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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前必做时政题库、公共基础知识题库 | | 教材用书PDF电子版 |关于泾川县2022年县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县委组织部决定开展2022年县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充职位
计划为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补充工作人员1名(详见附件1)。
二、工作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和“凡进必考”“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要求,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通过推荐、考试、考察等程序择优补充。
三、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不包括科级干部)。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在本单位工作1年以上,具有1年以上年度考核结果,且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具有补充职位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政治面貌、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补充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和任职经历年限计算时间截止2022年5月。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内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的情形,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四、工作程序
本次补充工作人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公示及办理调动手续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采取报名人员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16日—17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县委组织部101室。
3.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分配文件复印件。
(2)填写《泾川县2022年县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
(3)填写《泾川县2022年县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补充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一式两份。
(4)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年度考核结果证明。
(5)近期红底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4张。
(6)报名人员提交有关信息应全面、准确、有效。若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情节严重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计入个人诚信档案。
(二)资格审查
补充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原则上报名人数比例要达到1:3以上,但不得低于1:2。报名人数达不到时,经补充工作人员领导小组会议或县委组织部部务会议研究后可取消补充职位名额。
(三)考试
1.笔试以行政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写作能力测试为主,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
2.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面试人员按补充工作人员计划人数1:3的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总分为100分。
(四)成绩计算
补充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计算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五)组织考察
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得分之和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报考职位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县委组织部和用人单位进行组织考察。考察根据职位要求,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专项调查、审查档案等方式进行。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社会信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实绩等,并征求县纪委监委等单位意见,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出现不合格者,依次递补考察对象。
(六)公示
补充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在综合成绩的基础上,结合考察情况,研究提出拟补充人选,在泾川门户网站统一公示5个工作日。
(七)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反映但经调查不影响调动的,经县委组织部部务会议讨论决定后,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调动资格。
五、防疫要求
在补充工作人员组织实施过程中,应考人员应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全程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落实好体温检测、健康码扫描等疫情防控措施。凡违反国家和省、市、县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和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纪律监督
为确保补充工作人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成立泾川县2022年县直单位补充工作人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具体负责补充工作人员工作的组织协调。
监督电话:0933-3323545
附件:
1.泾川县2022年县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补充工作人员职位表
2.泾川县2022年县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泾川县2022年县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补充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泾川县2022年县直单位补充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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