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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前必做时政题库、公共基础知识题库 | | 教材用书PDF电子版 |2022年度巴中市公开遴选(考调)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扩大选人用人视野,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调任规定》和《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有关规定,市委组织部决定开展2022年度巴中市公开遴选(考调)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
公开遴选(考调)职位为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职位和一级主任科员(含相当层次)及以下职级职位,分为面向本市所有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下同)和专门面向符合条件的选调生两类职位,共37名,具体职位及报名条件详见《2022年度巴中市公开遴选(考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公开选调的职位为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职位,共11名,具体职位及报名条件详见《2022年度巴中市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2)。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公开遴选(考调)
1. 报名范围
符合公开遴选(考调)条件的本市内各县(区)及以下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下同)。中央机关、省级机关及市级机关设在巴中市内各县(区)及以下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中符合条件的也可报考。
2. 报名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含县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各类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4)满足报考职位要求的年龄和学历学位条件。
(5)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6)具有公开遴选(考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年龄计算时间截至报名首日(即2022年7月4日);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2年7月;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证书应于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
3.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公开选调
1. 报名范围
市内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2. 报名条件
报名人员除应当具备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调任规定》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现任我市市属企业中层以上领导职务及相当职务层次人员,或市内县(区)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当职务层次人员;在中央、省驻巴企业工作的,比照市、县(区)属企业现任相当职务层次人员;在上述国有企业工作,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者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现任在巴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其他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八级管理岗位以上领导职务,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者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放宽至事业单位七、八级管理岗位非领导职务任职1年以上。
①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优秀”等次;
②近五年受到县委、县政府及以上表彰奖励的;
③所负责或所从事工作中提出重要方案、技术报告、理论探索、施政建议等,被国家部委、省委、省政府采纳或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及以上肯定性批示的或被国家级权威刊物刊用的。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3)满足报考职位要求的年龄条件。
(4)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
(5)具有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公开选调职务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6)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报名首日(即2022年7月4日);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2年7月。
3.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7)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8)任职试用期内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可能形成《公务员回避规定》中任职回避情形的职位。
三、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考生之家(bm.e21cn.com)。报名时间为2022年7月4日09:00至7月11日18:00。
1. 选择职位。各单位的公开遴选(考调)或选调职位、职位简介、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2022年度巴中市公开遴选(考调)公务员职位表》《2022年度巴中市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统称《职位表》)。报考人员如需咨询《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公布的电话直接与各单位联系。每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考。
2. 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2022年度巴中市公开遴选(考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或《2022年度巴中市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登记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报考者应认真对照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完整填报有关信息。
3. 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各单位负责,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12日18:00。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的1天后登陆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登记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遴选(考调)和选调全过程,对在各环节发现或新产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应取消其遴选(考调)或选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 确认缴费。初审合格及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在2022年7月13日18:00前登录网站的相关页面,缴纳笔试考务费(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印发的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为每人50元)。网络报名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5. 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考生,在2022年7月28日至29日登录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二)职位调整
公开遴选(考调)和选调笔试开考比例为5:1。报名人数与遴选(考调)和选调计划之比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3:1。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缩减或取消该职位计划。被取消计划的职位,已报考人员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
(三)笔试
按照全省统一安排,笔试时间为7月30日(具体地点在准考证上载明)。重点测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40%。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将在巴中党建网公布。
(四)资格复审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与名额之比为3:1。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2人以上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由遴选(考调)或选调单位通知考生持报名表一式两份(经所在单位和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的材料可在考察环节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考生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当天放弃的,不递补。
面试由市委组织部牵头,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结构化小组面试、集体面谈、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面试时间、地点届时在巴中党建网公布。
(五)差额考察
面试结束后,由市委组织部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如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名),按照遴选(考调)或选调计划2:1的比例,差额确定考察对象。对于遴选(考调)或选调名额在2人以上的职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差额考察比例,但一般不低于1.5:1。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3:1比例的职位,进入考察的人员,其综合成绩不得低于其他达到面试比例遴选(考调)或选调职位进入考察人员的最低综合成绩。未形成差额考察的职位,考察后由各单位结合人选情况决定考察对象是否进入下一环节。
考察工作由各遴选(考调)或选调单位负责实施,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通过发布考察预告、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实地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多种方式进行,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考调)或选调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强化专业素养考察,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考察组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登记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纪违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如实写出考察报告。各县(区)委组织部、市级部门(单位)党组(党委)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择优确定体检人选,不唯分定人。
(六)体检
考察结束后,根据考察结果,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公开遴选(考调)体检由遴选(考调)部门(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公开选调体检由市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在我市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遴选(考调)和选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遴选(考调)、选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出现的缺额,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考察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一次。
(七)顶岗试用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顶岗试用环节,试用期3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因试用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出现的职位缺额,按照综合成绩排名,可在考察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八)讨论决定
试用期满,由各县(区)委组织部、市级部门(单位)党组(党委)根据职位要求、顶岗试用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遴选(考调)或选调人员。
(九)公示和任职
市委组织部对拟遴选(考调)或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由各县(区)委组织部、市级部门(单位)党组(党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办理转任或调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考调)或选调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任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任用。公示期间或公示后,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公开遴选(考调)中涉及提拔担任领导职务的和公开选调拟任职人员,试用期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调任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遴选(考调)和公开选调,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巴中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举报。
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各职位的具体条件,由开展遴选(考调)或选调工作的市级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县(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
巴中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827-5266963
巴中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12380,0827-5266003
政策咨询:
巴中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一科0827-5260775(选调)
巴中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0827-5266060〔遴选(考调)〕
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
2022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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