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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前必做时政题库、公共基础知识题库 | | 教材用书PDF电子版 |浉河区2022年选聘区直事业单位人员到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公告
为全面提升党建统领基层治理能力,做实做强乡镇(街道)治理基层基础,根据《浉河区2022年选聘区直事业单位人员到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实施方案》,拟从区直财政差供、财政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学校、医院除外)在岗在编工作人员和政策性安置复退战士没有入编人员中选聘部分人员到乡镇(街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能力为导向、以岗位需求为目标的原则。
二、选聘计划
首次计划选聘区直事业单位人员78名,以后根据需要分批进行。五星街道、湖东街道、金牛山街道、金牛物流产业集聚区因超额及改革等原因首批暂不选聘,其余13个乡镇(街道)各6名。各乡镇(街道)选聘人员到岗后由该乡镇(街道)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定岗。
三、选聘资格和条件
(一)选聘范围
区直事业单位财政差供、财政自收自支在岗在编人员 (学校、医院除外),政策性安置复退战士没有入编人员。
(二)选聘资格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无不良行为记录;
3.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扎根基层;
4.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报名到乡镇(含双井街道)的女干部、职工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男干部、职工原则上不超过48周岁;报名到街道的女职工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女干部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男干部、职工原则上不超过52周岁。鼓励具有正常履职身体条件的52-55周岁的人员自愿报名参加选聘。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1月1日。
6.近三年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
7.具备选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选聘程序和方法
按发布选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选岗、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选聘信息
通过浉河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选聘公告。
(二)组织人员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5月17日至5月22日。
报名地点:报考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人事股为本单位的报名地点。
报名方式:有关单位要组织符合选聘条件的人员根据区选聘计划名额进行报名。报名人员要分乡镇、街道认真填写《浉河区选聘区直事业单位人员到乡镇事业单位工作报名登记表》或《浉河区选聘区直事业单位人员到街道事业单位工作报名登记表》一式叁份,所在工作单位党组织进行初审把关,上报主管部门党委(党组)复审合格后,于5月23日至5月24日统一上报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不接受微信、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的报名。
个人报名需提供的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红底、蓝底、白底均可)及jpg格式电子照片(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文件名为“姓名+身份证号”)。
单位报送材料:单位初审把关后,将以下材料报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①《浉河区选聘区直事业单位人员到乡镇事业单位工作报名登记表》(附件1)或《浉河区选聘区直事业单位人员到街道事业单位工作报名登记表》(附件2)各一式两份;②《浉河区2022年选聘区直事业单位人员到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报名汇总表》(附件3)一式两份;③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报名汇总表》及jpg格式电子照片发送至邮箱shrsgl@163.com。
(三)组织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将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集中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情形的,立即取消选聘资格。
(四)组织面试考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直接进入面试,面试由区委组织部和区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要求:面试人数多需要分设考场的,应采取二次平均法对有关原始成绩进行平衡。面试后先当场公布面试原始成绩,待进行平衡后再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浉河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
领取面试通知单要求: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人事股领取面试通知单。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五)择优选聘上岗
选聘上岗采取依据面试成绩自主选择和组织分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拟聘用人员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名,按排名顺序由本人按报名乡镇、街道分类自主选择到乡镇或街道工作,在排名、选岗过程中因各种原因放弃的按面试成绩分乡镇、街道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在排名时遇到名次并列情况的,选岗优先次序如下:(1)近三年年度考核有2年及以上优秀等次的优先选择;(2)并列人员为退役军人和非退役军人的,退役军人优先选择;(3)并列人员同为退役军人的,按立功受奖等级高、立功受奖次数多、军龄长的顺序选择;(4)并列人员同为非退役军人的,学历高者优先选择;学历层次相同的,年龄长者优先选择。
3.选聘人员进入选岗环节后,不参加选岗的,由区选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考试成绩和基层需要统一分配,相关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安排。对不服从安排的,取消当次参聘资格,退回原单位,以后不得再参加“减区增乡”选聘工作。
4.对选聘人员所报名的乡镇或街道岗位数量不能满足选岗需要的,选聘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安排,由区选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考试成绩和基层工作需要统一分配。对不服从分配的,取消当次参聘资格,退回原单位,以后不得再参加“减区增乡”选聘工作。
(六)发布聘用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浉河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天。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区选聘区直事业单位人员到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聘用通知。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2日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拟选聘工作人员的管理办法及待遇
1.选聘到乡镇(街道)工作人员其人事关系,统一纳入区人社局“减区增乡服务中心”实行人员动态管理,为选聘人员办理调资、晋升、职称等人事服务。工资待遇和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由区财政拨付至所在乡镇(街道)予以解决,并享受所在乡镇(街道)津贴补贴。
2.平时考核及年度考核工作由各乡镇(街道)组织实施。考核优秀人员优先在所服务乡镇(街道)办理事业全供入编手续,具体按《浉河区党建统领基层治理“减区增乡”工作方案》中的规定实施。考核不合格人员退回原单位,工资待遇等仍按原途径解决。
3.选聘人员专业技术等级职称和工勤等级的聘用严格按照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及流程办理,对考核优秀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其它有关事项办理均按现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为统筹做好本次选聘工作,区委区政府成立选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选聘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整个选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操作,认真做好选聘工作程序中各个环节的工作。选聘工作坚持公示制,阳光操作,严格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无论是组织选聘的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如在考试选聘过程中出现违法违纪行为,都要严肃追究责任,从严从重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增强选聘工作的透明度,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376-6691979),受理处理相关问题。
政策咨询电话:
区委编办综合股(0376-6607218)
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376-6691906)
附件1:浉河区选聘区直事业单位人员到乡镇事业单位工作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2:浉河区选聘区直事业单位人员到街道事业单位工作报名表.docx
附件3:浉河区2022年选聘区直事业单位人员到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报名汇总表.xlsx
浉河区选聘事业单位人员到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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