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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前必做时政题库、公共基础知识题库 | | 教材用书PDF电子版 |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忠县教育委员会2022年公开遴选城区(街道)学校教职工简章
为优化师资配置,促进教职工合理有序流动和教育均衡发展,保障选人用人公开、公平、公正,根据《忠县公开遴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忠委组发〔2021〕3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教育系统公开遴选城区(街道)学校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一)岗位适聘原则。拟聘人员只能适岗聘任,按适聘岗位待遇对待。报考职教中心岗位需一年后转评。
(二)公开竞争原则。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遴选名额和职位
本次公开遴选城区(街道)学校教职工共117名,详见附件1。
三、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本次城区(街道)学校面向本县教育系统在编在岗教职工(含服务期满三年拟考核入编的特岗教师)公开遴选。中学教师不得报考小学及幼儿教师岗位,小学及幼儿教师报考中学或职教中心岗位需取得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服从学校和单位工作安排。
2.4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以居民身份证为准。“40周岁以下”,指未满41周岁,在1981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
3.经所在学校同意,其中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须经县委教育工委同意。
4.具备与报考岗位相应层次及以上的教师资格。
5.符合岗位一览表中的专业要求,其中2017年秋季至2022年春季具有报考岗位两年及以上任教经历的或本学年(2021年秋季至2022年春季)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一致的可不受专业限制。
6.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为合格及以上(试用期考核为不确定等次视为合格;2022年年度考核结论暂未确定,视为合格,考核后如有不符合条件者,取消遴选资格)。
7.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招聘、县外调动至现学校(单位)需满3周年,县内调动至现学校(单位)需满2周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30日。
9.承诺在遴选单位工作2年及以上。
10.符合遴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遴选:
1.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
2.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本人继续处理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近三年进城遴选考察合格后无故放弃的;
5.政府为乡镇学校定向培养的大学生到定向学校服务未满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程序
(一)现场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请自行下载填写《忠县教委2022年公开遴选城区(街道)学校教职工报名表》(附件2),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现场报名,报名时交验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全部佐证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凭现任教学科资格报考的由所在学校出具证明,需具备审核人签字、学校公章两要素),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并按规定缴纳报名费。
报考岗位分学校、学科类别,报名时每人只能填报一个岗位。
报名地点及联系人:县教委一楼大厅,联系人:陈兴毅 ,陶斯兰。联系电话:81190190,54866082。
报名时间:2022年7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资格初审
实行承诺报名。报名时,县教委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须如实准确填写各项报考信息和提供相关证件,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真而造成的一切后果,概由本人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所有报名佐证材料在报名时提供,逾期不再受理。
(三)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凭身份证、缴费收据于2022年7月15日16:00-17:00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遴选岗位名额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名额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报名人数×遴选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或公开遴选岗位只有1人报考的,取消该遴选岗位。
(一)笔试
1.考试时间暂定于2022年7月17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主要包括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均采用客观性命题,用2B铅笔作答。
3.笔试加分。对2020年、2021年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报考人员实行笔试加分,每获优秀等次一次加1分。2022年因部分学校年度考核结论暂未确定,此次不纳入加分范围。笔试加分人员,需在报名时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所在单位加盖公章的书面申请、年度考核优秀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报名时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享受加分政策。
4.笔试总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笔试加分。笔试总成绩于测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忠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zhongxian.gov.cn)网上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
(二)面试
面试人选按拟遴选岗位名额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若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的笔试成绩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名额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素养、教学技能、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分值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确定为考察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时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通知时间或地点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弃权。面试结束后,进入下一遴选程序的人员不得无故放弃。
3.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考察
由县人力社保局、县教委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应遴选岗位名额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在确定考察人选时,若考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按以下顺序确定:教龄长者优先、年龄长者优先、已聘专业技术职务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考察由县教委会同遴选单位组织实施。重点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者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取消遴选资格,缺额不递补。
七、公示、试用和调动
县教委将拟遴选人员名单报县人力社保局审核同意后,在忠县人民政府网、忠县教育内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规定发文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对存在影响遴选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试用期满,试用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工作,试用合格者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八、纪律与监督
(一)遴选工作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遴选工作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三)报考人员在参加遴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考试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其他事项
(一)疫情防控相关事项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简章由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忠县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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