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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前必做时政题库、公共基础知识题库 | | 教材用书PDF电子版 |大庆师范学院2022年上半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及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1]6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和《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及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详见大庆师范学院主页(http://www.dqsy.net/)。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三、招聘职位
详见《大庆师范学院2022年上半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及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具备所聘岗位需要的政治素养和文化素质。
2.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安排,有团队意识、团结协作精神、优秀的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
3.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强,具备基本公文写作能力。
4.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要求,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并获学士学位且毕业院校为公办普通高校,硕士学历为统招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必须有我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应聘者应在2022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如不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则取消录用资格,按自动放弃处理。
6.符合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计算年龄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4月15日。
7.服从学校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8.同时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9.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在校学习期间受到纪律处分的。
(2)工作期间受过党政纪律处分的。
(3)存在学术不端、师德师风问题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6)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五、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5月15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通过大庆师范学院招聘网站(http://111.43.18.100:81/zp.html#/) 进行“注册”,注册后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简历、上传附件,应聘对应岗位,上传材料相关格式要求及所需提交材料样例见附件2。
3.报名提交材料
(1)《大庆师范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
(2)《大庆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表》(附件4),须相关部门鉴定并加盖公章。
(3)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4)本科、硕士的毕业证、学位证(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加盖学校公章),以及各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和各阶段学位认证报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国(境)外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党员身份证明(模板见附件5)、学生干部任职等证明(模板见附件6)。
(6)各类证书和科研成果,其中科研项目需提供立项通知书及证明个人参与名次的相关材料。
(7)应聘岗位需要的其它证明材料。
4.注意事项
(1)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2)报名的电子材料不符合要求不予进行资格审查,提交材料缺少要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对招聘计划中的学历及资格条件等内容信息需要咨询时,请致电我单位。
(4)应聘人员填写有效联系方式及邮箱,保证联系顺畅,否则后果自负。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5月16日—2022年5月22日。
学校各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审,人事处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复查。通过电子邮件向报名人员反馈审查结果。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低于3:1的,则缩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对于急需紧缺的岗位,经学校研究批准后,方可进入考试程序。
(三)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现场确认需提供的材料与报名提交材料一致,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现场确认后,各类证件、证书等原件返还应聘人员本人;其中报名登记表(附件3)、政审表(附件4)原件及其他复印件材料用于存档备查。
4.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场资格确认通过后的应聘人员需交笔试费用,笔试收费标准每人每科45元人民币,面试不收费。笔试费用由学校财务处统一收取。
(四)考试
应聘各岗位人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闭卷形式。资格审查通过后,通知笔试面试考核内容。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录用。
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3: 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员;达不到这一比例,经学校会议研究,方可进入面试程序。
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能力,采取自我介绍、专业问答等考核方式。面试评委中三分之一及以上评委评定的分数在60分以下的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不合格,不予聘用。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根据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将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合格者自动放弃录用资格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体检
收到体检通知的应聘人员自行到三级甲等医院,按照《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不予聘用。
(六)复审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复审,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术成果、心理健康等。复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和复审结果,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大庆师范学院主页通知公告栏上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为录取人员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六、相关待遇
落实事业编制,享受国家和黑龙江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七、纪律要求
学校纪委办公室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对教职工有违反招聘工作纪律,有营私舞弊行为,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有关工作人员,要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八、有关说明
1.应届人员毕业前须与我校签署三方协议,并在毕业后2个月内持报到证到校办理入职手续;往届人员须在拟聘用人员公示后2个月内到校办理入职手续。特殊情况经学校批准后可延后办理报到入职手续。
2.实行试用期制度。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3.入职前,须按时转递个人人事档案。正式办理入职手续时,需提供报到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本、硕)原件等。
4.应聘人员需对个人提交的材料负责。拟聘用人员凡提供的材料不实,或在档案审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不符合相关规定,以及存在其他不符合聘用原则或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459-5511577 18245993220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西路78号,邮编:163712
监督电话:0459-5510032(大庆师范学院纪委监察审计处)
本公告由大庆师范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大庆师范学院人事处
2022年4月14日
附件1:大庆师范学院2022年上半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及工作人员计划表(2).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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