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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前必做时政题库、公共基础知识题库 | | 教材用书PDF电子版 |2022年商洛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基层人才队伍建设,推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商洛市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共计276名。现就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22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高等院校毕业生。在国(境)外取得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6年5月9日至2004年5月8日期间出生);
4.身体健康,符合工作岗位要求;
5.具有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所需的学历、专业和其它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研究生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须于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其中,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22年7月31日。有户籍限制的招聘岗位要求在2022年4月26日(含)之前已正式办结落户手续。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22年商洛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近年参加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有违规违纪行为,在禁考期内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以及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6.商洛市机关事业单位在岗在编人员;
7.近五年来通过商洛市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招聘聘用后辞职的;
8.失信被执行人;
9.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政策待遇
根据《商洛市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办法(试行)》(商发〔2016〕22号)规定,2022年商洛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主要享受以下待遇:
1.单位事业编制;
2.享有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津补贴等;具体的优惠性政策按照《商洛市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办法(试行)》《商洛市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和考察考核、体检、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在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招聘公告(http://rsj.shangluo.gov.cn/),详见《2022年商洛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shangluo.gov.cn/)。报名时间:2022年5月9日08:00至2022年5月13日18:00时。
报名时,应聘人员填写报考信息,应届毕业生: 请上传身份证(正反面)、本科有效验证期内的学信网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研究生有效验证期内的学信网电子学籍注册备案表、就业推荐表、资格证等材料的扫描件;往届毕业生: 请上传身份证(正反面)、本科和研究生有效验证期内的学信网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资格证等材料的扫描件。
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在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前可以更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查通过后的报考信息不得更改。专业的审核,参照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专业目录。对专业目录中没有的,根据所学课程按相近相似把握。
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5月9日08:00至2022年5月14日12:00时。资格审查由各县区人社局及市直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报名结束后(5月13日18:00至5月14日12:00),应聘人员可以查询审核状况,但不能修改任何报名信息。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应聘人员资格审查通过后,从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截止时间:5月14日18:00时)。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各县区人社局及市直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资格复审应提交材料:
⑴二代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留存);
⑵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留存);其中:应届毕业生须持就业推荐表、有效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信网www.chsi.com.cn打印)等相关证明材料;
⑶有效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信网www.chsi.com.cn打印);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需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⑷非商洛市辖区内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在编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有干部管理权限的机关所出具的同意报考意见;
⑸岗位其他证件资料:如教师资格证等,教师资格证未发放的可提供笔试合格成绩单(复印件留存)。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名单,按干部管理权限归口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备案后,进入面试和考察考核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伪造有关证件材料的,取消招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其它事项另行通知。
(四)面试和考察考核
本次引进高层次人才主要采取面试和考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同一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之比大于1:5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县区人社局可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笔试环节,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后,按照笔试占60%,面试占4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时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小于等于1:5的采取面试、考察考核方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面试和考察考核均由主管部门和各县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全程参与监督。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各县区人社局形成的面试和考察考核方案,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核准备案后,方可组织实施。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考察考核方式由各主管部门和县区人社局确定。
