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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2022年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为充实天河区街道社区居委会的力量,加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天河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6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记录。
2.18-40周岁(1981年5月20日—2003年5月20日出生),身体健康。
3.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区服务管理相关专业知识。
4.具备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能接受周末半天轮值及工作日非工作时段预约办事等弹性上班制度。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五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期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社区专职工作人员68人。招聘单位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达1:5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适当延长报名时间或减少、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序号 | 招聘单位 | 招聘人数 |
1 | 沙河街 | 2 |
2 | 五山街 | 8 |
3 | 员村街 | 2 |
4 | 车陂街 | 5 |
5 | 石牌街 | 7 |
6 | 天河南街 | 3 |
7 | 林和街 | 4 |
8 | 沙东街 | 3 |
9 | 兴华街 | 6 |
10 | 棠下街 | 9 |
11 | 天园街 | 1 |
12 | 冼村街 | 1 |
13 | 猎德街 | 1 |
14 | 黄村街 | 1 |
15 | 长兴街 | 6 |
16 | 前进街 | 3 |
17 | 珠吉街 | 2 |
18 | 新塘街 | 4 |
(三)其他事项
1.考生必须在本次招聘报名首日前取得与岗位资格条件相对应的学历证明。
2.为应对疫情防控和市级有关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属地化的工作要求,本次招聘对符合属地化条件的考生(即:考生户籍地或居住地与报考岗位在同一街道),在通过相关资格审核后,可享受政策性加分。
二、招聘程序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按照报名、资格初审、笔试、政策性加分审核、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组织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工作。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19日9:00至5月20日17:00。报名系统技术问题请咨询:400-838-9296。
2.报名方式。考生自行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报名。其中,符合属地化条件的考生,须按照系统提示在报名系统中勾选符合属地化条件的选项。
3.报考要求。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须对招聘中填报和提交的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考生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和报考条件要求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资格初审
考生报名后,由报名系统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核,不再进行人工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在报名系统中直接反馈,不另行通知。
(三)笔试
1.笔试方式。为减少人员大规模聚集带来的疫情防控风险,本次笔试采取线上闭卷形式。考生须自行准备符合要求的考试场所和设备(详见附件1《“智试云”线上考试环境设备及系统安装要求》),提前了解并在考试期间严格遵守线上笔试考试规则(详见附件2《在线笔试考场规则》)。
2.笔试内容。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统一命题。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包括但不限于社会工作、社区建设、社区治理等内容)。
3.笔试流程:
(1)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请于2022年5月24日9:00至5月28日17:00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不再提供准考证打印服务。未在规定时间打印准考证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2)下载线上笔试系统。考生进行线上笔试须下载线上笔试系统。请考生在2022年5月24日9:00至2021年5月26日23:00期间,凭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登录智试云考生平台(https://manager.zgrsw.cn/download.html#/download)下载并安装考生端。
(3)线上笔试模拟考试。考生在2022年5月24日9:00至2021年5月26日23:00期间自行进行线上笔试的模拟考试,每人每天可参加一次模拟考试。(注:模拟考试是发现考生电脑设备、移动设备和网络环境是否存在问题并解决问题的关键环节。解决设备或网络环境问题需要充足时间,请考生认真参加模拟考试,确认所有考试相关设备正常。因考生个人原因不参加模拟考试,正式考试开考前或参加考试时才发现设备或网络环境问题,导致无法正常参加或完成考试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模拟考试顺利完成后,建议不再将电脑设备作其他用途;正式开考前,请重启软件并确保系统不休眠及网络正常,再次检测好电脑设备。)
(4)笔试。笔试定于2022年5月29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如因疫情原因,准考证上的笔试时间及有关要求需要作出调整的,请考生以发布调整公告内容为准)。
(5)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为百分制,合格分数为60分,笔试成绩按60%计入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考生可于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查询个人成绩。
(四)政策性加分审核
1.审核时间地点。符合属地化条件的考生,请严格按照《考生疫情防控须知》(附件3)于2022年5月30日至5月31日前往招聘单位现场审核点(详见附件5),提交证明材料进行属地化政策性加分资格审核(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2.审核要求。考生本人须按照《属地化政策性加分证明材料要求及说明》(详见附件4)一次性完整提交证明材料,并须现场书面签字及加盖指模,以此对其提交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审核结果。属地化政策性加分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可享受政策性加5分,并直接在笔试分数上追加。若考生无法一次性完整提交属地化条件所需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弄虚作假的,一律视为属地化政策性加分资格审核不合格,证明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资格复审
1.人员确定。同一招聘岗位资格复审人数按照与拟聘人数3:1的比例(人数不足比例时,按笔试成绩合格考生的实际人数),在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进行确定。
2.组织形式。考生请严格按照《考生疫情防控须知》(附件3),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主要审查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基本条件以及证明材料的真伪。若考生无法提供报考基本条件所需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弄虚作假的,一律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五)面试
1.时间地点。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布。
2.方式及主要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对应聘岗位的适应性、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等。
3.成绩计算方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按40%计入考生综合成绩。
(六)体检
1.人员确定。体检对象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由高到低顺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面试成绩或考试综合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若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考生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相关网站予以公布。
2.体检标准。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进入体检的考生根据通知要求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复查及人员递补。进入体检的考生不按时参加体检的取消体检资格,体检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被取消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空额的,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组织考察
1.考察内容。通过体检的考生进入组织考察环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再次核实是否符合报考资格。
2.考察形式。组织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单位自行组织。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个人档案、同考察对象面谈等形式进行,形成考察对象个人考察材料;对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考生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1.名单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名单的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2.人员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报区民政局备案。考生综合成绩公示即日起半年内,如有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离职的,招聘单位可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聘用。
3.工资福利待遇。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关于印发<天河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薪酬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天民〔2021〕29号)的规定执行。
三、疫情防控要求
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参加属地化政策性加分资格审核、资格复审、面试等环节的考生,务必严格按照《考生疫情防控须知》(附件3),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及要求。
如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变化,本次招聘有关工作安排可进行适当调整,请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四、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后续阶段所涉及的公告、公示、通知等将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hnet.gov.cn/)对外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网站并保持联系方式通讯畅通。
2.考生在报名系统填报的所有信息均将留存,在资格复审、组织考察、公示以及聘用后试用期间与真实信息进行对照,如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取消其面试、体检和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3.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相关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复习参考材料。
本公告由广州市天河区民政局负责解释。如有疑问,请于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致电020-37127120。报名系统技术问题请于工作日9:00-17:00致电400-838-9296(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技术支持)。
广州市天河区民政局
2022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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