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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前必做时政题库、公共基础知识题库 | | 教材用书PDF电子版 |2022年重庆市招募“三支一扶”人员考试大纲
《综合基础知识》
《综合基础知识》总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主要为客观性试题,采取闭卷笔答方式。题型主要包括: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等。考试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法律、经济、公文知识、道德、国情市情、时事常识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法规等方面知识。
政治。主要测查应试者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形成、发展过程、主要内容的理解和运用。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和党的建设理论;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历史地位;中国共产党建立社会主义制度的斗争及中国共产党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历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形成、发展及特色;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市委五届三次全会以来的历次全会精神。
法律。主要测查应试者对法学基本理论、我国法律基础知识的了解以及在工作生活中实际运用法律的能力。主要包括:我国国家性质、经济制度、国家结构形式、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机构;刑法、行政法、民法、经济法、商法等主要实体法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则;刑事法律关系、行政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经济领域的相关法律关系等;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主要程序法及其实际运用。
经济。主要测查应试者对市场经济基本原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等内容的理解和运用。主要包括: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含义及特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政府宏观调控体系、收入分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家的对外经济关系以及我国的对外开放格局、经济全球化与我国对外开放的关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
公文知识。主要测查应试者对公文和常用事务文书相关知识的了解与实际运用能力。主要包括:公文的含义、特点、作用、分类以及公文的行文规范、语言规范、处理规范及其它相关知识;常用法定公文的含义、特点、种类及写作;常用事务文书的含义、特点及写作。
道德。主要测查应试者对公民道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认识理解,考查应试者的基本道德素质及修养。主要包括:道德的含义、特征及作用,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性和主要内容,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含义、特点及其主要内容。
国情市情。主要测查应试者对我国和我市的地理历史、人文社会、政治经济等基本概况的了解。
时事及常识。主要测查应试者对时事政治的了解,对社会和事物的观察、思考和知识积累的程度。考试内容涉及国际、国内发生的重大时事,以及历史、文化、科技等方面常识。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法规。主要测查应试者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法规的认识了解。
《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
《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总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主要为客观性试题,采取闭卷笔答方式。题型主要包括: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判断题等。考试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法律、经济、公文写作、道德、国情市情、时事常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法规以及教育公共基础知识(附件1,包含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基础理论、教育心理学基础、教师职业素养等四部分)。
