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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前必做时政题库、公共基础知识题库 | | 教材用书PDF电子版 |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为加强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和《贵州省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经批准,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下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计划及职位
本次计划遴选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工作人员3名,具体职位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遴选职位表》)。
二、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
1.毕节市各县(市、区)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及乡(镇、街道)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照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2.市级机关设在县级及以下的派出机构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照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二)遴选条件
报考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养,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具体要求详见《遴选职位表》;
4.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经历。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5.报考人员应符合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最低年限要求;没有规定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须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2018年以来录用的选调生须按照有关规定到村任职满2年;
6.历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7.年龄35周岁及以下;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参加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新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7.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9.新提任为单位党政主要领导或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不满3年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与我单位干部职工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
以上遴选资格条件涉及时限要求的,计算时间均截止到2023年2月28日。
三、遴选方式及程序
遴选工作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发布遴选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发布遴选公告。
(二)遴选报名
1.报考人员须在2023年2月27日9:00至3月1日17:00期间进入“毕节市就业创业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zw.rsj.bijie.gov.cn)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按网页提示的报名程序注册、填写并确认报名信息。
2.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遴选公告》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签署诚信报考承诺书。
3.报考人员根据职位要求,确定自己符合条件之后再进行填报,所填信息及照片核对无误后,必须点击“提交报名表”按钮提交报名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未按时提交报名信息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核未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4.提交报名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查看网上审核结果。
5.本次遴选不收取报名费。
(三)网上资格初审
1.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9:00至3月3日17:00,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初审时间内登录“毕节市就业创业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zw.rsj.bijie.gov.cn)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资格初审由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在网上进行,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2023年3月1日16:00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确认,2023年3月1日16:00至3月3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核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不符合条件的报考者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者成绩无效。
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发现资格不符的将立即取消遴选资格。报考人员不得弄虚作假、隐瞒个人信息、伪造虚假报考材料,或者搞非组织活动,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4.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计划遴选人数达不到3:1的,该职位遴选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并适时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进行公布。
5.打印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23年3月20日9:00至3月24日18:00期间,登录“毕节市就业创业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zw.rsj.bijie.gov.cn)打印笔试准考证。
6.在遴选工作中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遴选职位空缺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依次类推。
(四)考试
1.笔试
(1)笔试形式:闭卷考试,总分100分。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2)笔试内容:重点测试报考人员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3)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参加笔试。笔试缺考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报考人员,直接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布。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见资格复审公告,资格复审公告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发布。资格复审由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
资格复审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资格复审人数与遴选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的人员确定(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相关复审材料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复审材料包括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市级机关设在县级及以下的派出机构中的报考人员,需由具有人事主管权限的部门出具)等遴选职位要求的有关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经复审符合遴选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复审不符合遴选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人员,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如因报考人员未及时查阅资格复审相关信息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且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经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数与遴选计划数达不到要求的,按规定减少或取消遴选计划。减少或取消等情况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或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
3.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具体时间见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发布的面试公告。
面试内容和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未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无效及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总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参加遴选人员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复试面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对象。
综合成绩及排名情况适时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公告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或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发布。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考察组由2名及以上人员组成。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职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考察组要认真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核对其“三龄两历一身份”,核实公务员登记(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情况和在编在岗情况等,如实写出考察材料。
考察组对考察对象政治业务素质、工作实绩、一贯表现及职位匹配度等出具综合考察报告,提出建议。根据考察结果,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经中共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集体讨论后确定拟遴选人员。
(七)公示与调动
拟遴选人员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任用的,报中共毕节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公开遴选,待查实后再作出决定。
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要密切关注准考证中关于疫情防控的内容,按要求做好防控措施,参加各环节考试。
(二)本次公开遴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过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发布。
(三)本次遴选未尽事宜,由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联系电话:
0857—8295721(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科)
监督电话:
0857—8339328(毕节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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