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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前必做时政题库、公共基础知识题库 | | 教材用书PDF电子版 |2023年湖北荆州市荆州区开招聘社区工作者25人公告
为适应新时代城市基层治理的需要,提升全区社区工作者社会化、职业化、专业化水平,根据《荆州区加强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荆区办发〔2020〕5号)和《荆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17部门关于印发<荆州市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荆退役军人发〔2020〕17号),结合荆州区城市社区工作者空岗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含面向退役士兵定向招聘)25名城市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符合具有荆州区户籍,或配偶为荆州区户籍,或有荆州区房产且长期居住等条件之一的人员;
3、荆州区户籍(以户口簿为准,落户日期必须在公告发布之前,含发布公告当日)的退役士兵或荆州区接收的退役士兵;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对于政治素质高、工作热情高、服务能力强,在群众中有较高威望的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至42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高中(含中专)及以上学历(以相关学历证明为准)。
5、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行为,征信记录良好,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愿意履行社区工作者义务,遵守社区工作纪律,热爱社区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有一定的口头及书面表达和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劳动教养的人员或者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现役军人、全日制在校大学生;
4、失信被执行人、有不良从业记录人员;
5、在办理入职手续前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人员;
6、近五年内曾被社区辞退的人员或在试用期内辞职或通过招聘考试后无故不到岗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招录数量
东城街道、西城街道、城南街道、郢城镇所辖社区工作者共25名,其中面向退役士兵定向招聘2名(含免笔试、面试,直接进入体检考察并合格人员)。本次招聘的具体招录计划详见荆州区2023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招聘计划表。(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在荆州区人民政府(http://www.jingzhouqu.gov.cn)、荆州人事考试网(http://jzrsks.pzhl.net/index.php)上发布公告。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本次招聘考试的报名、资格初审、查询及打印准考证均通过荆州人事考试(http://jzrsks.pzhl.net/index.php)进行。
2、注册、报名时间:2023年6月30日9:00-2023年7月6日17:00.报考人员注册,注册成功人员选报岗位,填写报考信息,接受招聘单位资格审查。每人限报1个岗位。7月6日17:00.报名窗口准时关闭。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并对填报和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3、报名所需资料:荆州区户籍或结婚证书或荆州区房产证(荆州区购房合同)、毕业证书、退伍证。
4、资格初审:2023年6月30日9:00-2023年7月7日17:00.荆州区民政局、荆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可同步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5、确认缴费:2023年6月30日9:00至7月8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缴费确认报名。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笔试报名费100元。
(二)准考证下载
已成功报名的考生请按照笔试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荆州人事考试网(http://jzrsks.pzhl.net/index.php)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三)笔试
1、笔试时间:见笔试公告。
2、笔试试卷为综合类,笔试内容涉及时事政治、政策理论、社区工作实务等方面。
3、考点地址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笔试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和时间参加笔试。
4、实行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达不到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笔试成绩及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将在荆州区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告。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考生确定。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数量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纳入资格复审范围。考生可通过荆州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资格复审入围情况。
2、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荆州区户口本或结婚证书或荆州区房产证(荆州区购房合同)、退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电子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指定的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在荆州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告。对于无人递补,造成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调整岗位招聘数额,并在荆州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告。
(五)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可登录荆州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2、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社区工作者相适应的政治素养、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3、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面试入围考生在面试举行之前的5天外申明弃权,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行资格复审,并在荆州区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告,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应安排不变。对于无人递补,造成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取消或减少该岗位的招聘数额,并在荆州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告。如有面试入围考生在距面试日5天内申明放弃或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递补,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入,并参与排序。对因有考生弃权或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造成一个岗位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实行面试最低合格线控制,对达不到面试最低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取消相应招聘岗位计划。
(六)考试成绩计算
1、计分方法。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
2、笔试加分政策。本次招聘对取得相应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以及军队服役满5年、满8年和军队服役期间立三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士兵实行加分政策。对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在笔试卷面成绩上加2分;取得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在笔试卷面成绩上加4分;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在笔试卷面成绩上加6分。对军队服役满5年的退役士兵,在笔试卷面成绩上加2分;对军队服役满8年的退役士兵,在笔试卷面成绩上加4分;对军队服役期间立三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士兵,在笔试卷面成绩上加4分。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按分值最高单项加分,不累计加分。
笔试结束后进行加分审查。符合加分政策条件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见笔试公告)将相关佐证资料报至指定地点审核。其中取得相应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至荆州区民政局附楼302室(荆州区通会桥路29号),退役军人报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二楼202室,逾期未提交的不再受理。申请加分人员经审核确认,将在荆州区人民政府网站上统一公示后落实加分事宜。
笔试总成绩计算公式:笔试总成绩=(笔试卷面成绩+2分或4分或6分)
3、退役军人优待政策。2011年以后退出现役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免笔试、面试,直接进入体检、考察: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在军队服役满12年以上、现就业困难、具备社区工作者能力要求。
(七)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若面试成绩依然相同,则由荆州区民政局组织成绩相同的考生进行加试,加试相关事项将在荆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2、体检的组织。体检由荆州区民政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体检人员的递补。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人员缺额,依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面试入围对象中依次递补,如没有人员递补,调整岗位招聘计划。
(八)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由荆州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主要考察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等情况,并查阅个人人事档案进行延伸考察。考核中还要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2、考生自愿放弃考察或在考察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递补人员只在参加了同一岗位面试且体检合格的人员中产生,如没有人员递补,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数量,并在荆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九)拟聘用人员的确定及公示
1、根据考生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区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荆州区人民政府网公示。
2、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不宜聘用问题的,报区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其聘用资格。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7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经区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管理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劳动合同管理。社区工作者按照《荆州区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荆区办发〔2020〕5号)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薪酬及福利待遇。新聘用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按1级社区工作者基础工资标准保障报酬,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明确岗位等级,并按照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新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由街道(镇)统一管理、社区统一使用,上级部门不得借用。
五、储备递补
本次招聘从参加面试且未入围体检人员中,原则上按照1:1比例依次确定城市社区工作者储备人员,储备人员面试成绩必须达到或超过面试合格线,人员名单在荆州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如在招聘结束后一年内街道(郢城镇)城市社区工作者出现空岗,经征求储备人员本人同意,可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参加体检和考察,合格者可递补为相关街道(郢城镇)城市社区工作者。
六、其他说明事项
1.此次招聘社区工作者的各项具体工作程序、重要事项和未尽事宜均将在荆州区人民政府网上公告。
2.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3.本次招聘工作由荆州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实施,荆州区纪检监察机关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4.未尽事宜由荆州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荆州区民政局 0716—4131158
荆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0716—4131172
监督电话:0716—8499820
附:2023年荆州区社区工作者招聘计划表
荆州区民政局
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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