《综合基础知识(卫生类)》
《综合基础知识(卫生类)》总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主要为客观性试题,采取闭卷笔答方式。题型主要包括: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判断题等。考试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法律、经济、公文写作、道德、国情市情、时事常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法规以及卫生公共基础知识(附件2,包含卫生法律法规、医学伦理道德、医学心理等三部分)。
《公文写作》
《公文写作》总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主要为主观性试题,采取闭卷笔答方式。试卷由注意事项、给定资料和作答要求三部分组成,考生根据给定资料,综合运用相关知识进行分析判断、整理加工,按照作答要求进行答题。
《公文写作》主要测查考生的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贯彻执行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等。
阅读理解能力——能够理解给定资料的主要内容,把握给定资料各部分之间的关系,对给定资料所涉及的观点、事实作出恰当的解释。
综合分析能力——对给定资料的全部或部分的内容、观点或问题进行分析和归纳,多角度地思考资料内容,作出合理的推断或评价。
贯彻执行能力——要求能够站稳政治立场,准确理解上级要求和工作目标,依据法律、法规、政策等,结合基层实际情况,提出具体落实措施,有效完成任务。
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准确理解把握给定资料所反映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或办法。
文字表达能力——熟练使用指定的语种,对事件、观点进行准确合理的说明、陈述或阐释。
考生务必携带的考试文具包括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考生必须用2B铅笔在指定位置上填涂准考证号,用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上作答。在非指定位置作答或用铅笔作答一律无效。
附件:1.教育公共基础知识
2.卫生公共基础知识
《教育公共基础知识》
第一章教育政策法规
特别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教育法律法规政策以最新修正后的版本为准。
第一节 国家教育政策法规
一、教育政策与教育法规
教育政策、教育法规的概念。
我国教育政策、法规的体系、类型、结构及特征。教育政策、法规在国家政策、法规体系中的地位。
二、现行主要的教育法律法规及重要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立法目的,适用范围,主要内容(教育基本制度、受教育者、其他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性质,地位,立法宗旨,主要内容(教师法律地位、教师的权利义务、教师资格制度、教师聘任制度、教师培养培训制度、教师待遇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法律地位,立法宗旨,义务教育的性质和特征、新《义务教育法》的突破。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立法背景,主要内容(高等教育的含义与义务、高等教育基本制度、高等学校的学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性质、地位,立法宗旨,主要内容(保护未成年人的原则、未成年人的家庭保护、未成年人的学校保护、未成年人的社会保护、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性质,地位,立法目的,主要内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对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性质与地位,颁布的目的和意义,立法宗旨,主要内容(学生伤害事故的含义,学生伤害事故处理的原则,学校责任事故情形,学校无责任事故情形,学生或监护人责任事故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立法宗旨,主要内容(职业教育体系、职业教育的保障条件)。
三、现行主要的教育政策及重要规定
《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总体要求、主要举措等。
《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总体要求、重点任务等。
