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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前必做时政题库、公共基础知识题库 | | 教材用书PDF电子版 |海南(海口)特殊教育学校2022年校园自主公开招聘公告(第一号)
海南(海口)特殊教育学校属海口市教育局直属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经报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口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同意,我校决定赴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设点面向全国招聘2022届优秀师范毕业生5名,现将公开招聘相关工作予以公告。
一、公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严格把关、宁缺勿滥”的原则,通过公开招聘,吸纳优秀特殊教育专任教师,充实教师队伍,提高我校特殊教育教学水平。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及薪酬待遇
招聘专业技术岗位数5名:其中:教育康复学或康复治疗学专业3名,特殊教育专业(听障教育方向) 1 名、音乐学专业或舞蹈学专业1名(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1)。被聘用者为海口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按有关规定享受海口市人才优惠政策和薪酬待遇。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 2022 届优秀师范毕业生;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特殊教育事业;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相应的教师资格;
5、身体健康,性格开朗,具有拟聘教育教学等岗位所需的管理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
6、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1);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
(6)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
(7)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开招聘公告、组织报名及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考试考核、考察与体检、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核准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公布
在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口市教育局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期 7 天。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1日--6月7日。
2、报名方式:
只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电子邮件)。网上报名:所有报名材料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于 2022 年6月7日 17:00 前发送到学校公务邮箱 honghs@haikou.gov.cn。
3、报名材料:报名者需填写《海南(海口)特殊教育学校 2022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表 2),同时将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本人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查询并打印个人征信报告(信用中国、信用海南网站)、《海南(海口)特殊教育学校 2022 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报考承诺人手签)等扫描件和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彩色照片,像素:100(宽)х140(高)pix(jpg 或 gif 格式,50KB 以下),以姓名+报考岗位的文件名打包发送指定邮箱并电话(手机信息)确认,手机请保持畅通状态。报名材料恕不退还。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的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在考试前审核(审核后当面退回)。否则视为不符合报考条件并取消报考资格。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本人为失信惩戒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查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聘用资格或办理相关解聘手续。
4、考试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应符合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应预留足够时间,严格遵守当地防疫隔离具体要求和规定,自行安排好相关行程事宜。
(2)应聘人员笔试、面试的当天须生成绿色行程卡(生成流程:进入微信—搜索“国务院客户端”—在“国务院客户端”选择“防疫行程卡”—通过验证获取行程卡)。进入考点时应主动出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健康一码通”健康码、绿色行程卡、“健康一码通”健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 37.3℃,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3)有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笔试、面试前 14天内出现过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可疑症状的考生,考试当天还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检测费用自理,未能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得参加考试。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①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的应聘人员;②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的应聘人员;③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应聘人员;④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的应聘人员;⑤考试当天“健康一码通”健康码为红码或体温≥37.3℃的应聘人员。
(5)参加笔试、面试的应聘人员应准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 N95 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或笔试、面试环节考官要求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6)应聘人员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或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考试或者聘用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资格审查
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本方案的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在海口市教育局网站和招聘点公布。
(四)开考比例:报名后招聘岗位的计划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该比例数,按实际合格人数组织笔试。
(五)组织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各部分满分均为 100 分,其中笔试成绩按 40%计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按 60%计入综合成绩。 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笔试满分为 100 分;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的形式。
(2)笔试内容:特殊教育学科专业知识(撰写教案)。
(3)笔试时间及地点:时间2022年6月14日;笔试开考具体时间和地点及笔试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4)应聘人员参加笔试凭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进入考场考试。
(5)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和入围下一个环节人选通过海口市教育局网站公布和招聘点公布。
2、面试:
笔试结束后,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并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以招聘岗位 1:3 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未达到 1:3 面试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合格人数组织面试。笔试成绩末位同分的应聘人员,同时进入面试范围。面试综合成绩低于 60分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
(1)面试形式:采取说课答辩形式,说课满分为 100 分;
(2)面试内容:说课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说课答辩时间为 10 分钟(含思考时间),每次面试 1 人。
(3)面试时间及地点:2022年6月15日;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及面试事项以准考证为准。面试成绩通过海口市教育局网站公布和招聘点公布。
(六)提交三方就业协议
面试成绩公布后1天之内,在海口市教育局网站和招聘点向社会公告“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及提交三方就业协议时间”。拟聘人员须携带三方就业协议原件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并根据入围公告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提交相关材料。逾期没有交三方就业协议的,视为自行放弃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毕业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与应聘人员1:1的比例确定应聘毕业生考察人选,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对应聘毕业生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等方面进行考察,并对其报名资格进行复审。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经本人申请复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经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岗位名额,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八)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人选经过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并报海口市教育局党组审议,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公示期7天。
(九)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按有关程序报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被聘用的教师,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5年内不得调动或参加各类招聘(录)考试。
七、聘用待遇
聘用人员为海口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按有关规定享受海口市人才优惠政策和薪酬待遇。
八、工作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各项纪律规定。
招聘工作接受海口市教育局、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口市纪委监委驻海口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的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公开招聘过程中出现的举报、投诉事件,由招聘组织部门和海口市教育局负责调查落实,并将处理情况书面报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九、联系方式
地址:海口市龙华区城西镇城南路薛村教育里21号海南(海口)特殊教育学校
联系人:陈老师、洪老师
联系电话:0898-65920558、18976759908、13976022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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