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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前必做时政题库、公共基础知识题库 | | 教材用书PDF电子版 |海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海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海南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琼人社发〔2022〕78号)《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进一步落实失信惩戒措施的通知》(琼人社发〔2022〕40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2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琼人社规〔2021〕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我校面向全国进行公开招聘教师及管理人员。
一、招聘岗位
教学和管理人员37个岗位,共45人(招聘岗位、条件、数量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6.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现役军人;
7.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存在以下禁止被录(聘)用为公务人员的情况: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失信被执行人;
8.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
报名注册时间2022年12月2日8:00至12月9日11:30,根据审核结果补充材料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2日17:30。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前,严格按照要求将相关材料发至电子邮箱:hwjyrszp@163.com,其他形式提交的应聘材料拒不受理。
(三)报名所需材料和要求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国徽面、个人面(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户口簿首页及个人页;
3.本人近期大1寸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片(不允许拉伸、过度美化);
4.毕业证书;
5.学位证书;
6.《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唯一学历查询网站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在线验证获取,须带有“二维码”,在验证有效期内);
7.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
查询网址如下:(http://zxgk.court.gov.cn/zhzxgk),应聘人员将网页查询结果保存成图片形式并作为附件提交。
8.招聘岗位要求工作经验的,须提供劳动合同或单位证明(以上证明均需标明工作岗位、工作年限,并加盖单位公章);
9.《海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或《海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22年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10.如为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纸质证明;
11.报考考核招聘岗位,须提交相关科研、论文、荣誉等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和获奖证书等扫描件各1份;
12.相关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13.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14.报名时应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材料。2022年海南省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10月31日前取得相关学位及学历证书;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在报名截止之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国内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对其留学所学专业的第三方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符合。
15.报名材料按以上顺序整理成PDF文件,将电子版压缩包发送至 hwjyrszp@163.com 邮箱,主题注明“考试(核)应聘+姓名+岗位+专业”;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因电话不畅,其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秀华路32号海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秀华校区)行政楼203室
联系人:陈钟培、杨洪
联系电话:0898-68661847
四、资格审查
(一)采取考试方式招聘的,每个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且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组织笔试。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或层次要求高、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省人社厅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定开考比例。采取考核方式招聘的,可不设定开考比例。
(二)采取考试方式招聘的,资格审查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统一核发笔试《准考证》,合格人员名单将于笔试前在海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官网公布。资格不合格的不发放准考证。通过笔试的人员,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将于面试前在海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官网公布,复审不合格的不予面试。
(三)采取考核方式招聘的,资格审查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名单,将于面试前在海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官网公布,资格不合格的不予面试。
(四)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招聘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及要求
考生凭本人的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指定考场进行笔试,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方式、科目及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按照规定的方式,委托选定的具有资质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命题。
考试科目为专业科目和公共科目。专业科目以实际岗位需要的专业理论知识为主,公共科目包括教师法、公共基础知识。
教师岗:学科基础知识、教师职业技能测试、教学课程设计等。
教辅岗:公共基础知识、学科理论、实验室操作规范等。
辅导员岗: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时政基础、辅导员工作实务等。
管理岗: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能力测试、公文写作等。
笔试实行百分制。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各岗位笔试情况经集体研究后分别划定,但不得低于参加该岗位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笔试成绩及笔试合格分数线在海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网站(www.hnhvc.edu.cn)公布。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排名,各岗位按1:3的比例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名单于面试前3天向社会公布。
2.面试的内容、时间和地点
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作为高校工作人员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岗位适应力等综合能力;教师岗、教辅岗增设教学技能考核。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面试考官由相关领域的专家5人或7人组成考核小组(本院和省卫健委专家不超过60%),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总成绩
按笔试和面试综合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60%、4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总成绩在海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官网公布。
六、考核招聘
考核招聘岗位由相关领域的专家5人或7人组成考核小组(本院和省卫健委专家不超过60%),采取考核方式确定拟聘人员。采取结构化面试、现场答辩等方式进行,直接对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按成绩排名择优录取。报考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须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表决情况记录在册。
具体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选名单在海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官网公布。体检由海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统一组织,体检不合格和未按时体检的或放弃体检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若需递补,由招聘领导小组视情况研究决定,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并由纪检监察人员陪同到指定的同级别其他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
八、考察
根据岗位要求,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由学校组织人员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查阅个人档案并形成考察报告。
九、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及考察结果等情况,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海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官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按照相关规定程序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报省人社厅。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十、聘用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由海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等相关材料报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后,报省人社厅核准。经核准后,由海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十一、其他事项
教师岗位需在入职3年内取得高校教师资格,入职3年内未按要求取得教师资格证,不再续聘并解除人事(劳动)关系。
十二、待遇
受聘人员纳入海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事业编制,工资福利按照海南省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三、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如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和规定,将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海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网站。
招聘工作由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指导,接受省人社厅、纪委等部门监督,以及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学院纪检部门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秀华路32号海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秀华校区)行政楼202室。
学院纪检监督电话:0898-66221150
省卫健委纪检监督电话:0898-65311519
附件:1.海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22年公开(考核)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2.海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22年公开(考核)招聘人员报名表
海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
2022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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