《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重要意义、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主要举措等。
《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完善国家职业教育制度体系、构建职业教育国家标准等
《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职业行为准则的具体要求和内容。
《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对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提出的意见。
第二节 地方教育政策法规
重庆市义务教育条例
重庆市义务教育条例的基本原则。
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学校、教师、教育教学、法律责任。
第三节 教育政策法规的实施
一、教育政策法规的实施的概念
教育政策执行,是将教育政策内容转变为教育现实的过程。
教育法的实施,是指教育法在现实社会中的实现。教育法实施的方式分为教育法的适用和教育法的遵守。
二、教育政策法规实施现状
教育政策法规实施的成就。教育投入比例增大、全面推进核心素养教育、教育均衡化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推进教师专业化和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取得实效、高等教育普及化成就显著、终身教育体系逐步完善、建立职业教育制度体系、民办教育促进实施。
教育政策法规实施的问题。教育政策执行过程中的问题、教育法规实施过程中的问题。
三、教育政策法规实施措施
教育政策执行问题的解决措施。
教育法实施问题的解决措施。
四、教育政策法规实施评估
教育政策评估。教育法的监督。
第二章教育基础理论
第一节 教育目的与教育规律
一、教育目的
教育目的概述。教育目的的定义、教育目的的结构与类型、教育目的的特点、教育目的的功能、确立教育目的的依据及原则。
教育目的理论基础。马克思、恩格斯关于“个人全面发展”的学说是我国制定教育目的的重要理论依据。
我国的教育目的。我国的教育目的规定、我国教育目的的基本精神。
二、教育规律
教育规律的概念。教育规律同规律一样,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事物(教育内部诸因素之间、教育与其他事物之间)内在的必然的本质性联系,以及事物(教育)发展变化的必然趋势,就是教育现象同其他社会现象或教育现象内部各结构要素之间的固有矛盾,或彼此间的内在联系。
教育与人的关系。人类的可教性、人性与教育、身心发展特征与教育。
教育与社会。社会要素与教育(第三节详讲),社会发展与教育发展:现代化与教育发展、信息化与教育信息化、知识经济与教育改革、可持续发展与教育改革。
第二节 教师与学生
一、教师
教师劳动的特点。劳动对象的复杂性、劳动任务的综合性、劳动手段的主体性、劳动过程的创造性、劳动成果的长效性。
教师的工作价值与角色扮演。教师的工作价值、教师的角色扮演。
教师的素养及其培养。现代教师的素养、教师素养的培养。
二、学生
学生的本质特点。
学生的地位。学生的社会地位、学生在教育过程中的地位。
学生的发展。学生发展的含义、学生发展的一般规律。
三、师生关系
师生关系。师生关系的概念、师生关系的表现形式、师生关系的建立和发展。
第三节 教育与发展
一、教育与人的全面发展
人的全面发展概述。人的全面发展的定义、人的全面发展的内涵。
影响人的全面发展的基本因素。遗传素质、环境、教育的主导作用。
学校教育对人的全面发展的主导作用。
二、教育与社会发展
教育的社会制约性。生产力对教育发展的影响和制约、政治经济制度对教育发展的影响和制约、文化对教育发展的影响和制约、科学技术对教育发展的影响和制约、人口对教育发展的影响和制约。
教育的社会功能。教育的经济功能、教育的政治功能、教育的文化功能、教育的科技功能、教育的人口功能。
教育与我国人才强国战略的关系。教育发展是人才发展的先决条件。经济发展是人才发展的必然结果。正规教育发展中存在不尽人意的地方。以人为本的必然要求。
第四节 德育的实施
一、学生思想品德的特点
幼儿思想品德发展的基本特点。
小学生思想品德发展的基本特点。
中学生思想品德发展的基本特点。
二、德育的基本原则
知行统一原则。
正面教育与纪律约束相结合原则。
严格要求与尊重理解相结合。
集体教育与个别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教育的统一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
教育影响的一致性与连贯性原则。
三、德育的实施途径
德育途径指在特定的时间、空间开展德育实践活动的组织形式。包括课程、团队活动、校园文化、校外教育机构组织的校外活动、大众媒体。
四、德育方法及运用
说服教育法。含义、运用。
榜样教育法。含义、运用。
陶冶教育法。含义、运用。
自我修养法。含义、运用。
学校心理咨询法。含义、运用。
品德评价法。含义、运用。
五、德育方法的创新探索
德育方法创新的基本思路。
现代德育方法的创新。
第五节 课程与教学
一、课程
课程的概述。课程设计。课程改革。
二、教学
教学的概述。教学的定义、教学的主要作用、教学的任务。
教学过程理论的发展。古代教学过程的萌芽、近代教学过程理论的形成、现代教学过程理论的发展。
