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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前必做时政题库、公共基础知识题库 | | 教材用书PDF电子版 |江口县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为实施人才强县战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和《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备案工作的通知》及《中共铜仁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市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村干部队伍建设的招聘简章>的通知》等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名。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招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由“江口县事业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以下简称“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县招聘办”),负责具体招聘工作。
二、招聘原则和工作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全程接受监督,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名(其中:县直事业单位7名、乡镇事业单位13名)。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学历、专业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招聘对象、学历及专业详见《江口县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报考年龄: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4年9月5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6年9月6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1年9月6日及以后出生);村干部年龄可放宽至43周岁(1978年9月6日及以后出生)。
4.定向招聘“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的岗位,限由省、市统一选派到我县服务满两年及以上(服务年限计算时间截止2022年9月5日)且年度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未申请接转的“特岗教师”等基层项目服务人员(以上人员统称“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5.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或驻江部队随军家属”的岗位,须为铜仁市辖各区(县)生源(兵源)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高校学生在校期间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截止2022年9月5日前已办理退役手续且户籍所在地为铜仁市辖区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现役军人随军家属须为截止2022年9月5日仍在江口县服役的随军家属。
6.定向招聘“村干部”的岗位,截止2022年9月5日在江口县担任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或村(居)委会主任、副主任、任职满一届(或连续任期满3年)且至今仍在职的;学历放宽至中专(中师、普师、中职、高中、职高、技校等)及以上。
7.定向招聘江口县户籍(生源)的岗位,本县户籍限于2022年9月5日前在江口登记入户的以及原为江口县户籍,因易地扶贫搬迁将户籍迁出的;本县生源条件以参加中考、高考时户籍所在地为江口县。
8.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9.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被开除公职的。
3.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秘密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4.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相关须回避情形的岗位。
5.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反失信行为的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7.不符合职位的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8.在考察阶段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如学籍档案等),时间截止2022年12月31日。
9.国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江口县在职在编工勤人员除外)。
10.定向到具体行业的服务期内的毕业生、委培生;截止2022年9月5日服务期未满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人员(含2022年招聘已签约的)。
11.在读的在校生、现役军人及2022年不能毕业的。
12.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的。
1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14.经“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不能报考的人员。
五、招聘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均在“江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开发布,网址:“http://www.jiangkou.gov.cn”。
六、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根据自己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情况,认真对照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选择符合本人的职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2.本次招聘职位计划数与报名缴费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报名缴费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职位的招聘计划予以调减或取消。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网上进行公示。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统一在网上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2022年9月5日9:00至9月7日17:00。
3.报名网址:http://pta.bjpass.com/site/UbYJbu
4.报名程序:报考人员通过报名网址在报名时间内注册并登录报名系统提交报名审核,逾期不再受理新的报名人员信息。操作步骤简述如下:
第一步:报考人员仔细阅读《招聘简章》,根据所要报考的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jpg格式、30KB以上且小于300KB,因照片模糊、头部显示过小等原因造成无法审核通过的,责任自负)。
第二步:所填信息及照片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审核”提交报名信息待审。如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查不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自负。
第三步: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在缴费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考务费。缴费后即报名成功,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三)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采取网上审查的方式进行。
2.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9月5日9:00至9月9日17:00。资格初审期间,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本人提交的报名申请是否审查通过。
3.网上资格初审工作由“县招聘办”统一组织实施,相关工作人员从招聘单位抽调。具体负责资格初审的工作人员,要严格对照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在24小时内审查确认报考人员报名信息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予以通过,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在报名期间(2022年9月7日17:00前)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提交报名审核。
超过报名时间(2022年9月7日17:00后),由于个人信息填写有误、错漏、照片不清晰等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应于2022年9月8日17: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报考岗位不得修改)并提交报名审核。
2022年9月7日17:00至9月8日17:00期间修改信息的,再经审核仍未通过的,将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取消报考资格。
资格初审环节中若有不符合条件报考人员进入缴费环节的,在资格初审期间由报考人员和负责审查的工作人员提出申请,经“县招聘办”审核同意后进行改报,缴费结束后仍未改报成功的,取消考试资格;已经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无效并追究审核相关人员的责任。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确因特殊原因个人信息有误须修改的(报考单位和报考职位不得修改),须本人向“县招聘办”申请同意后酌情修改。
报考人员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电话通畅,因联系电话不准确、不畅通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于2022年9月5日9:00至9月10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缴纳100元考试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初审通过并缴费成功的人员为拟笔试人员。
本次招聘职位计划数与报名缴费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被取消的,该职位报考人员向“县招聘办”提出改报申请,经同意后,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因职位被取消或自愿放弃改报而需要退费的报考人员,经“县招聘办”同意后,给予退费。
(五)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
拟笔试人员于2022年9月22日上午10:00至9月24日上午9:00前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统一用A4纸打印)。
