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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前必做时政题库、公共基础知识题库 | | 教材用书PDF电子版 |2023年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金华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细则(试行)》等规定,经研究,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1人。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等详见《2023年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岗位条件需求表》(附件1),或可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jinhua.gov.cn/)、
金华人才网(http://www.jhrcsc.com)、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s://www.jhc.cn/,师资队伍-“人才引进”)
其中,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招考栏)为发布招聘相关信息的指定平台。
二、基本条件
1.具备《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要求的基本条件。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及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所学专业按国内相近专业认定。
4.年龄计算截止到2023年4月13日止,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92年4月13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13日以后出生),其它年龄以此类推。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各招聘岗位的招聘条件按《2023年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岗位条件需求表》执行。
三、报名要求及说明
1.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由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并负责解释,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研究生专业参考《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通知》(学位〔2011〕11号)。
2.年龄、工作经历时间计算统一截止到2023年4月13日止。
3.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4.按照岗位设置政策规定,对具有相应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进入单位后应根据单位岗位情况进行聘任。
5.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6.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对象:
(1)现役军人和具有公务员身份累计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
(2)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学生(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专升本、研究生(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务处分且2023年4月13日未满处分期限的;
(4)被有关机构认定在各级各部门人事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尚在人事考试禁考期限内的;
(5)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6)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实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注册及报名→资格初审→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专业能力测试(以下简称“测试”)→综合素质面试(以下简称“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本次招聘的报名、资格初审及缴费均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3年4月13日9时—4月19日17时。
网址: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
报考人员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招聘单位和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报名。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3年4月13日9时—4月20日17时。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以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资格初审的理由,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在报名时间内(2023年4月13日9时—4月19日17时)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三)网上缴费
时间:2023年4月21日9时—4月24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进行网上缴费,缴纳考试费100元。逾期未缴费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缴费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报考人员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岗位。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退还考试费。
(四)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3年5月16日9时—5月21日10时。
已缴费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要求参加考试。
(五)笔试时间和科目
笔试时间:2023年5月21日
笔试科目:上午9:00—11:30《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2:00—3:3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具体考试时间、科目及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凭纸质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
本次考试范围以《考试大纲》为准,详见附件3。
(六)资格复审
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1:3确定测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缺考人员不列入测试对象。测试前,由金华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测试和面试时间、地点由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在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告通知。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填写《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表》,并提供相应的材料:
1.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①本人身份证;②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③教育部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④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⑤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社会人员:①本人身份证;②学历和学位证书;③教育部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生产的学位《认证报告》;④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留学人员:①本人身份证;②学历、学位毕业证书及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能证明其相应学历、学位和专业的支撑材料;③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未按金华职业技术学院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测试资格;材料不全或者所提供的材料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测试、面试资格。上述情况由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测试开始前24小时内,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测试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七)测试和面试
测试和面试由金华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方式等由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在学校官网上公告。
1.测试:
(1)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确定测试人员(不足此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笔试缺考人员不列入测试、面试对象。
(2)测试满分100分,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
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八)总成绩计算
1.本次公开招聘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由笔试、测试、面试三部分构成,其中笔试成绩占4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各按50%计入笔试成绩)、测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0.4+测试成绩×0.3+面试成绩×0.3。
2.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等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笔试成绩再相等的,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下同)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九)体检、考核
体检、考察由金华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体检、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公开招聘是否录用的依据。
(十)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jinhua.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聘人员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十一)聘用
1.拟聘用人员必须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携带相关证件报到,有工作单位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由本人与原单位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不能按时到岗的须经学校人事部门批准,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2.教师、辅导员岗位录用人员自录用次年起计算,3年内未能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学校有权予以解聘。
3.具有以下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1)提供虚假应聘材料(信息)或有舞弊行为的;
(2)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2023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留学人员未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3)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不能配合完成考察工作的;
(4)出现逾期不能报到或办理报到前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等情况而无法办理人事档案转移和人事关系手续办理的。
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的或在公示前放弃的,由金华职业技术学院确定是否递补,递补按总成绩依次递补,完成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五、相关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符合引进人才规定的,可享受金华市人才引进相关待遇。
六、其它
1.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金华职业技术学院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或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或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并查实,即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3.有关专业、学历、学位和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由金华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报考人员对招聘计划中的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以及其他相关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按照招聘岗位条件需求表的联系电话进行咨询。
4.监督电话:0579-82265880。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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