教学过程。教学过程本质的争论、教学过程中应处理好的几种关系。
教学模式。教学模式的概念、当代国外主要教学模式、当代我国主要教学模式。
教学原则。教学原则的概念、教学原则确立的依据、教学原则的运用。
教学方法。教学方法的概念、教学方法的意义、教学方法的指导思想、常用的教学方法。
教学组织形式。教学组织形式的发展、我国现行的教学组织形式、教学组织形式的发展趋势。
教师教学工作的基本环节。备课、上课、作业的布置与批改、课外辅导、学业考评。
教学评价。教学评价的含义及功能、教学评价的分类、现代教学评价的改革。
第六节 班主任工作
一、班主任工作概述
班主任的定义。班主任是指受学校校长的委托,为学校班集体设置的专门负责该班教育和管理的教师。
班主任工作的意义。
二、班集体的培养
班集体的概述。班集体的概念、培养班集体的意义、班集体形成的标志。
培养班集体的方法。
三、班主任工作的职责和任务
班主任工作的职责。调查研究学生情况。组织管理班集体。教育指导学生全面发展。协调各方面教育力量,沟通各种渠道。定好班主任计划。
班主任工作的任务。班主任工作的基本任务、班主任工作的具体任务。
班主任工作的特点和方法。班主任的工作特点、班主任工作的主要内容及方法。
第七节 课外校外教育活动
一、课外校外教育活动的重要性
课外校外教育活动的概念。课外教育活动指学校在课堂教学以外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开展的多种多样的教育活动和教育工作,如课外活动、团队活动等。校外教育活动指校外教育机关或社会团体、家庭,有目的、有计划地在校外组织学生开展的多种多样的教育活动和教育工作,如少年宫、艺术馆以及业余体校等举办的活动和家庭教育活动等。
课外校外教育活动的重要性。
课外校外教育活动的内容。
二、课外校外教育活动的组织形式
群众性活动。
小组活动。
个人活动。
三、课外校外教育活动实施途径
课外校外教育活动实施原则。
课外校外教育活动组织管理体系。
课外校外教育活动实施特点和评估管理。
第三章教育心理学基础
第一节 学生心理
一、学生的认知发展
认知的概念。认知是个体认识客观世界的信息加工活动。感觉、知觉、记忆、言语、想象、思维等认知活动按照一定的关系组成一定的功能系统,从而实现对个体认识活动的调节作用。在个体与环境的作用过程中,个体认知的功能系统不断发展,并趋于完善。
认知的要素。认知包括感觉、知觉、记忆、言语、想象、思维等要素。
认知方式的概念。认知方式指个体感知、理解、记忆、思维、问题解决以及信息加工的典型方式。
认知方式类型:场独立型和场依存型,冲动型和沉思型,深层加工型和表层加工型。
认知发展的影响因素。
认知发展理论:皮亚杰的认知发展阶段理论、维果茨基的文化历史发展理论、认知发展理论对教育的启示。
二、学生的情感发展
情感的概念。情感是个体对客观事物是否满足自己的需要而产生的态度体验。
情绪和情感的关系。情绪和情感都是人对客观事物所持的态度体验,只是情绪更倾向于个体基本需求欲望上的态度体验,而情感则更倾向于社会需求欲望上的态度体验。
情感的要素。情感包括自我意识、自我概念和自尊等要素。
情感的功能、发展规律及积极情感的作用和培养。
三、学生的人格发展
人格的概念和结构。人格又称个性,指决定个体的外显行为和内隐行为并使其与他人的行为有稳定区别的综合心理特征。
人格的特征。人格具有独特性、整体性、稳定性、功能性、自然性和社会性的统一等特征。
人格理论。人格结构的动力理论、人格机构的类型理论、人格特质理论
人格发展阶段理论。艾里克森的心理社会发展理论,科尔伯格的道德发展阶段理论。
影响人格发展的社会因素。
人格发展差异。人格发展差异主要表现在气质差异和性格差异上。
四、学生心理健康
心理健康的概念。心理健康是一种良好的、持续的心理状态与过程,表现为个人具有生命的活力,积极的内心体验,良好的社会适应,能够有效地发挥个人的身心潜力以及作为社会一员的积极的社会功能。
心理健康的标准。心理健康的标准是良好的人际关系,健全的自我意识,健康的情绪体验与自我调控,对现实的有效知觉等。
学生容易产生的心理健康问题。如焦虑症、抑郁症、强迫症、人格障碍与人格缺陷等。
影响学生心理健康的因素,主要包括生物因素、社会环境因素和个体心理因素。
学生心理健康问题防治措施。一方面采用心理辅导;另一方面通过学校日常的教育教学过程的渗透影响学生的行为,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原则、预防与发展相结合原则、尊重与理解学生原则、学生主体性原则、个别化对待原则和整体性发展原则。
第二节 教师心理
一、教师职业生涯规划与教师的职业角色
1.教师职业生涯规划
教师职业生涯规划概念。指教师从自身优势和特点出发,根据时代、社会的要求和所在学校共同愿景做出的能促进教师有计划地可持续发展的预期性、系统性的自我设计和安排。
教师职业生涯规划的意义。增加工作动力,获得成就感;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促成自我实现,做出更大贡献;发掘自我潜能,增强个人实力;有效应对社会竞争压力。
教师职业生涯规划的影响因素。
教师如何进行职业生涯规划。
2.教师的职业倦怠。
3.教师的职业角色
教师的职业角色则是教师在社会群体中的地位和身份,包括社会对教师个人行为模式的期望和教师对自己应有行为的认识。
教师职业角色的构成。教师职业活动的构成。
二、教师的专业成长
教师的专业成长概念。教师专业成长阶段理论。教师专业成长的构成要素。教师专业成长的途径。
三、教师心理素质
1.教师心理素质
教师心理素质的含义。它指教师在从事教育实践中生成和积淀的社会文化素养、教育专业才能和人格心理品质。
教师心理素质的结构。
