。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瑞安市人事考试录用系统,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上传)相关信息(材料)。仅注册不报名的,视为无效报名。
需上传的简历制作成1个(切勿多个)PDF格式文档,要求简洁美观、目录清楚、内容清晰。简历涵盖以下内容并依次按目录及要求整理(如有缺项,且不影响报名资格的,可在目录下写“无”):
1.自我介绍
要求:字数300字内,正文用仿宋4号字体。
2.身份证
要求:提供有效身份证正反两面。
3.户口簿
要求:提供有效户口簿首页、户主信息页及本人信息页。
4.学历证书
要求:提供研究生、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留学归来的报名人员,须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代替学历证书。2022届应届生目前未取得研究生毕业证书的,须提供研究生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学位证书
要求:提供硕士、学士学位证书。2022届应届研究生已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或国(境)外留学归来已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相应学位证书无需提供。
6.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证件(证明)等。
要求:提供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或其他等证件(证明)。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后,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行为的,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二)笔试
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选聘计划数比例大于3:1的岗位,须先进行笔试(博士研究生直接入围资格复审),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选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同分的一并入围资格复审。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仅用于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不纳入最后总成绩的计算。
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选聘计划数比例小于或等于3:1的岗位,直接入围资格复审。
参加笔试人员名单、打印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公告。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参加笔试。
(三)资格复审
由中共瑞安市委组织部、瑞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各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入围资格复审人员报名有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并向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发放《面试(面谈)通知书》。
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22年瑞安市面向研究生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从报名网站上下载打印,含有本人手写签名和免冠近期照片);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和有效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原件及复印件;
3.高校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归来的报名人员,须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高校各层次学历对应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学信网中下载打印)。
国内2022届普通高校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还须提供相应《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学信网下载打印),且须在2022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报考岗位对应的学历学位并提供相应的证书。
4.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证明)。考生专业为“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的,若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似,还须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证明资料;
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予入围面试(面谈);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资格;
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事项在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公告。
(四)面试(面谈)
通过资格复审者入围面试(面谈)。面试(面谈)重点对报名人员的综合素质及履职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面试(面谈)后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如面试(面谈)成绩相同,学历学位高者优先;如再相同,则另行加试]。面试(面谈)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予入围体检、考察。
(五)岗位调剂
入围体检人数少于选聘计划数的岗位,可进行岗位调剂。岗位调剂按面试(面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如面试成绩相同,学历学位高者优先;如再相同,则另行加试),由通过合格分数线、未入围体检、符合调剂岗位选聘条件的考生自愿申请调剂岗位(博士研究生调剂时不受专业限制(0801-0804岗位除外),经审核通过后予以岗位调剂,岗位调剂完成后,确定为入围体检、考察人员。若考生放弃岗位调剂资格,则依次递补。体检工作公告发布后,不再进行岗位调剂。
(六)体检、考察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入围考察人员。体检不合格、体检合格后放弃或自愿放弃体检的,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根据面试(面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体检人员在妊娠期的,须在体检工作公告发布之日起1年内完成体检,否则取消入围考察资格。考察不合格或考察期间放弃资格的,不再递补。考察工作公告发布后放弃的,将影响个人征信。
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报名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2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否则按考察不合格处理。
(七)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须在聘用文件发布之日起1个月内按规定程序完成聘用手续办理,如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行负责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交相关解除证明材料,未按规定时限及要求提交相关解除证明材料,取消聘用资格。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按招聘单位现有岗位情况予以聘用,并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办理聘用手续前,考生须将个人档案转入瑞安市人才交流和市场服务中心。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考生对用人单位的可报考专业设置有异议的,应在2022年4月22日17:00前(逾时不再受理申请)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意见。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经研究认为确需增加专业的,须在2022年4月23日前向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增补意见,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中共瑞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
(二)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以专升本方式获取本科学历的、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在此次选聘范围内。
(三)国(境)外留学归来报考人员,需在2022年5月6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其学历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四)落户时间截至2022年5月6日止,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五)资格审核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在招聘过程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且2年内不得参加瑞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等执行。
(七)在选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八)本次选聘无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开展辅导培训。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瑞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选聘咨询电话: 0577-65812876。
本次选聘有关事项均在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网站信息。
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xxgk.ruian.gov.cn/col/col1229197229/index.html(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人事招考)
中共瑞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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