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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前必做时政题库、公共基础知识题库 | | 教材用书PDF电子版 |中共内江市市中区纪委内江市市中区监察委员会关于面向全市公开考调公务员的公告
为充实纪检监察工作力量,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内江市市中区纪委监委(以下简称:区纪委监委)拟面向内江市公开考调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及名额
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一级科员1名。
二、考调对象
内江市范围内符合报名条件的已进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且在编在职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质,工作能力强、勤奋敬业、实绩突出、身体健康;
(二)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专业不限;
(四)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2周岁;
(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3月26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五)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六)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内的、任职试用期或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七)可能形成《公务员回避规定》中任职回避情形的人员;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考调程序
(一)报名
2023年3月27日-3月29日(8:30—12:00,14:30—18:00)。报考者到内江市市中区纪委监委组织部(内江市市中区乐贤街道凤翔街298号1栋附2号)现场进行报名,并提交以下材料:
(1)《内江市市中区纪委监委公开考调公务员考试报名表》一式三份。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登记表和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内江市市中区纪委监委根据报考者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电话通知考试时间、地点。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岗位)要求情形的,立即取消考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考调名额与审查通过人数达到1:5比例开考,若参考人数不到1:5比例,取消该职位。
(四)面试
在笔试结束后,按照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拟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为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若不足1:3比例,全部进入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均以100分计,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列名次。由2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查阅人事档案、实地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考调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体检由区纪委监委组织,在内江市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开考调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可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定岗试用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区纪委监委试用1个月,主要考核应试者的岗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
(八)公示和转任
定岗试用合格后,在区纪委监委、调出单位分别对拟转任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转任的,按照公务员转任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转任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转任,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转任。
五、其他事项
(一)考调公告由内江市市中区纪委监委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32-2192496。
(二)报考者提供的报名材料需真实、有效,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提供虚假材料、通讯不畅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三)本次考调工作严格按照干部人事工作有关规定进行,全程接受区纪委监委机关党委、干部监督管理室及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832-2056328、0832-2959190。
中共内江市市中区纪委 内江市市中区监察委员会
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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