教师职业心理素质的含义。教师职业心理素质的结构。教师职业心理素质的特征。教师职业心理素质的培训模式。
2.教师的人格品质
教师的人格品质概念。它指教师与社会环境相互作用表现出的一种独特的行为模式、思想模式和情绪反应特征。
教师的人格品质影响因素。
教师的人格问题与调试。
3.教师职业认同的概念。
职业认同概念。教师的职业认同概念。教师的职业认同要素。教师职业认同的影响因素。
4.自我意识
自我意识概念。自我意识是主体对其自身的意识,是主体觉知到自身存在的心理历程。自我意识也是个体自身心理、生理和社会功能状态的知觉和主观评价。
自我意识的结构与类型。
自我意识的作用。自我意识是衡量个性成熟水平的标志,是整合、统一个性各个部分的核心力量,也是推动个性发展的内部动因。
提高自我意识的途径。他人观察与自我观察、外部评价与自我评价、对自身活动结果的反思
5.情绪表达概念
情绪表达概念。情绪表达指行为活动表露于外,从而显现其心理感受,借以达到个体将其情绪经验与外在沟通的目的。
情绪表达层次。向自我表达、向他人表达、向环境表达、升华表达。
6.人际关系
人际关系的概念。人际关系是人与人在交往中建立的直接的心理的关系。
人际关系的结构。人际交往包括人际认知、人际情感、人际行为。
人际关系的类型。人际关系包括师生关系、教师间关系、教师与学校领导的关系、教师与家长的关系。
7.职业适应
职业适应的概念。职业适应指在积极的职业价值观的指导下,所形成和维持的职业心态、职业能力、职业关系等与职业劳动及其环境之间的和谐状态。
教师职业适应不良的表现和原因。如从业能力不足,角色转换迟滞,缺乏协调的职业关系,职业价值观和职业信念缺失。
8.心理健康
教师心理健康的标准。认同教师角色,热爱教育工作;良好的人际关系;健全的自我意识;健康的情绪体验与调控;意志坚强,具有教育独立性;对教育积极进取。
教师心理健康的意义。
影响教师心理健康的条件。
教师心理健康的自我维护。建构完善的心理调节机制;完善人格、保持平和心态、提高整体素质、体验职业乐趣。
第三节 学习心理
一、学习理论
1.学习的概念和类别
学习的含义。学习是作为个体的一种适应性活动,是在主客观相互作用的基础上,通过主体一系列的反映动作在内部构建调节行为的心理结构的过程。
学习的实质。学习是获得和积累经验的过程;学习可以通过行为变化表现出来;学习是一种适应活动。
学习的分类。
2.学习理论。
行为学习理论。经典性条件作用说,操作性条件作用说,社会学习理论。
认知学习理论。早期认知学习理论,布鲁纳认知发现说,奥苏伯尔的有意义接受说,加涅信息加工学习理论。
建构主义学习理论。认知建构主义学习理论,社会建构主义学习理论。
人本主义学习理论。
多元智力理论。
二、学习动机的含义、理论、激发与培养
学习动机的含义。学习动机指激发和维持学生的学习行为,并使学生的学习活动朝向一定学习目标的一种动力倾向。
学习动机的基本构成要素。学习需要和学习期待。
学习动机的分类。内部动机和外部动机,直接性动机和间接性动机,认知内驱力、自我提高内驱力和附属内驱力。
学习动机的作用。定向、激发和维持、调节。
学习动机理论。学习动机的强化理论,学习动机的人本理论,学习动机的认知理论。
学习动机激发与培养。学习动机的培养包括成就动机的培养、成败归因训练和自我效能感的培养。
三、学习策略概念和结构
学习策略的概念。学习策略指学习者为了提高学习效率,有目的、有计划地制定的有关学习过程的方案,它是学习过程中信息加工的方式方法和调控技能的综合。
学习策略的结构。基本策略和辅助性策略。
掌握知识的策略。包括注意策略、精细加工策略、复述策略、编码与组织策略。
学习监控策略。包括计划策略、监视策略。
四、分类学习
1.知识的学习
知识的含义。知识通常有两种意义,一种指人类知识,即经常以书籍、计算机或其他载体来储存,构成人类所具有的信息总和;另一种指个体知识,即个体的头脑中所具有的信息总和。
知识的类型。直接知识和间接知识,感性知识和理性知识,显性知识和隐性知识,陈述性知识和程序性知识。
知识的建构。陈述性知识建构的基本机制是同化,程序性知识建构的基本机制是产生式。
知识的理解。
错误概念的转变。
知识的整合与应用。
知识的迁移。
2.技能的学习。
技能的含义。技能是通过学习而获得的一种合法则的活动方式。它是一种活动方式,区别于程序性知识。
技能的类型。心智技能和操作技能。
技能的形成和培养。
3.问题解决与创造性学习
问题的含义。它是给定信息与目标之间的某些障碍。分为结构良好问题和结构不良问题。
问题解决的含义。问题解决指由问题引发,运用一定的知识和认知策略解决疑难的过程,或运用一系列的认知操作扫除障碍,从而将初始状态转化为目标状态,产生新答案的过程。
问题解决的基本过程。理解和表征阶段;寻求解答阶段;尝试解答阶段;评价反思阶段。
问题解决的影响因素。有关的知识经验,个体的智力与动机,问题情境与表征方式,思维定势与功能固着,原型启发与酝酿效应。
问题解决能力的培养。
创造性学习。
创造性的含义。
创造性的基本结构。创造性认知品质、创造性人格品质和创造性适应品质。
创造性学习的培养措施。
第四章教师职业素养
第一节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一、教师职业道德
职业道德含义和特点
教师职业道德含义与结构
教师职业道德的特点
教师职业道德的功能和作用
教师职业道德评价
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含义、特点和原则。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意义。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基本内容。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形成和培养。
