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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前必做时政题库、公共基础知识题库 | | 教材用书PDF电子版 |2022年下半年延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2年下半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22〕280号)要求,经中共延安市委、延安市人民政府同意,2022年下半年延安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数量
2022年下半年延安市事业单位已确定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287个岗位385个计划(详见附件1),其中:县(市、区)212个岗位240个计划,市直事业单位75个岗位145个计划。按照全省事业单位联考通知要求,将进一步扩大事业单位招聘岗位和数量,本次招聘最终岗位和数量将在补充公告中发布。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按照2022年下半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年龄规定执行);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和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须于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工作经历计算时间和户籍限制时间按照2022年下半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22年下半年延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2022年已被招聘为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三、招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延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anan.gov.cn)、延安党建网(http://www.yadj.gov.cn)、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yanan.gov.cn)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yanan.gov.cn)。
报名与资格审查:按照2022年下半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进行。
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在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前可以更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查通过后的报考信息不得更改。资格审查工作由中共延安市委组织部、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归口组织实施。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三)网上缴费与报名确认
缴费时间按照2022年下半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缴费时间进行。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yanan.gov.cn)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笔试考务费按照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费调发〔2001〕89号)规定,每人每科50元,本次考两科,每人按100元收取。未按期缴费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
已网上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复审等环节核对信息。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减免考务费,相关材料发送至延安市人事考试中心指定邮箱(yarsks1@163.com),待延安市人事考试中心核查通过后,予以退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减免考务费,视为自动放弃减免考务费。咨询电话:0911-7092306。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3。对艰苦边远县(市、区)的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计划数予以核减或核销,并在延安党建网和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对应聘岗位被核销的应聘人员,由相关部门办理退费手续。
(五)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按照2022年下半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下载打印准考证规定的时间进行。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体检、考察等程序必须持有准考证,未持准考证者,不得参加,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并妥善保管。
(六)考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50分。
(2)笔试时间: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笔试时间90分钟;
综合应用能力,笔试时间120分钟。
(3)笔试地点。本次笔试在延安市区内学校进行。具体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
(4)疫情防控。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调整,请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有关疫情防控的具体要求,届时将根据国家和陕西省、延安市疫情防控动态,在延安党建网和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适时发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疫情防控公告,请应聘人员关注。
(5)成绩查询。按照2022年下半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笔试成绩查询时间进行。
对违纪违规应聘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应聘人员本人向延安市人事考试中心当面提交复核申请。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延安市人事考试中心按规定程序受理应聘人员复核申请。
(6)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根据《陕西省实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163号)规定,对2011年至2022年陕西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应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岗位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加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加分按照个人申请、组织审核、公示确认的程序进行。凡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符合加分范围和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网上下载加分申请表(见附件2)。申请加分时间在延安党建网和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通知。申请加分人员应持加分申请表、本人毕业证、入伍批准书、退伍证、退出现役登记表等有关材料和获得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军队战区(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三等功及以上的奖励证章等有关材料,归口到中共延安市委组织部和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加分。
个人各类加分累计不超过20分。拟加分的应聘人员情况在延安党建网和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
逾期未申请加分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7)确定并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名单。中共延安市委组织部、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并根据笔试成绩,对于最低分数线及以上的,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对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单科成绩为零分或笔试成绩在最低分数线以下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最低分数线、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有关要求等事项,由中共延安市委组织部、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延安党建网和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中共延安市委组织部、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归口组织实施。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由中共延安市委组织部、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本岗位按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相关部门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意见。无同意报考意见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3.面试
面试由中共延安市委组织部、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延安党建网和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公告。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4.计算考试总成绩、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1)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3]×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由电脑软件按公式一次计算生成,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面试结束后,由中共延安市委组织部、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在延安党建网和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面试人员的各项考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
(2)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中共延安市委组织部、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并列的,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由中共延安市委组织部、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在延安党建网和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七)体检
体检工作由中共延安市委组织部和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组织实施。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八)考察
考察工作由中共延安市委组织部、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组织实施。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九)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延安党建网和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十)聘用
1.对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示期满后,由中共延安市委组织部、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招聘结果通知,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新招聘的县及县以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基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四、重要提示
(一)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笔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网上审查、面试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应聘人员应提前注册好“陕西一码通”,以备笔试、面试前现场查验。
应聘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以后,应关注延安党建网和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有关公告信息,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招聘工作。
(二)本次笔试考试大纲按照2022年下半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大纲执行,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招聘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将在延安党建网、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网站发布的信息。
联系方式:
1.政策咨询:
0911-7090864(市委组织部)
0911-7090654(市人社局)
2.网上操作技术咨询:
029-89538291(省人事考试中心)
029-89530805(省人事考试中心)
3.考务及技术咨询:
0911-7092306(市人事考试中心)
附件:
1.2022年下半年延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x
2.2022年延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申请表.doc
中共延安市委组织部
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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