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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前必做时政题库、公共基础知识题库 | | 教材用书PDF电子版 |黑龙江省统计局2022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黑龙江省统计局拟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遴选局机关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黑龙江省统计局机关计划遴选公务员7名,遴选职位详见《黑龙江省统计局2022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计划表》(附件1)。
二、遴选范围
黑龙江省市(地)及以下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职级)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中省直机关在市级及以下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条件的也可报考。
三、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需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本级机关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12月);
4.历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6.年龄在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1年12月以后出生);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服从遴选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任职后存在公务员法规定需要回避情形的,以及与我单位领导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月3日9:00—2023年1月9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平台:龙江先锋网—公开遴选(招聘)模块(网址:http://www.ljxfw.gov.cn)。考生在龙江先锋网按要求自行完成网上报名,同时将下列材料扫描后压缩打包发送至邮箱616981588@qq.com。扫描文件均为PDF格式,务必清晰完整,压缩文件名为“考生姓名+手机号码+身份证号后4位数”。
1.《黑龙江省统计局2022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电子版和扫描件各1份(本人如实填写、签字并加盖所在单位干部人事部门公章,表中照片要与现场确认提供的照片一致);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下载)各1份;
3.公务员登记表、落编单、报名时所任职务(职级)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同意报考和工作经历证明(附件3),以上材料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考生报名后应保持手机畅通,因电话不通影响报名的,责任自负。考生报名需征得所在单位同意,考生及所在单位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未按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二)网上审核
黑龙江省统计局负责对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审核。网上资格审核与报名同步进行,考生可于报名开始到报名结束后24小时在龙江先锋网——网上报名系统中查询网上资格审核结果,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考生,请于2023年1月10日17:00前与黑龙江省统计局沟通,提供解释说明或补充相关材料。
遴选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未达到1:5比例的,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允许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调减遴选名额。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为100分,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
实行百分制、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综合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等综合素质。
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考试期间全程佩戴口罩。
2.现场资格确认。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遴选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3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如按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则并列人员一同进入面试。现场资格确认需携带以下纸质材料:
(1)《黑龙江省统计局2022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原件1份,并加盖所在单位干部人事部门公章;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下载打印)1份;
(3)公务员(参公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落编单、报名时所任职务(职级)的《干部任免审批表》等复印件各1份,同意报考和工作经历证明原件1份,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4)本人近期蓝底免冠1寸照片2张(与报名表上照片同版),背面标明本人姓名。
未按时提供现场资格确认材料或材料不齐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或主要信息与实际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面试人员。通过现场资格确认的人员正式进入面试。
3.面试。
考生须提供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等能确定考生身份的证件。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形式进行,成绩以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笔试、面试成绩汇总后,总成绩入围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情况的,则并列人员一同进入考察环节。
打印准考证、现场资格确认、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在龙江先锋网和黑龙江省统计局官网上另行通知。
(四)考察与体检
同一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遴选名额加1人的人数差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笔试成绩高者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如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一并进入考察和体检程序,通过考察和体检最终确定拟录人选。人选名单在龙江先锋网和黑龙江省统计局官网上进行公布。
由黑龙江省统计局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职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等情况,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主要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考察对象需要报告或者查核个人有关事项、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依据《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实施,体检费用本人自理。体检不合格需补充人选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进行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考察和体检等情况,中共黑龙江省统计局党组研究确定拟遴选人选,人选名单在龙江先锋网和黑龙江省统计局官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反映并查实影响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
(六)办理调转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工作需要,分配到有关处室试用3个月。试用期内,拟任职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
试用期间重点考察政治素质、专业素养、文字综合能力、工作作风及人岗相适等情况。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工作单位。
五、相关要求
(一)纪律要求
报考人员在遴选过程中作弊、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遴选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防疫要求
为保障参加黑龙江省统计局公务员公开遴选工作安全有序进行,考生要严格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参加考试。
六、监督与咨询
(一)黑龙江省统计局机关纪委对公开遴选工作全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451-82625997。
(二)黑龙江省统计局人事处负责对公开遴选工作相关政策规定进行解释,咨询电话:0451—82625247。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附件:1.黑龙江省统计局2022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计划表.xls
黑龙江省统计局
2022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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