第二节 教师专业结构、标准与发展
一、教师的素养结构
教师素养含义和内容。优秀教师的素养。
二、教师专业标准
教师专业标准的基本理念。教师专业标准的基本内容。教师的专业发展。
《卫生公共基础知识》
第一章卫生法律法规
第一节 卫生法中的法律责任
一、法律责任的概念
法律责任,即行为人由于违法行为、违约行为或者由于法律规定而应承受的某种不利的法律后果。卫生法上的法律责任即由于行为人违反卫生法的相关规定而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二、卫生法中的法律责任的内容
(一)卫生法中的民事责任
卫生法中的民事责任,是指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等平等主体间因违反卫生法中有关民事方面的法律规范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二)卫生法中的行政责任
卫生法中的行政责任,是指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因违反卫生法中有关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规范,尚未构成犯罪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三)卫生法中的刑事责任
卫生法中的刑事责任,是指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违反刑事法律规定,后果严重构成犯罪者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第二节 传染病防治法律制度
一、法定传染病的分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分为甲、乙、丙三类进行管理。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传染病暴发、流行情况和危害程度,可以决定增加、减少或者调整乙类、丙类传染病病种并予以公布。
(一) 甲类传染病
强制管理传染病,包括:鼠疫、霍乱。
(二) 乙类传染病
严格管理传染病,包括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人感染H7N9禽流感、麻疹、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百日咳、白喉、猩红热、淋病、梅毒、血吸虫病、疟疾、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等。
但对乙类传染病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炭疽中的肺炭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即适用强制管理。
(三)丙类传染病
监测管理传染病,包括流行性腮腺炎、风疹、麻风病、包虫病、丝虫病、手足口病等。
二、传染病防治方针与管理原则
方针:预防为主;管理原则:防治结合、分类管理、依靠科学、依靠群众
三、传染病预防、监测预警与疫情报告
(一)传染病的预防
卫生行政部门的预防工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预防工作;医疗机构的预防工作;其他相关的预防工作。
(二)传染病的监测预警
建立和健全传染病的监测预警制度,是贯彻“预防为主”,提高对传染病的监测预警能力的重要措施。
(三)传染病的报告
传染病疫情报告人:义务疫情报告人和责任疫情报告人。
疫情报告必须遵循属地管理原则。
报告时限、方式(日常疫情报告;传染病暴发、流行时的疫情报告;有关部门的疫情报告和通报)。
四、传染病疫情控制措施及医疗救治
(一)传染病疫情控制措施
传染病的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公布制度;医疗机构的隔离治疗措施;疾控机构的疫情控制措施;政府的隔离措施;切断传染病传播途径;疫区宣布及封锁。
(二)医疗救治
医疗机构发现甲类传染病时,应当及时采取下列措施:对病人、病原携带者,予以隔离治疗;对疑似病人,确诊前在指定场所单独隔离治疗;对医疗机构内的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医疗机构发现乙类或者丙类传染病病人,应当根据病情采取必要的治疗和控制传播措施。
医疗机构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污染的相关医疗废物进行无害化处理。
五、传染病防治监督
(一)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
(二)卫生部门及其监督管理人员的职责
(三)采取临时控制措施的规定
(四)卫生行政执法监督