参加面试和考察考核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和其它事项另行通知。
按照招聘计划与报考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分别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各县区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
考察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区人社局具体组织实施。根据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个人档案资料、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审核,从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专业技术水平与岗位适应程度进行考察,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体检、考察环节中若出现职位空缺,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面试、考察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各主管部门和各县区人社局审核汇总,归口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备案后,在市人社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结果的人员,正式确定为聘用人员。新聘用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新聘用人员凭此通知书到有关部门报到,办理人事、工资、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它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根据《商洛市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管理办法(试行)》,新聘用的商洛市高层次人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对于招聘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报到的人员和不履行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陕人发〔2006〕19号)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有关要求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每个环节安排及相关要求事项均在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网站发布的信息。
2.应聘人员报名时须如实填写本人有效的电话号码,以便在后续工作中能及时联系本人。因应聘人员所留电话号码错误、停机、限制呼叫、无法接通等与应聘人员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3.请遵照当地防疫要求,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同时,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要密切配合,严密组织,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推进。
六、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主管部门和各县区人社部门组织实施,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区人社局,全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各界和干部群众监督。
监督电话:12380、0914-2953591、0914-2388593、0914-2318579、0914-2335508
技术支持电话:0914-2385592
中共商洛市委组织部
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28日
附件1:
附件2:
招聘岗位咨询电话 | ||||
主管部门 | 招聘单位 | 资格复审地点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中共商洛市委党校 | 中共商洛市委党校 | 商洛市商州区北新街党校路24号 | 王春霞 | 0914-2383904 |
中共商洛市委督查办公室(商洛市政府督查办公室) | 商洛市督察督办联络中心 | 商洛市委督查室 | 张 辉 | 0914-2312977 |
商洛日报社 | 商洛日报社 | 商洛市北新街西段59号商洛日报社办公楼412室 | 任雯倩 | 0914-2313480 |
商洛市人民政府 | 商洛市人民政府驻南京办事处 | 商洛市政府办公室组织人事科(商洛市行政中心1102室) | 梅鸿之 | 0914-2310162 |
商洛市发展改革委员会 | 商洛市服务业发展中心 | 商洛市发改委412办公室 | 朱 露 | 0914-2369855 |
商洛市自然资源局 | 商洛市城市展示馆 | 陕西省商州区工农路12号商洛市自然资源局 | 郝 亮 | 0914-2338153 |
商洛市农业农村局 | 商洛市植保植检站 | 商中路24号商洛市农业农村局3楼会议室 | 白 净 | 0914-2339335 |
商洛市林业局 | 商洛市林业综合服务中心 | 陕西省商洛市北新街东段 | 田红俊 | 0914-2330612 |
商洛市自然保护地服务中心 | ||||
商洛市野生动物保护站(市林木病虫防治检疫站) | ||||
商洛市生态环境局 | 商洛市环境监测站 | 商洛市生态环境局310室人事财务科(民生路) | 井家林 | 0914-2381186 |
商州区环境监测站 | ||||
洛南县环境监测站 | ||||
商南县环境监测站 | ||||
山阳县环境监测站 | ||||
镇安县环境监测站 | ||||
柞水县环境监测站 | ||||
商洛市教育局 | 陕西省商洛中学 | 商洛市教育局人事科(行政中心603室) | 赵 姣 | 0914-2317722 |
商洛开放大学 | ||||
商洛市初级中学 | ||||
商洛市小学 | ||||
商洛市水利局 | 商洛市二龙山水库管理处 | 商洛市水利局三楼党政办公室(商州区北新街134号) | 杨月秀 | 0914-2316516 |
商洛市审计局 | 商洛市审计信息管理中心 | 商洛市商州区通江西路 | 张 鑫 | 0914-2312796 |
商洛市科学技术局 | 秦创原(商洛)创新促进中心 | 商洛市科学技术局办公室(行政中心4楼) | 侯燕宾 | 0914-2312455 |
商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商洛市建筑节能发展中心 | 商州区通信路城建大厦402室 | 邢文韬 | 0914-2312495 |
商洛市防震减灾监测中心 | ||||
商洛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中心站 | ||||
商洛职业技术学院 | 商洛职业技术学院 | 商洛市江滨大道西段商洛职业技术学院人事科 | 王雅莉 | 0914-203353613098238835 |
商州区 | 商州区招聘所有职位 | 商州区人社局130室(商州区南街14号) | 徐卫红 | 0914-2316526 |
洛南县 | 洛南县招聘所有职位 | 洛南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洛南县河滨北路商运司向西200米) | 郭吉运 | 0914-7660695 |
丹凤县 | 丹凤县招聘所有职位 | 丹凤县北新街22号县政府院内县人社局人事股 | 庞 佳 | 0914-3388622 |
商南县 | 商南县招聘所有职位 | 商南县人民政府人社局105室(南大街) | 吕莹楠 | 0914-6329568 |
山阳县 | 山阳县招聘所有职位 | 山阳县人社局四楼人力资源配置股(北大街建设巷1号) | 徐 青 | 0914-8383763 |
镇安县 | 镇安县招聘所有职位 | 镇安县人社局人事股 | 杜 鹃 | 0914-5339196 |
柞水县 | 柞水县招聘所有职位 | 柞水县政府大院党政综合大楼一号楼一楼人社局小会议室(乾佑街中段) | 武桂荣 | 0914-43258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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