七、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考试由“县招聘办”统一组织,考试实行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均实行百分制,所有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笔试为闭卷考试,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
(一)笔试科目及内容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分值为100分),考试范围为《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二)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具体地点等相关事宜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同时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将在“江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进行公布,请密切关注。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县招聘办”统一组织,资格复审按照现场审查方式进行,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对象按各招聘职位计划数与实际参考人员数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达不到1:3比例职位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同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网上打印的本人报名信息表一式2份。
3.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
4.报考定向招聘“基层服务项目人员”职位的考生,如仍在岗的“项目人员”须提供共青团江口县委或县引导办(人社局人事管理股)出具的服务期满2年及同意报考证明原件1份;服务期满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期满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报考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及驻江(口)部队随军家属”职位的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退伍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或同级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并出具的证明原件(证明材料需载明入伍时间、入伍地点、服役部队、退役时间等内容,须由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随军家属”考生,需提供师(旅)级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并办理了随军手续相关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同时提供驻江(口)部队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6.报考定向招聘“村干部”职位的考生,连续任村干部满1届及以上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须提交由所任职的乡(镇、街道)出具的任职文件;村(社区)主任、副主任须提交由县民政部门出具的当选证书和乡(镇、街道)出具的报考证明,并经县委组织部同意报考。以上任职文件和当选证书由乡(镇、街道)和县民政局经办负责人签署“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另行加盖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或政府(办事处)公章,符合报考该职位的人员均须提供由所任职的乡(镇、街道)出具的连续任村干部满1届(或连续任职3年)以上且仍在职的证明。
7.报考职位限江口县户籍(生源)的,须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由县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源证明。
8.江口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勤人员须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由“县招聘办”组织资格复审人员按照《招聘简章》规定,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表》及相关资料进行复审,主要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复审合格的,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意见(并签上资格复审人员姓名)。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如递补时出现分数并列情况,一并进入下一环节。如在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不再联系下一人复审。
注意: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关注资格复审相关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资格复审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四)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所有职位均实行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将在“江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另行通知。
(五)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
本次招聘考试总成绩60分为合格分数线,达不到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如考试总成绩出现末尾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另作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
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在“江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布。
八、体检
(一)体检对象
体检对象根据各招聘职位计划数与参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依照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
(二)体检标准及程序
体检工作程序、项目及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医院由“县招聘办”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从该职位考生中按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由高到低递补一次。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县招聘办”负责组织实施。考察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和贵州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并按“凡进必审”的原则,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拟招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诚实守信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方式主要采取查阅个人档案、实地走访和面谈等方式进行,考察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察中发现有不得报考情形之一和《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和贵州省有关规定的,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十、聘用审批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江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结束无影响其聘用问题者,按照规定程序报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在我县服务年限不得少于五年(含试用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十一、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考试、考察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对引进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二、其他有关事项
(一) 疫情防控。报考人员要密切关注发布的疫情防控有关公告,按要求做好防控措施,参加应聘活动。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同时取消其相应考试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如有违法行为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简章》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应聘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并追回所得。
(二)招聘职位有选岗要求的,均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选岗。若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抽签方式确定优先选岗对象。
(三)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考试用书,也不组织举办或委托其他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四)本次招聘岗位专业参照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栏目公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设置参考目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设置。本科专业目录主要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主要参照《研究生招生学科与专业》和《专业代码(研究生)》。
(五)招聘方案或简章由“县招聘办”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事业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六)本次招聘各环节,可能会受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而延期,若有变动,相关信息将在“江口县人民政府网”公告,各考生应随时关注。
咨询电话:0856—6628367(县招聘办)
监督电话:0856—6621082(县监察委)
附件1:江口县2022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xls
附件2:江口县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江口县事业人员招聘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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