六、相关机构及其人员的法律责任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等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应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节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法律制度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概述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对公众健康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损失的传染病疫情和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疫病, 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危害公共健康的突发公共事件。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类型
重大损失的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的疫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其他危害公共健康的突发公共事件。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机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储备制度;急救医疗服务网络建设。
四、报告与信息发布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制度
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突发事件应急报告规范,建立重大、紧急疫情信息报告系统。(突发事件监测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和有关单位发现有需要报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2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同时向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向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报告1小时内,向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国务院报告。)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发布
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向社会发布突发事件的信息。必要时,可以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向社会发布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的信息。
五、应急处理
政府对突发卫生事件的应急管理职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应急处理职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专业技术机构的应急处理职责;公安机关的强制执行职责;其他政府部门的职责。
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的法律责任
行政法律责任;刑事法律责任
第四节 药品管理法律制度
一、药品管理概述
二、药品研制和注册
三、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
四、药品生产经营的管理
五、医疗机构药事管理
六、药品上市后管理
七、药品价格和广告
八、药品储备和供应
九、药品储备和供应
十、监督管理
十一、相关法律责任
第五节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法律制度
一、医疗纠纷预防的基本制度
(一)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二)医疗产品的进货查验、保管等制度
(三)重大医疗纠纷报告制度
(四)建立健全医疗质量安全监管制度
(五)医患沟通机制与投诉接待制度
二、处理医疗纠纷的途径
(一)双方自愿协商
(二)申请人民调解
(三)申请行政调解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三、医疗事故的概念与分级
(一)概念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二)分级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第六节 医疗侵权法律制度
一、医疗侵权责任概述
(一)医疗侵权责任的概念
(二)医疗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二、医疗侵权的归责原则
过错责任原则为主,特殊情况下实行过错推定原则(以下情况:医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严格责任原则。
三、侵权责任法规定的医方义务与侵权法律责任
告知义务及其法律责任;诊疗义务及其法律责任;医药相关制品质量保证义务及其法律责任;病历资料填写、保管及提供义务与法律责任;对患者隐私的保护义务;不实施不必要检查的义务;紧急情况下的救治义务。
