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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忠县2022年卫生健康事业单位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6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忠县2022年卫生健康事业单位赴外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招聘对象
1.本科生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含择业期)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获国家奖学金(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或评定为校级以上优秀毕业生;
(2)获校级一等以上奖学金;
(3)“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学科毕业;
(4)世界高校前500位的国(境)外高校毕业。
2.取得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
(三)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岗位)的招录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年限)的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环节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医学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29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6年4月30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军人报考的,年龄放宽3岁。
(五)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及专业报考。2022届高校毕业生应当以即将取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专业报考,其中,国内高校就读的,须在2022年7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须为2021年8月1日以后毕业,且在2022年7月31日以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名时提供入学证明、各学年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未按时取得相关毕业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附件4)、《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3)(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进行专业资格审核。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六)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专技12级以上(以下),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考试合格证明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报名(资格审查)时提供,否则取消拟聘资格。
本公告所称2022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入学时将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以及2021年8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年、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本次招聘所指“未落实工作单位”,是指“在报名及资格审查前,应聘人员未随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之一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对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参加本次招聘的人员,视为应届高校毕业生,但已被或曾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除外。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忠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zhongxian.gov.cn/)及时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环节的报考人员应按《忠县卫生健康事业单位2022年赴外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须知》(附件5)提前做好行程规划,在招聘期内做好个人防护,按规定佩戴口罩,自觉服从招聘方疫情防控工作安排,若因健康风险和防疫要求无法参加考试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报名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线上报名时间及方式:从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5月10日17:00前,全体报考人员可按《附件7》要求将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扫描为pdf版本后一并发送至邮箱562334285@qq.com,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联系电话:(023)54454088。
2.现场报名时间及方式:重庆医科大学校内的应届毕业生可于2022年5月6日(星期五)13:30-16:30,在重庆医科大学袁家岗校区(校内二食堂四楼会场)进行现场报名(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医学院路1号),联系人:卢老师(13594868499)。
(二)资格复审
本次招聘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所需材料详见《附件7》。线上报名的考生请于2022年5月11日8:30-12:00,携带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到重庆长城酒店一楼(渝中区长江二路174号(近马家堡))参加资格复审;现场报名的考生,报名时即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按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50元/人/科,所有考生均须于2022年5月11日14:00-16:00在重庆长城酒店一楼(渝中区长江二路174号(近马家堡))领取《准考证》,按《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要求,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前往参加考试。资格查审不合格的,应向应聘人员说明原因。未按规定领取《准考证》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所有考生须认真阅读《忠县卫生健康事业单位2022年赴外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须知》(见附件5)。需要进入重庆医科大学袁家岗校区(校内二食堂四楼会场)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的考生,须严格遵守学校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三)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卫生事业单位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考人员,退还其笔试考务费。
五、考试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凡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达到8:1的,将对此岗位应聘人员进行笔试。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数之比未达到8:1的,不进行笔试,资格复审合格后直接参加面试考核。岗位报名人数、是否进行笔试等信息将在重庆市忠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zhongxian.gov.cn/)公布。
(一)笔试
1.笔试分值100分。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笔试大纲参照《2022年上半年重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科目和职员岗位专业科目考试大纲》(2022年4月12日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执行,采用闭卷笔答方式。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卫生类)》。
2.笔试时间
初定于2022年5月12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后进入面试的规则:
(1)在笔试中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对开展笔试的招聘岗位,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
(3)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应聘人员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
4.笔试成绩等事项公布。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将在重庆市忠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zhongxian.gov.cn/)公布。
(二)面试
面试由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或重庆市忠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zhongxian.gov.cn/)。
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专业知识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
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或未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至最低竞争比,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正常参加面试的人员仍可继续参加面试,但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三)考核总成绩计算
考核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1.未组织笔试的
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
2.组织笔试的:
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核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处张贴公布,并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忠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学历层次、综合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仍相同,则组织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招聘方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报考人员说明原因。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可按前述规则递补,是否执行递补,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研究后确定。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疫情防控等有关事宜,公布在重庆市忠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zhongxian.gov.cn/)。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人力社保局审批。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或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资格证书等证书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考核招聘人员一经聘用,与招聘事业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应约定5年服务期限、违约责任等相关事宜;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6)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其他
本公告由忠县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公开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忠县人力社保局:023-54246481;
忠县卫生健康委:023-54454808。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1.忠县2022年卫生健康事业单位赴外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忠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
4.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
5.忠县卫生健康事业单位2022年赴外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须知
6.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
7.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应提供材料
附件1.忠县2022年卫生健康事业单位赴外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3: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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