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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前必做时政题库、公共基础知识题库 | | 教材用书PDF电子版 |瑞金市2023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108名公告
为推动我市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我市2023-2024学年高中教学需要,现面向高校毕业生和外县市公办教师公开择优招聘高中教师10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招聘具体岗位、条件及招聘人数详见《瑞金市2023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岗位表》(附件1)。
如瑞金籍公费师范生考核不合格或放弃安置,则将计划调剂到相应学科的招聘计划中。
二、招聘方式
现场公开招聘,对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进行结构化面试,面试合格的签订就业协议,经体检、资格复审合格的正式聘用。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由瑞金市教体局根据本方案拟定招聘公告,经领导小组审定后由瑞金市教体局负责向各高校就业网推送。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报名人员扫描报名二维码(见附件1),每人限报一个学科岗位。报名成功后,分文科(语文、政治、历史、英语、地理、心理健康、体育)、理科(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计算机)扫码加入相应微信工作群(附件2)。咨询电话:0797-2539316,15307073849(梁老师)、13763924982(刘老师)、13684878005(华老师)。
(1)第一批次(执行全部招聘岗位计划):2022年11月29日至12月8日(初定)考生网上报名。
(2)第二批次:待定。若第一批次已完成招聘计划,则不予实施第二批次。
2.资格审查。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同负责,在南昌市招聘现场(具体地点待定)进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全面审查报考人员资格,向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发放《面试通知单》。资格审查应提交以下材料:
(1)《2023年瑞金市公开招聘高中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3)一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三联);
(4)历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相应学历报到证(仅历届未就业毕业生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外县市公办教师还须提供所在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
暂未取得毕业证、报到证及教师资格证的2023届高校毕业生,应持由毕业高校开具的统一格式的学历、专业和教师资格证明(模板见附件3)原件,待2023年毕业后再提供相关证件原件交领导小组复核。
(三)组织面试
面试分文、理科两组进行,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单》入场,采用结构化面试(每名考生准备时间、面试时间分别控制在4分钟以内),按百分制评分,面试成绩7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1.第一批次面试时间:2022年12月中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地点:江西师范大学瑶湖校区附近酒店(具体酒店待定)。
2.第二批次面试时间:待定。
(四)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学科岗位计划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当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学历高者优先,如学历相同则瑞金籍(含配偶为瑞金籍)考生优先。拟聘用人员现场与瑞金市教体局签订就业协议。
(五)入闱体检
2023年7月,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共同组织拟聘用人员体检,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资格复审
2023年7月,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同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报名资格进行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确定为正式聘用人员。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岗位,分类别、分学科按照本次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选岗和聘用
1.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选岗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瑞金市教体局向瑞金市人民政府呈报新招聘教师聘用请示,经瑞金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瑞金市教体局将聘用人员安排到学校任教。聘用人员为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在2023年8月31日前到瑞金市人社局开具商调函,办理好有关调动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且须在所聘用学校任教5学年以上(含试用期)。如任教未满5学年外调、辞职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四、聘用待遇
(一)本次招聘属于编内招聘,按相关政策享受编内人员待遇。
(二)根据《中共瑞金市委瑞金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人才强市战略加快建成区域性人才集聚中心若干政策>的通知》(瑞发〔2018〕19号)、《中共瑞金市委办公室瑞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人才集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瑞办发〔2020〕30号)等文件精神,为聘用到我市任教的公办高中教师落实相关人才待遇。
(三)如出台新的人才待遇政策,则按新政策落实待遇。
五、面试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精神并结合面试点所在地卫生健康部门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六、其他
(一)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1.提供虚假证件或证明的;
2.为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3.应届毕业生在办理正式聘用手续时未取得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的(受疫情影响教师资格认定的除外);
4.体检不合格的;
5.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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