四、医疗机构的免除赔偿责任事由
(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如果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四)其它法定理由
五、患方的法律责任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干扰医疗秩序,妨害医务人员工作、生活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六、医疗损害赔偿范围
(一)对直接受害人的赔偿范围
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宿费;后续治疗费;康复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精神损害赔偿金
(二)对间接受害人的赔偿范围
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
第七节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律制度
一、概述
二、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三、医疗卫生机构
四、医疗卫生人员
五、药品供应保障
六、健康促进
七、保障与监管
八、相关法律责任
第二章医学伦理道德
第一节 医学伦理学概述
一、医学伦理学的概念
医学伦理学是以医德为研究对象的科学,是运用一般伦理学原理和主要准则,在解决医学实践中人们之间、医学与社会之间、医学与生态之间的道德问题而形成的学说体系,是医学与伦理学相互交叉的新兴学科。
二、医学伦理学的研究对象和内容
(一)医学伦理学的研究对象
医学伦理学的研究对象是医学实践中所有的医德现象。具体研究对象主要涉及医患之间的道德现象、医际之间的道德现象、医社之间的道德现象、医学科研道德现象、生命道德现象五大课题。
(二)医学伦理学的研究内容
医德基本理论;医德规范体系;医德实践规律和医德现实难题。
第二节 医德基本原则与规范
一、医德基本原则
(一)医德基本原则的概念
医德基本原则是医德规范体系中居统帅和主导地位的最高规范,简称医德原则。它是某一医学发展阶段及特定社会背景之中的医德基本精神的集中反映,是医德规范体系构建基础和直接根据,是调节各种医德关系都须遵循的根本准则和最高要求。
(二)我国当代医德基本原则
防病治病,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人道主义,全心全意为人民身心健康服务。
(三)医德基本原则内涵
1.知情同意
2.医疗最优化
3.医疗保密
4.生命价值
(四)生命伦理四原则
1.尊重原则
2.不伤害原则
3.有利原则
4.公正原则
二、医学道德规范
(一)医学道德规范的概念
医学道德规范是在医疗活动中应遵守的伦理标准或准则,它是在医德原则的指导下,协调医务人员人际关系及医务人员与社会关系的行为准则或具体要求,也是培养医务人员医德品质的具体标准,简称医德规范。
(二)医德规范的作用
1.医学道德准则体系中的构成主体
2.医德规范是进行医学道德评价的直接尺度
3.医德规范是实施医院管理的重要依据
4.医德规范是医学道德修养的主要内容
(三)医德规范的主要内容
1.以人为本,救死扶伤
2.钻研医术,精益求精
3.平等交往,一视同仁
4.举止端庄,语言文明
5.廉洁行医,遵纪守法
6.诚实守信,保守医密
7.互尊互学,团结协作
8.乐于奉献,热心公益
第三节 医疗人际关系伦理
一、医患关系伦理
(一)医学关系中的医患关系
1.医患关系的概念
医患关系是指医方与患方在医疗实践活动中基于病人健康利益所构成的一种医学人际关系。
2.医患关系的内容
医患关系分为技术关系与非技术关系,非技术关系包括道德关系、经济关系、价值关系和法律关系。
3.医患关系的性质
医患关系是信托关系和契约关系
4.医患关系特征
(1)医患双方目的的共同性
(2)医患双方信息的不对称性
(3)医患双方利益的一致性。
(二)医患关系模式
1.医患关系模式概念
医患关系模式是指在医疗实践活动中形成的描述和概括医患关系的标准样式。
2.常见医患关系模式
(1)维奇模式:纯技术模式,权威模式,契约模式。
(2)布朗斯坦模式:传统模式,人本模式。
(3)萨斯—荷伦德模式:主动——被动型,指导——合作型,共同参与型。
(三)医患冲突
1.医患冲突的原因
(1)社会方面的因素
(2)医院管理方面的因素
(3)医务人员方面的因素
(4)患者方面的因素
2.医患和谐的伦理诉求
(1)完善和谐医患关系的制度设计
(2)完善和谐医患关系的医院规章建立 (3)强化医师职业伦理精神 (四)医患沟通 1.医患沟通概念
医患沟通是指在医疗卫生保健工作中,医患双方围绕疾病的相关问题,以医方为主导,通过有效的多途径的信息交流,科学地引导病人及家属认定治疗方案及配合治疗,使医患双方形成互信理解的合作关系的过程。
2.医患沟通的伦理意义 (1)实践“人是目的”的伦理价值 (2)发挥道德情感的专递作用
(3)推动人道主义精神的发展
(4)促进医患双方道德境界的提升
3.伦理在医患沟通中的作用
(1)奠定医患沟通的思想基础
(2)营造医患沟通的良好氛围
(3)提供医患沟通的行为准则
4.医患沟通的伦理考量
(1)沟通缺失,医患之间彼此失去信任&n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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